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两家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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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5-32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两家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申华东投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减少至3,660万元;拟将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申华电力的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减少至30万元。

● 本次减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一、减资概况

1、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曾于2014年1月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申华风电”)与东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投能源”)合资设立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申华东投”)。申华东投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申华风电占比51%;东投能源占比49%。2024年5月,经股东双方协商同意,完成投资人工商变更,原股东东投能源变更为东投(北京)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东投北京”),持股比例不变。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协商,双方股东拟按出资比例对申华东投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减少至3,660万元。其中,申华风电出资额调整至1,866.6万元,东投北京出资额调整至1,793.4万元。减资完成后,申华风电、东投北京仍分别持有申华东投51%、49%股权。

2、公司曾于2017年6月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申华风电设立内蒙古申华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申华电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申华风电持有100%股权。根据经营规划,公司拟将内蒙古申华电力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少至30万元。

3、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高新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具体实施。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企业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21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7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新能源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电器产品、机电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申华风电持有51%股权,东投北京持有49%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公司名称:内蒙古申华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7号大唐金座19楼南侧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沈伟达

成立日期:2017年6月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售电、供电;能源发电;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电力工程咨询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器材的销售、租赁;能源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申华风电持有100%股权。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系根据申华东投、内蒙古申华电力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减资事项不会改变申华东投和内蒙古申华电力的股权结构,减资完成后,申华东投、内蒙古申华电力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减资风险分析

本次减资事项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金额及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31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③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26日(星期五)至10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网站(www.shkg.com.cn)股东热线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8月27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0月13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13日 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26日(星期五)至10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网站(www.shkg.com.cn)股东热线栏目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旭岚

邮箱:stock@shk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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