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4日,江苏省检察院联合南京市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官讲述了严惩网络盗版、打击文物犯罪、助力非遗维权、保护工业遗产等案例,展现了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案服务文化建设的担当。其中“全国盗链第一大案”的细节披露引发广泛关注。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9月24日,江苏省检察院联合南京市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官讲述了严惩网络盗版、打击文物犯罪、助力非遗维权、保护工业遗产等案例,展现了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案服务文化建设的担当。其中“全国盗链第一大案”的细节披露引发广泛关注。
“今日影视”“影视大全纯净版”,这是两款曾经火爆一时的免费“追剧神器”,“五星好评”数以万计。然而,背后却隐藏着“全国盗链第一大案”——8万余部影视剧版权被“盗”,点击量达4千亿次,非法获利近4亿元。
2017年底,张某与孙某一拍即合,携技术团队开发多款影视作品聚合APP,多年来“盗取”热门影视剧数万部。未经授权的影视剧,说被“盗”就被“盗”了,犯罪分子是如何绕过平台的防范措施的?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先后提前介入6次,引导公安机关通过电子取证方式,终于弄清了犯罪伎俩。
张某等人通过“盗链”,像寄生虫一样吸附在正版平台上,绕过授权验证,直接窃取视频流,甚至屏蔽原平台的广告,换成自己的广告,每个月的广告收入能有上千万元。为了逃避打击,张某等人更是“狡兔三窟”,把侵权APP挂靠在多家空壳公司,一旦被起诉就换个马甲继续运营,用不同的关联公司收取广告款,把非法收入分散隐藏。
2023年7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面对海量数据,侵权影视作品数量、点击量、非法获利该如何统计?办案团队抽丝剥茧,梳理了数百页的交易明细和广告合同,通过交叉比对,精准认定被“盗”影视作品数量为8.3万部,点击量突破4千亿次。同时,梳理出张某走账的公司账户,委托司法审计,追加认定非法收入1.92亿元,全部非法收入高达3.92亿元。
解决了事实认定的难题,紧接着是法律适用。“盗链”行为到底是民事侵权,还是刑事犯罪?这是困扰司法实践多年的问题。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提供技术协助,并召集高校专家学者举行专家论证会。最终,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等人用“盗链”的方式传播他人作品,吞噬了影视公司的广告收入,侵占了影视公司的带宽,实质侵害了他人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14日,张某等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
该案的成功办理,结束了长达十余年的“标准”之争,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指引,也为打击侵权盗版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2025年4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两高”司法解释配套案例。
来源:现代快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