反转!网友疑似扒出崔丽丽真实动机,200万索赔背后,恐怕不简单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6 16:10 1

摘要:老话常说,舆论是把双刃剑,你可以靠它卖惨、博同情,但它也会想一把锋利的“刀”刺向自己,其中崔丽丽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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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论芸轩

老话常说,舆论是把双刃剑,你可以靠它卖惨、博同情,但它也会想一把锋利的“刀”刺向自己,其中崔丽丽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一开始崔丽丽的第一审判决下来之后,不少网友都同情她的遭遇,也为她老公的鼎力支持而感动。

可随着事情的持续发展,大幅度在互联网上引起纠纷,接受多个媒体报道采访之后,舆论竟然反转了。

之前那些支持崔丽丽的网友,竟然成了一把锋利的剑正中她的眉心,而且还扒出了一些蛛丝马迹,让这水变得更加浑浊.....

提起崔丽丽的事件,相信很多网友在社交媒体上也或多或少看到了一些报道,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我简单介绍几句事情的过程。

根据官媒报道显示,这个事情是发生在两年前,作为公司高管的崔丽丽跟随老板王某,从天津来到杭州出差。

在工作中最常见的就是应酬,而他们此行的目的也是为了谈成一个合作,酒足饭饱后,意外就发生了。

当天晚上崔丽丽喝醉了,被老板王某带回了酒店,在酒精的“催眠”下,一时乱意情迷就做出了违法的事情。

成年人懂的都懂,一时间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反正最后都发生了,直到第二天早上崔丽丽从老板屋子里面醒来之后,天塌了。

根据崔丽丽的说法是,她第二天醒来是在老板的房间里面,这时候她已经完全想不起来昨天发生了什么。

看着眼前的一切,崔丽丽还算冷静的追问老板王某是怎么一回事,老板的说法是因为房门打不开,害怕出现啥意外,就将她带回了自己的屋。

一开始面对这样的说辞,崔丽丽心里虽然有很多疑问,但她还是选择相信了自己的老板,没有在追问下去。

原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到此为止,从此也不再提起,可事情在10天之后,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反转。

当时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崔丽丽独自一人又再次来到了涉事的酒店,调取了当时的监控,而这也成了关键性的证据。

在监控中,老板王某在抱着崔丽丽回到酒店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走进了自己的房间,这跟他当时的说法截然相反。

后来崔丽丽就搜集不少证据,直接将王某告上了法庭,最后关于这起“老板对女员工实施不法行为”的事情,也被公之于众。

当事情在全网曝光之后,就直接引起了全国网友的关注,不少人同情崔丽丽的遭遇,还佩服她的勇气。

互联网上的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要求法律一定要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严惩这个作恶者王某,让他付出代价。

一开始在审判的过程中,崔丽丽也怕自己不会胜诉,毕竟因为在自己被性侵后没有及时报警的原因,已经丢失了生物证据。

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可能会影响后面的判决,好在后来有一份关键的录音,证明崔丽丽是经过反抗的,一句“不要”,违背了妇女意愿。

后来杭州警方的行动相当迅速,在经过前后审查之后,在2024年的4月份因为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人也抓了,事也解决了,按道理来说事情也该结束了,可这件事对崔丽丽带来的伤害远不止如此。

从这件事情过去之后,崔丽丽就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也导致自己无法继续正常上班,后来公司直接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要开除她。

这事一出就闹大了,后来关于崔丽丽被老板性侵的事情就传遍了全网,一直在不断地持续发酵,但舆论在这时候竟然开始反噬了,开始对她进行攻击....

如同千万所说,作为一个女性崔丽丽是值得大家同情和支持的,法律也是做出了判决,保护了她的权益。

在这件事情之后,崔丽丽就成为了 “全国首例性侵工伤认定” 的维权标杆,但如今被质疑 “过度索赔”。

短短两年剧情反转得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其实只要把事件里的时间线、关键动作捋清楚,很多疑问自然能找到答案。

如果有网友关注过崔丽丽的账号,应该就会发现,里面的评论几乎是两极分化,不少人还是支持她,但绝大多数认为她在过度“消费”自己。

而且也有网友扒出了,这里头的疑点确实不少,里面每一个疑点都能戳中大家对 “维权边界” 的困惑。

首先说最直观的一个争议点:她和公司领导进酒店时到底有没有失去自主意识?当时监控拍得很清楚,领导抱着她,但她的手是主动搂着对方脖子的。

常关注这类新闻的人应该都知道,要是真醉到不省人事,浑身软得像摊泥,别说主动搂脖子,就连抬手的力气都未必有。

提起这一点,倒不是说崔丽丽一定在撒谎,但这个细节确实让 网友对“被动受害” 的说法打了折扣。

再看崔丽丽的报警时机,事件发生后,她没第一时间找警方,反而先跟领导谈私了,开口就要两千万。

面对这样“天价”索赔,王某自然不愿意,最后给了两个方案:要么两百万,要么五十万加一套房,最后没谈拢才报警。

这里就有个绕不开的问题:要是真只为讨公道,为啥不先让施暴者受法律制裁,反而先提高额赔偿?

要知道,她当时是公司营销总监,年薪百万,月薪四万,按理说不算差钱,两千万的要价远超常规民事赔偿的范畴。

之前有个类似的职场性侵案,受害者最终拿到的民事赔偿也才十几万,对比之下,这个数字确实容易让人多想。

更关键的是,司法已经给出过结果了,报警后杭州警方处理得很利落,从立案到判决不到六个月,领导最终被判四年。

按说这时候 “正义” 已经落地,要是想要赔偿,当时提民事附带民事诉讼完全合理,可她偏要等到后来,以 “工伤” 为由向公司索赔。

还有她后续的一系列操作,也跟多数受害者的反应不太一样,一般遇到这种事,大家都会想着低调处理,避免个人信息曝光带来二次伤害。

可崔丽丽不仅不藏着,反而高调接受采访,开庭时还特意穿了事发时的衣服,连跟丈夫分房三年、没有夫妻生活这种私事都往外说。

更让人看不懂的是索赔金额的变化,一开始劳动仲裁判公司给113万,结果没俩月她又追加50万,总金额涨到200万。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能完全否定她维权的合理性,公司在她报警后以 “旷工” 为由开除她,这确实是 “二次伤害”。

从这一点看,崔丽丽追究公司责任是对的,但问题在于 “度”,要求公司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合理。

可把性侵的责任也摊到公司头上要高额工伤赔偿,就有点牵强了,还有她提到的 “创伤后应激障碍”。

这一点确实值得同情,但一边说自己每天凌晨三四点醒、不敢出门,一边又接了大量采访、开直播聊维权进展。

这种反差也让不少人质疑,这些操作一步步模糊了 “维权” 的核心,也让她从 “受害者” 变成了争议焦点。

说到底大家不是反对受害者维权,而是反对借 “受害者” 身份漫天要价、博眼球,毕竟真正的正义,从来不是 “想要多少就要多少”,而是 “该得多少就得多少”。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参考信源:

律师解读崔丽丽索赔200万元---2025-09-23--大河报

来源:论芸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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