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刺激消费潜力,拉动消费热潮,支持消费者在乌审旗购买手机,推动乌审旗消费持续增长,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组织开展手机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刺激消费潜力,拉动消费热潮,支持消费者在乌审旗购买手机,推动乌审旗消费持续增长,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组织开展手机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消费券使用完毕活动即止)
02 发放对象
本次手机消费券活动面向所有在乌审旗购买手机的人员发放。消费者在乌审旗注册登记参加活动的手机销售企业购买全新国产手机,并在乌审旗开具本地发票,可领取使用消费券。
03 活动领取方式
每日上午10:00、下午15:00
通过“云游鄂尔多斯”微信小程序发放
04 “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手机销售企业购买2000元(含税价格,下同)以下的手机,每台给予200元补贴;
(二)购买2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手机,每台给予500元补贴;
(三)购买5000元及以上10000元以下的手机,每台给予1000元补贴;
(四)购买10000元以上的手机,每台给予1500元补贴。
活动期间,共计投放消费券金额100万元,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手机销售企业可享受满额立减优惠,同一用户可享受1次优惠,有效期当日23时59分前有效,过期作废,所有门店名额共享,先到先得,补完即止。
05 补贴规则
(一)本活动消费券仅限使用一张,即每人限购一部手机,抢券手机号和购买手机人必须为同一人,且需要开乌审旗本地发票。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用户可重新领取。
(二)金额达到活动设定的要求,即可实时减去消费积分券面值,支付余款即可。同一类不同面值的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可转让、转售、转赠,不可兑换现金。
(三)消费券有效期为当日23时59分前,订单发生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如退款时消费券过期,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四)活动只针对个人消费者(公司不参与本次补贴活动)。
(五)手机促销补贴活动的手机均享受国家消费者权益“三包”政策,即:购机日起7天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包换购机;购机当日起15天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包换(同款机);购机当日起12个月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厂家包免费保修。
06 使用范围
乌审旗众帮通讯营业厅,店铺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巴音路18号附4号(原社保局底商)。
乌审旗卓信手机店,店铺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林荫路(苏里格小区17号楼底商)。
内蒙古凯盛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店铺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巴音路18号(原社保局西侧)。
乌审旗满达时尚手机店,店铺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三马路)巴音路南06号。
乌审旗二虎老百姓电子通讯部,店铺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萨拉乌素街。
乌审旗佳卓移动指定专营店,店铺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三马路)巴音路原党校底商。
内蒙古华兴商贸有限公司,店铺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四马路)苏里格小区南门口。
乌审旗阳光移动指定专营店,店铺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三马路)巴音路原党校底商。
乌审旗英杰通讯部,店铺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三马路)巴音路原党校底商。
本活动方案由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解释,活动事项如有调整,以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发布最新通知或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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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