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于的绰号叫‘板头’,男,37岁,无业,住内蒙古呼市乌兰恰特东街,曾因伤害罪被判刑,他在当地以收取‘保护费’为名,称霸一方。他叫谁交钱,没人敢不交。当地群众对他恨之入骨。
1998年2月6日凌晨2时3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金狮夜总会发生一起枪杀案,当场打死一人。经侦查认定是于文泉所为。
于的绰号叫‘板头’,男,37岁,无业,住内蒙古呼市乌兰恰特东街,曾因伤害罪被判刑,他在当地以收取‘保护费’为名,称霸一方。他叫谁交钱,没人敢不交。当地群众对他恨之入骨。
案发后,他流窜到陕西省西安市,伙同严富在皇城宾馆持枪抢劫,将事主打成重伤,被西安市公安局围捕,严富被当场抓获,于文泉开枪拒捕逃脱。
为此呼市公安机关已将其列为重点追捕对象。经过一年多的追捕,1999年5月31日,回民区公安分局在当地将于派回取钱的同伙颜玉福(男,40岁,内蒙古153地质队工人)抓获。
颜供称:“于伙同妻子易俊雅(32岁,内蒙古电影制片厂工人)携带六磅铵锑炸药,数枚雷管,手枪、小口径步枪各一枝,子弹六发,从呼市乘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逃往北京,于窝住处的电话是……”
京城缉捕队侦查员在呼市来人之前就已接到呼市警方打来的电话,查清电话的机主是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2区9号楼的庆逢杰(男,30岁,无业,曾因打架被拘留两次,1996年7月在呼市戒毒时与于相识)家。
1999年6月2日11时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刘副支队长和新华西街派出所的同志到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缉捕队,请求协助抓捕杀人外逃的于文泉。
侦查员们听到刘副支队长介绍的情况,知道于文泉是个亡命徒,都暗下决心,一定要胜利完成任务,绝不能叫他在首都北京继续作恶。
刘副支队长接着说道:“上午10时,我们让在押的颜玉福给庆家打了一个电话。于接的电话,说明于还在庆家。另外,我们还接到于在北京复兴医院工作的姐姐打来的电话,她说:‘于文泉曾打电话,叫给他准备钱,他到复兴医院来拿钱。’”
缉捕队在阎副处长的组织下,进行了简单的分工和研究。一方面向朝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平街派出所以及西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通报情况;一面兵分两路:一路由阎副处长带领侦查员,携枪前往复兴医院堵截抓捕;一路由副队长刘景利、副政委孟威剑带领前往和平街12区进行抓捕。
阎副处长带领侦查员走后,队里除去值班的还有闻军、孙玉柄、杨永杰、梁彦等六名侦查员。
刘景利一面带队出发,一面叫值班人员用BP机寻呼在外工作的郑卫、高戎、苑士杰三名同志直接去和平街派出所集合。
缉捕队的九名侦查员赶到和平街派出所与朝阳分局刑警大队庄副大队长带领的三名侦查员会合。由管界民警带路,侦查员们察看了现场。
12区是个封闭的小区,9号楼是个南北走向的楼房,在小区的最西侧。楼外西侧是和平街与北三环相交的路口,楼下一层是临街的商店。在院里9号楼的一楼通往二楼有个外接的楼梯。12区的北面是北三环。在9号楼的东南、东北各有一座东西走向的居民楼,在北楼的西北侧有一间小平房,在北楼和9号楼之间的过道上停放着一辆红色桑塔纳出租车。在院子的东南角是唯一的出入大门,并设有传达室。
为防止抓捕时于跳窗或跳阳台逃走,缉捕队由孟威剑副政委带领五名侦查员持两支54式手枪在楼外西侧控制9号楼的窗户、阳台、小区院门、楼间通道。刘景利带领四名侦查员持一支54式手枪、一支“微冲”与朝阳分局的侦查员及呼市的同志控制院里,负责抓捕,让呼市的同志隐蔽在传达室内观察。
同时由呼市的同志与呼市警方联系,叫在押的颜玉福再给庆家打电话,结果于文泉未在屋。
刘景利分析:可能是中午到外面吃饭去了。
此时已近中午1时,侦查员们正在院内仔细察看现场时,发现一名三十多岁、身高1.65米左右、染着黄色的披肩发、下穿黑裙子的女人和一个男人进院。从特征看,“黄披肩发”与于的妻子易俊雅的特征一致。但呼市新华西街派出所的民警不敢确认。
这时,在她们的后面又进来一名穿白衬衫的男子(此人正是于文泉)。恰遇呼市的民警从传达室出来,被“白衬衫”看到,认出了新华西街派出所的民警,而呼市的同志却没能认出于文泉,从而失去了最好的抓捕良机。
“黄披肩发”、“白衬衫”等三人上楼后,遇到庆逢杰的母亲,“白衬衫”对她说:“外面全是警察,我得赶紧走!”进屋拿了54式手枪和手包,就出来了。三人从楼东侧的楼梯下楼往北走,朝红色桑塔纳出租车走去。
刘景利虽然不认识于文泉,但是见到这一情况后考虑,若万一这三个人中有于文泉,上了出租车就会逃之夭夭,岂不前功尽弃。
不能就这样叫他跑了!于是,他立即带领侦查员从北楼的北侧向西迂回,准备进行堵截盘查。侦查员郑卫、高戎此时将子弹推上膛做好了战斗准备。
当侦查员在北楼的西侧刚一露面,意想不到的事情突然发生了,只见那个穿白衬衫的男子突然掏出54式手枪朝刘景利等侦查员开枪射击。
这里无遮无栏,没有隐蔽物,后退是死路一条。刘景利手中没有枪支,只好赤手空拳跟在郑卫的后面迎着枪弹往上冲。郑卫迅速出枪进行自卫还击。突发的枪声使侦查员们明白了眼前的这个穿白衬衫的持枪人就是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于文泉。
两军相遇勇者胜,双方相距仅四五米,于的手枪子弹打在水泥地上,崩起的水泥渣子、碎石子,打在郑卫的两条腿上,洇出了点点血点。弹起的流弹擦着侦查员们的耳边向后飞去,郑卫一面跳动着躲避子弹,一边与于对射。顿时平静、祥和的居民区被枪声所掩盖。
在激烈的枪战中,于文泉被郑卫击中两枪。一枪打在腰带扣上,将腰带扣打碎,子弹射入腹腔。另一枪打在他的大腿上。殷红的血液顺着伤口涌出流到了地面上。
于文泉负痛蹲在地上,边朝侦查员射击,边退到北楼角。此时于由于负伤,腋下夹着的手包滑落在地上。这时,侦查员高戎冲上来,以平房为掩护,持“微冲”与于交火,将于的火力压了下去。
于招架不住,负痛跑上9号楼。闻军和其他侦查员将于妻易俊雅和另一个男人(出租车司机安山金,内蒙古集宁市人)擒获。与此同时,侦查员们在北楼角缴获了于失落在地上的手包。里面有54式手枪子弹30发,海洛因三小包(约重3克)。
刘景利带领郑卫、高戎撤到南、北两楼的东侧用枪封住了9号楼的东侧楼梯。
时间不长,于再次出来站在楼梯的平台上往四下乱踅摸,似在寻找遗失的手包。大概是想补充弹药(于被击毙后,54式手枪内只剩下了1发子弹),亦或是用海洛因止痛或满足精神上的需要。郑卫见状及时举枪瞄准射击,击中于的头部,子弹从左颧骨射入,从右侧射出。
这一枪加速了本已负伤的于文泉的血液流失。于一面朝楼下打枪,一面退回到楼上,再未敢出来。到复兴医院抓捕的同志在阎副处长的带领下及时赶到此处增援,并将现场情况向市局领导做了汇报。市局三名局领导及公安部五局的张局长、刑侦处王处长等四名处领导都先后赶到现场指挥。并调特警队、武警、消防队、刑侦处防暴队、侦查队、朝阳分局巡察防暴队、周边派出所等单位的几百名警力到现场。
在很短的时间内多警种的围捕大军完成了对现场的合围。此时,忽见庆逢杰的母亲惊慌地跑下楼对侦查员们说:“于文泉被打伤了,正在往暖气上绑炸药。”
为了防止于引爆炸药引发火灾和煤气爆炸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局领导决定关闭9号楼的煤气阀门,切断电源,并断绝了楼外的交通。
经过缜密研究,在局领导的指挥下,下午4时许,由消防队搭起的云梯将狙击手送上周围的楼顶,任务是控制制高点。由特警队、武警等组成的突击小分队攀缘上楼,封锁楼层、楼道,疏散群众,逐层搜捕于文泉。
各项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下午4时10分,搜捕小分队在三层的公用厨房见到于趴在血泊中。墙边的暖气片上,捆着炸药包。小口径步枪压好子弹放在面前,旁边有一盒(30发)小口径子弹。54式手枪内还有一发子弹也放在眼前。其用意很明显,是准备与公安人员拼死反抗,在毫无生路的情况下,引爆炸药。
此时的于文泉因流血过多,已无反抗能力,昏倒在地上,后因失血性休克毙命。
侦查员们总计当场缴获铵锑炸药600克、电雷管12只,54式手枪一支、子弹31发,小口径步枪一支、子弹30发,海洛因3克。在楼前的红色桑塔纳出租车里,缴获另一组已组装好的爆炸装置(铵锑炸药300克、电雷管2只),至此这一场缉捕遭遇战胜利结束。
在枪战中,犯罪嫌疑人于文泉被当场击毙,我侦查员无一伤亡。易俊雅、庆逢杰、安山金三人由呼市回民区公安分局押解回处理。
2000年初,北京市公安局的侦查员在看陕西卫视台在“今日开庭”法制栏目播出的1999年在西安市皇城宾馆发生的一起特大抢劫伤害案件时,发现1998年发生在北京市三家大宾馆的系列抢劫案件的作案手段与西安市皇城宾馆发生的抢劫案件的手段极为相似:都是以找人为借口敲开客房门,持刀、枪入室抢劫。
于是,北京市公安局当即派人前往西安,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提审在押人员严富,并让严观看了北京三家大宾馆的案发现场的录像。当一名矮胖戴墨镜和另一瘦高戴棒球帽的可疑人在屏幕上出现时,严富指认:“矮胖戴墨镜的男人就是和我在西安皇城宾馆进行抢劫后逃跑的于文泉,另一个瘦高个戴棒球帽的人叫和平,是内蒙古人。”
侦查员知道于文泉已于1999年6月2日在北京和平街持枪并欲引爆炸药拒捕时被侦查员当场击毙。而北京三家大宾馆的系列抢劫案件只剩下一名在逃人员,那就是和平。
经过深入调查,查明和平的妻子在准噶尔煤矿工作。侦查员立即出发,于2000年1月27日在准噶尔将犯罪嫌疑人和平抓获归案。
经过突审,和平供认:1998年10月底,与于文泉合伙来到北京市,持枪、刀在京连续抢劫三家大宾馆,共计抢劫人民币19万元,三部手机及钻戒等物品。这些钱财都用来换“粉儿”(海洛因)吸了。
至此,北京市的三家大宾馆的系列抢劫案件宣告破获。
来源:路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