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用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用爱诠释社会温度,从法律条文中感悟法治精神,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作为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一经宣传报道,在全市检察机关干警中迅速引发热议。
日前,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
用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用爱诠释社会温度,从法律条文中感悟法治精神,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作为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一经宣传报道,在全市检察机关干警中迅速引发热议。
本微将持续报道全市检察干警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先进事迹的心得体会。敬请关注。
市检察院
办公室干警 余海英: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他们的故事,是检察官责任担当的生动诠释,更是法治温暖力量的鲜活注脚。这份荣誉,是检察人执着坚守的有力见证,更是所有关爱未成年人者的集体荣光。我将把这份“时代楷模”带来的感动,转化为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强大动力,以高标准办文、高水平办会、高质效办事的实际行动,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政治部老干室三级调研员 陈永锋:渝检护“未”是重庆市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源于莎草治病救人的寓意,他们的先进事迹,这让我深刻感悟到,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无论对象是孩童还是长者,其内核是相通的——那便是一份始于初心、成于坚守的温暖守护。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二十一年来以法治力量驱散阴霾,让花蕾积蓄破土的力量,这启示我,做好老干部工作同样需要这样的耐心与智慧。老同志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历经风霜,奉献一生。我的责任,就是以服务的热情,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组织的“关爱网”中安享幸福晚年,感受到时代的温暖与尊重。
检务督察部干警 陈善才: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始终坚守法治信仰,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用法治力量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他们秉持“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的理念,善于从司法实践中创新保护机制,探索出一系列首创性的平台与制度,将法理情有机统一,以法治温情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我要学习其政治品格、为民情怀和坚守担当,求真务实,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机关党委办公室干警 冉旭:通过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先进事迹,我内心深受震撼。荧幕上播放的,不仅是感人故事,更是未检检察官以法为盾、以爱为刃,守护祖国未来的时代画卷。他们并非仅专注于办案,而是将工作延伸至教育、感化、挽救等每一环节,面对迷途少年和受伤童心,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的温度与厚度。其忠诚担当、追求极致、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是我学习的榜样。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我将以此学习为契机,强化理念引领,将敬佩之情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内在动力;锤炼过硬本领,深耕专业并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以求极致标准做好每项工作;勇于担当创新,积极思考提升工作质效,为解决难点痛点贡献智慧力量。
一分院
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八部检察官助理 高丽平:近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被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二十一载坚守,始终扎根未成年人检察一线,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他们推动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护墙”;建成检警医“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温馨的“避风港”一次性完成询问取证,同步接受救治和心理疏导,这些制度都展现出了守正创新的智慧与勇气。他们的先进事迹诠释了新时代检察人的使命与担当。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我倍感自豪,将以榜样为镜,提升专业能力,在平凡岗位上履职奉献,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七部副主任 谢徽: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被授予“时代楷模”称号,这是对其二十余年来凝聚社会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的肯定。他们忠诚担当,以检察之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屏障;秉持大爱仁心,坚持德法相伴,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实处。他们创新求索,积极填补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与制度空白;笃行示范,如莎草般扎根巴渝,将法治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中。我将以“时代楷模”为镜,学习他们立足基层、服务人民的信念,学习他们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魄力,学习他们心系群众、情系人民的情怀,努力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北碚区检察院检察六部干警 陈薇: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他们生动诠释了未检工作“捕、诉、监、防、教”一体化的系统性理念,不仅精准打击犯罪,更注重监督、预防与教育挽救,将办案延伸至社会关系修复,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团队代表展现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司法温情同样令人动容,他们以法律人的严谨与父母般的慈爱,守护迷途少年,彰显司法温度。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我将以他们为标杆,不断锤炼业务本领,提升综合素养,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于司法实践始终,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担当,为守护万千孩子的健康成长、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固防线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足区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 黎佳: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让我看到了他们在平凡岗位上的坚持,他们坚持的是多往前走一走,找准误入歧途少年的感化点;他们坚持的是多用心看一看,探明陷入困境儿童的救助点;他们坚持的是多往深想一想,理清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保护这份事业,需要法律的智慧,更需要心灵的温度。作为一名检察官,我要学习楷模“心中有爱”的深厚情怀,面对未成年人俯身倾听、伸手托举;要学习楷模“善作善成”的奋斗精神,面对工作勤于思考、脚踏实地;要学习楷模“甘于奉献”的崇高境界,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人生价值。
二分院
市检察院二分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唐千雅:观看“时代楷模”发布仪式,镜头中熟悉的未检工作画面与同事胸前的检徽让我心潮澎湃。这份荣誉是团队二十一年坚守的丰碑,更是“时代精神坐标”在未检战线的鲜活注脚。正如吴波检察官为摸排文身店、帮困境儿童变更监护权而反复奔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始终以“法律要给孩子回头路”的信念,在文身治理、强制报告等工作中诠释着未检干警守正创新、担当实干、司法为民的政治本色与专业情怀。未检路还长,作为未检干警,我会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为镜,把“莎姐”精神融进每一个案件、每一次走访、每一份文书,以未检情怀护更多孩子向阳生长,用青春写下对检察事业的忠诚答卷。
万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于宏伟: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他们用二十一年的坚守诠释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蕴藏的温度与智慧。我们深知,法律的刚性决定行为的边界,而道德的柔性与善意唤醒迷失的心灵、修复受伤的童年。万州区检察院“莎姐·未晚星”工作品牌也将以此为指引,坚持在司法实践中既恪守法律公正,又注重情感修复与人格重塑,通过精准帮教、多元救助和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子,救赎一个孩子,光明一个人生”。努力让每一颗迷途的星辰都能重返璀璨苍穹,每一个孩子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梁平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 何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二十一年如一日,“德法相伴”,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执着坚守与创新实践,为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官树立了标杆,也更坚定了我们前行路上的初心与使命,学习榜样不是终点,而是护“苗”征程的新起点,要坚守初心,做法治阳光的“播撒者”,依托“莎姐·检护‘柚’苗”工作站和普法广播栏目,开展订单式普法、法治情景剧等,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要锤炼履职能力,做迷途少年的“摆渡者”,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完善湿地观护基地功能,实施精准帮教,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要拓展工作维度,做协同保护的“搭桥者”,深化与高校、民政、妇联等部门协作,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综合救助,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云阳县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助理 张丹:作为一名“莎姐”检察官,我内心充满激动与自豪。这份荣誉属于整个团队。十年风雨路,我体会到未检工作绝非简单的案卷审查,更是一场关乎拯救的灵魂工程。每一次办案,我们都力求还原真相,探究根源,用温情抚平创伤。“莎姐”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将以“时代楷模”为标杆,持续提升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助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我愿继续做一名坚定的“护苗人”,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晴朗、安全的天空。这份荣誉将永远激励我奋勇前行!
三分院
市检察院三分院检察二部副主任 唐柳: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未雨绸缪”的守护理念最触动自己。他们不满足于事后补救,而是主动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针对留守儿童建立帮扶档案、联合多部门搭建保护网络,将司法保护从“被动响应”变为“主动守护”。这种“向前一步”的担当,让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化作了预防伤害、滋养成长的“春雨”。作为一名检察人员、一位母亲,要学习他们的大爱精神,用春风化雨的力量帮助迷途的孩子。保护未成年人从来不是“独角戏”,而是需要每个人主动参与的“大合唱”。未来,我会用自己的所学所用参与力所能及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身边小事做起,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添一份力。
南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徐燕: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首个“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这份荣誉背后,是他们二十一年如一日的执着坚守,在未成年人保护路上倾注心血,让法律化作温暖港湾,护佑少年成长。他们是广大爱岗敬业的重庆检察人一笔浓墨重彩的缩影,身为南川检察人我们也与有荣焉。应勇检察长在与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座谈中强调广大检察人员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检察业绩。我想他们就是我们最好的榜样,要认真向他们学习,不断锤炼自己的政治品格,争取做到不忘初心、勇担使命,要继续涵养心系万家、用爱司法的为民情怀,要不断增强自身尊德崇法、守护正义的法治担当,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贡献南川检察力量!
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周家富:作为一名曾在未检条线工作多年的检察人,我对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获评“时代楷模”称号深感“与有荣焉”。检察机关虽非无所不能,但愿竭尽所能守护未成年人。团队代表李非白曾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的三名孤儿设立重庆市首个“检察院+监护人”联合管理账户,确保百万赔偿款不被侵吞,并在七年间持续关爱孩子成长。其行动以爱心为未成年人筑起坚实法治防线,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风貌,彰显了共产党员初心为民的政治本色。我将认真学习其先进事迹,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担当尽责的动力,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检察为民更优答卷。
丰都县检察院六部检察官助理 成作: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德法相伴,织就未成年人保护网。他们用法律之盾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校园开展普法教育,让法律从条文变成生动的生活指南;他们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重挽救而非惩罚,用司法温情叩响迷途少年的心门;他们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他们的实践让我看到,法治不仅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更是润物无声的守护。每一个被挽救的少年,每一个被保护的童年,都在汇聚成国家未来的希望。“时代楷模”称号是对他们工作的最高肯定,更是一面旗帜,引领我们司法工作者践行这份精神。这是一场从“心”出发、向“行”扎根的深刻修行,我将立足自身岗位,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注入新的力量,让渝检护“未”的光芒照亮更多成长之路。
四分院
市检察院四分院检察六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 陈艳琳: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褒扬其为“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这份荣誉是对团队护“未”之路的肯定,更是对全体未检干警的鞭策。作为一名未检干警,我深受鼓舞,将以榜样为旗,将“为祖国守希望、为民族护未来”的初心融入每一起案件,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司法实践始终,尊德崇法,开拓创新,提升综合司法保护质效。我愿在平凡中坚守,于细微处耕耘,用法律守护成长,用爱心呵护未来,让法治阳光照耀每一个孩子的童年。
秀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云鹏:中央宣传部授予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令我们深受鼓舞,更感使命在肩。这是二十一年坚守的成果,也凝聚着每一位未检人的付出。他们以“德法相伴”的实践,展现了心系万家、守土尽责、敢为人先的精神品质,始终坚守“为祖国守未来、为民族守希望”的初心,为我们基层干警树立了标杆。秀山地处革命老区、武陵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多,困境儿童占比较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为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我们与重庆市儿基会联合打造“武陵花开”救助项目、切实开展“莎姐守卫·渝鲁同心”涉困境未成年人救助项目,建立健全无户籍未成年人快速落户等联动机制,凝聚合力,努力构筑守护未来的坚实防线。以“时代楷模”为榜样,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与法治信仰,努力践行“德法相伴”理念,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深化综合司法保护,为山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石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童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与民族希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将未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时代楷模”为标杆,自觉将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要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直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未成年人保护的关键点和薄弱点,进一步提高履职主动性;要持续提升保护水平,深化“一站式”询问救助、精准化帮教矫正、沉浸式法治宣传教育等特色工作机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要持续深化部门协作,畅通信息共享,完善衔接机制,积极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共同绘就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彭水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王代芬: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以法为盾、以爱为桨,坚守“德法相伴”。他们是严惩侵害行为的“守护者”,对伤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用法律利剑斩断黑手;亦是传递司法温情的“抚慰者”,以耐心化解创伤,为受伤的孩子撑起晴空。作为“引路者”,他们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用真诚唤回迷途的心;身为“育人者”,他们深耕普法,在孩子心中播撒法治种子。从雷霆出击到温情守护,从法庭内外到校园社区。他们用时间诠释责任,用行动书写担当,他们不仅是未检工作的践行者,更是法治信仰的传播者,以坚守护佑每颗童心,用担当筑牢成长防线。
五分院
市检察院五分院检察二部干警 曹艺琳: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用二十一年的坚守,诠释了“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面对涉罪未成年人,“莎姐”没有简单“一诉了之”或“一放了之”,而是医治犯罪病根,践行“追诉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理念。其实践证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融入社会大格局,实现从“就案办案” 到“全面守护”的飞跃,以检察履职联动“五大保护”,为涉未案件办理提供宝贵经验。我将以他们为榜样,在办案中更加注重案结事了、诉源治理,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争做一名有情怀、有温度、有担当的新时代刑事检察官。
南岸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刘宇: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用二十一年的坚守,让我看到未检工作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的扎实蜕变,每一项创新都扎根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痛点上,也让我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实在的思考。“时代楷模”代表的优秀事迹,是他们在办案中多问一句孩子的需求、多跑一趟社区了解情况、多等一等孩子的付出,用“磨破嘴、跑断腿”的坚持换来的成果。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更明白,未来的路不需要多么宏大的口号,而是把每一个案件办扎实,把每一次保护做到位。对犯罪情节轻微、确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能用尽用、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全面了解致罪原因。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用好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因人施策,精准指导,提升护“未”实效。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安心成长,这才是我们最该守住的初心!
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一部副主任 胡丹丹:孙文静检察官的“未”检工作方法是法治温情的生动注脚。她摒弃简单说教,俯身走进孩子们的内心世界,用真诚叩开一扇扇迷茫的心门。尤为可贵的是,她创新性地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参与志愿服务,让他们在服务社会、传递善意的过程中,重新发现自我价值,获得正向激励。这种“赋能式”帮教,远胜于被动惩戒。它让青少年在奉献中修复与社会的关系,在劳动中重塑规则意识,真正实现了“在助人中自助,在育人中自育”。这深刻启示我,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公正裁决,更在于点燃希望。孙文静检察官以司法者的智慧与仁爱,为迷途少年架起了一座回归社会的桥梁,真正诠释了“以法治护航成长”的深厚内涵。
巴南区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杨倩玫: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荣获“时代楷模”称号,是对护“未”团队专业与奉献的崇高礼赞,也映照着重庆检察人同心护“未”的执着坚守。他们是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先锋模范,守护万千孩童的纯净蓝天;是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生动典范,点亮迷途少年的归航灯塔;是锐意进取、守正创新的时代尖兵,生动诠释新时代检察人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作为一名检察政工干部,我与有荣焉、心潮澎湃,深感责任在肩。这份荣誉更是一份召唤,激励着我们见贤思齐、主动作为。我将以楷模精神为引领,深入挖掘、广泛宣传,讲好检察故事,让榜样的力量激荡回响;主动服务、强化保障,在人才培养、典型培育、履职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政工支持,当好护“未”事业的坚实后盾,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