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5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高新园区派出所联合咸安区分局反诈中心走进鄂南高级中学,开展2025年秋季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知识讲座,进一步加强广大师生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反诈”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钱璇
9月25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高新园区派出所联合咸安区分局反诈中心走进鄂南高级中学,开展2025年秋季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知识讲座,进一步加强广大师生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反诈”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讲座中,咸安区分局反诈中心负责人陈晨以结合真实案例,从“识诈防诈”和“不做电诈工具人”两方面展开宣讲。通过播放反诈宣传短视频、展示电诈数据、列举高发案例等形式,直观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类型、作案手法及防诈手段。针对 “不做电诈工具人” 这一重点,陈晨警官强调:“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或支付宝账号,看似能赚‘零花钱’,实则是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作案工具’,不仅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账户被冻结,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承担法律责任。”他通过剖析因 “两卡” 出借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真实案例,让师生认识到 “成为电诈工具人” 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据悉,为进一步扩大讲座宣传覆盖面,此次讲座内容借助腾讯会议云平台,同步推送至鄂南高级中学各个班级。
高新园区派出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围绕 “识诈防诈,不做电诈工具人” 主题,深入辖区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宣传活动,切实守护好群众 “钱袋子”。
来源:香城都市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