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到唐代,你会想到什么?是贞观之治的盛世繁华,还是安史之乱的惊天变局?在唐史研究中,“藩镇” 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核心命题——它如何从边防利器演变为割据势力?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背后,藏着怎样的历史密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孟彦弘的力作《藩镇与唐代政治》,正是一
提到唐代,你会想到什么?是贞观之治的盛世繁华,还是安史之乱的惊天变局?在唐史研究中,“藩镇” 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核心命题——它如何从边防利器演变为割据势力?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背后,藏着怎样的历史密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孟彦弘的力作《藩镇与唐代政治》,正是一把解锁唐代政治格局的关键钥匙。书中的诸多观点,如将唐朝后期藩镇政策的核心概括为“放弃河北,控制其余”,已得到学界的广泛认同,成为唐代藩镇研究进一步深化发展的基础。
书名:藩镇与唐代政治
著者:孟彦弘
定价:98元
出版社:凤凰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年8月
凤鸣丛书09
【内容简介】
本书聚焦安史之乱至元和平定淮西、淄青约六十五年的关键时段,以藩镇问题为线索,对府兵制向节度使兵制的演变、河朔三镇的自治及其与中央的博弈、中央对“河朔化”藩镇的控制,以及宦官统领神策军的制度化等进行了深入探究,勾勒出李唐王朝从动荡到秩序重建的曲折历程,为读者理解唐后期政治格局的变化、中央与地方的复杂互动,以及传统帝国面对剧烈动荡如何维系与修复秩序,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启发。
【作者简介】
孟彦弘,1966年生,山西襄垣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1984—1994年,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主要从事历史文献、隋唐史、法制史等研究工作。著有《出土文献与汉唐典制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读史杂评》(凤凰出版社,2020年)等。
引言
唐代的藩镇问题,无论是就唐史而言,还是就唐史的研究史而言,都是一个老问题。就研究而言,似乎没有哪个问题、哪个观点或哪个提法,是完全没有人说过的;区别,大概是从哪个角度、用什么事例或史事,用什么逻辑、怎样勾勒线索,如何进行解说。解说,其实就是如何认识、如何叙述。
因此,我想简单地交代一下本书各篇之间的逻辑关系。这其实也是我对唐代藩镇问题的认识逻辑,权作引言。至于学术史的回顾,在书中具体问题的讨论中具体来谈,不在此费词。
从兵制演变的角度来看,藩镇是随着府兵制的被废弃而出现的。最初,它只是取代府兵制而逐渐建立的一种新兵制——节度使兵制,后来则演变成有固定防区、进而又成为统管属州(郡)的具有行政区划功能的实体。
军队长期驻防于一地,且军属可以随军,产生地著乃至地方化的倾向,几乎无法避免;安史之乱的发生,使这种可能变成现实,并进而形成了一股特殊的社会政治集团——地方军人集团。变化的起因,是府兵不适应新的边防形势的要求,官府不得不对兵制进行变革,但这个变革的过程,并不是预先设计好了方案,照着“顶层设计”来进行,而是为适应形势、应对问题而一步一步变化的,结果更不是在改变的过程中便已预料到了的。
安史之乱的发生,从安禄山久任的角度来说,是难以避免的;但是从兵制演变和当时社会政治的情况来看,这又是一个偶发事件。这一偶发事件一旦发生,它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仅是巨大的,而且是不可逆转的。首先,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战争的胶着,以及为平定叛乱而组建的藩镇及其力量的增强,使其中一些藩镇对朝廷表现出了游离、跋扈乃至自立的倾向。如果不能及时加强对他们的控制,李唐的一统政治局面就可能崩溃;而要实现对他们的控制,就必须平定安史之乱,至少要尽快结束与安史的长期征战。事实上,李唐王朝未能彻底平定这场叛乱,而是以“河朔故事”为前提,结束了双方公开的军事对抗——安史余部在其控制区内自行任命官吏、不上缴赋税,对朝廷是一种割据或半割据的状态,是高度自治。
河朔的割据,使中央不得不在其周边屯驻重兵,以遏制其扩张。这批藩镇是在与安史的作战中组建、发展、壮大的。他们在成立伊始就是以地方军队的面貌出现的,加之地处河朔周围,这些地方军人集团对“河朔故事”耳濡目染,颇欲效法,从而产生了“河朔化”的倾向。他们所追求的“河朔化”已不再是安史之乱结束时的所谓“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而是地方军人集团对地方政事的介入、干预乃至控制;他们要建立的是军政府,要实行的是军人政治,并享受其特权。我们是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讨论唐后期淄青、淮西、汴宋、泽潞、徐州的“河朔化”的。也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似乎才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这些藩镇出现的所谓骄兵问题。
面对这一未曾遇到过的局面,如何控制藩镇,便成为朝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朝廷如果能有效控制藩镇,藩镇就能为朝廷所用,藩卫朝廷;否则,它就会游离甚至跋扈于朝廷。
朝廷经过几次与藩镇的对抗,特别是德宗用兵河北的失败,逐渐形成和明确了要对藩镇进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即“放弃河北、控制其余”。河朔也在与朝廷的对抗过程中,找到了他们彼此之间、他们与朝廷之间的政治、军事平衡点。
从纵向来说,通过近六十年的努力,到宪宗末年,朝廷终于控制了河朔之外的、一度曾公开与中央对抗的藩镇。这一局面基本维持到黄巢事变前。“从动荡到稳定”,就是探究这六十年的藩镇格局——如何从安史之乱引发的动荡,到最大限度地重新恢复秩序。
代宗的当务之急,是在安史之乱后把形势稳定下来。德宗即位,则在代宗朝形势已趋于稳定的基础上,力图通过征讨,解决河北的问题。但在建中年间用兵河北失败并引发局势动荡,而朝廷又缺乏足够的军事实力予以平定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一种柔性的政治控制方式,这就是德宗对藩镇的所谓“姑息”。德宗朝如不能把局势稳定下来,也许就没有机会让宪宗平定淮西和淄青。
宪宗上台后,经过小心的试探,在平定西川、夏绥、镇海,特别是顺利平定西川刘闢后,朝廷终于走出了德宗建中用兵失败的阴霾,恢复了对藩镇加强控制的信心。朝廷与藩镇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博弈,是在不断的试探、拉扯中逐渐变化的,并不是天纵英主,宪宗一上台就扭转“姑息”、单方面收紧政策、提高藩镇的忠诚门槛,进而实现了中兴。这期间,宪宗也曾几次用兵河北,但都“无疾而终”,河北仍然不可能得到解决;实现对淮西、淄青的平定,正是以执行“放弃河北”的藩镇政策为前提的。淄青的解决,更是天时、地利、人和所致,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因素,就是其时魏博田弘正对朝廷的认同与配合。经过代、德、宪三朝,实现了从动荡到稳定,这并不存在一个陡然的政策转向。
从横向来说,平定淮西、淄青之后,除河北之外,不再有能与朝廷公然进行对抗的藩镇。至此,我们说,唐朝藩镇格局基本稳定了;也可以说,藩镇问题基本解决了——河朔三镇,在朝廷看来,已不属于“问题”的范畴了。
军队地方化,以及在平定安史之乱中所组建的都是地方军队,使朝廷不得不组建一支自己可以独立指挥的“中央军队”,神策军就是在这一背景下由一支地方军队而实现“中央化”的。但神策军需要有相当的人员数量和军事实力,才能在朝廷的军事行动中发挥作用,才能收到威慑或遏制藩镇之效。这就使神策军不能再像从前的禁卫亲军那样,只驻守京师或皇城,只承担保卫京城和皇宫的任务。于是,神策军有相当的规模,部署在京师周边;驻守在地方,却又要避免前此已出现的军队地方化倾向,使之永葆“中央军”的性质,成为一道难题。经过反复,终于确立了由宦官来统领这支军队的制度。换言之,把这支重新组建的“中央军队”交由宦官统领,就是为了避免它的“地方化”,防止它变为地方部队。
军队地方化或地方藩镇军队的发展,形成了地方军人集团这一新兴政治势力。他们力图建立军政府,实现军人政治,保障其特权。他们希望把节度使变成自己的“代言人”。他们的势力越强,节度使“代言人”的色彩就越浓,逐杀节帅、拥立节帅的兵变就越频繁。节度使要实现对藩镇军队的控制,至少要保证自己身家性命的安全,就需要遏制地方军人势力的过分膨胀,于是我们看到了军人势力较强的藩镇,一再发生节度使借机诛杀、驱逐跋扈骄兵的事件。这就形成了“朝廷—节度使—军人集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相互制约的关系。在这个关系中,宦官充任的藩镇监军的作用,或隐或现,非常微妙。监军代表的,不是以宰相为主的中央朝廷(政府),而是皇帝。他的职责或作用,监督节度使自不待言,更重要的,其实是代表皇帝,直接与军人进行沟通。或者说,是军人希望通过监军,直接向皇帝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可以说,任命宦官为藩镇监军,是顺应或因应“朝廷—节度使—军人集团”这一新的权力关系或结构而出现的。
同时,藩镇地方军人集团的形成、军人政治的出现,不可避免地映射到朝廷所组建的这支“中央直属部队”神策军身上。唐后期掌握这支军队的宦官介入甚至把持了皇位继承,就是军人政治在朝廷的表现。这支部队如果由军将统领,必然出现改朝换代。这是要将这支军队最终制度性地交由宦官统领的另一个原因。
从控制的角度来说,一方面,藩镇军力强,可为其跋扈提供武力基础;另一方面,有些地区的藩镇实力必须得到充实和加强,朝廷才能使之发挥作为军队的作用。分布于河北周围、运河沿线的拥兵藩镇,就是这样的性质。这些藩镇一旦失控,就阻断了东南地区与中央的联结,不仅东南地区的财赋不能运至长安,使长安失去了财力基础,而且东南地区在这种情况下,也会闭境自守,这实际上意味着中央朝廷对全国的失控。另一方面,这些地区的藩镇出现了“河朔化”的倾向,中央对他们的控制成为现实的需要——如果中央不加强控制,他们就会摆脱中央,实现“河朔化”。于是,我们看到,朝廷在不同的形势下,根据不同的情况,通过军事打击、政治控制等手段,不断加强对它们的控制,遏制其“河朔化”;这些藩镇内部的节度使与以牙兵为代表的地方军人集团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为中央增强控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就控制方式而言,对河北三镇,是军事遏制;对河北周围及运河沿线藩镇,是军事控制;对江淮则是政治控制。当然,从横向看,并不是每一地区都存在所谓“控制问题”,也就不存在刻意的所谓控制方式;从纵向看,控制及控制方式,也是随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如宪宗平定淮西、淄青之后的六十年,江淮地区就基本不再存在所谓控制问题,朝廷也没有再刻意去“控制”。
除了为明了藩镇起源而讨论唐前期的兵制演变以外,本书讨论的,主要是从安史之乱至元和平定淮西、淄青这大约六十五年的藩镇问题,即李唐王朝如何从动荡走向秩序恢复。希望这本小书能有助于读者对唐代的藩镇概貌有一个较为全面而准确的把握和理解。
后记(节选)
对唐代藩镇问题感兴趣,起自硕士论文。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即随沙知先生读《通鉴》,但自己悟性甚差,总读不出个所以然。大学毕业论文,请沙先生指导,苦于找不到论文题目,沙先生命我通检校图书馆收藏的《敦煌宝藏》,将其中有纪年的题记辑出。用这篇并不完善的资料,结束了大学的学习(1984—1988)。随后,又继续跟沙先生念硕士,仍是读《通鉴》、两《唐书》等。在写学位论文时,选择了宣武军的论题,完成了《唐代宣武军述论》(中国人民大学,1991),讨论了宣武军的作用和中央对宣武军的控制——宣武军地处运河沿线,又拥有重兵,中央必须有效地控制宣武军,才能保障运河的畅通,才能通过宣武军进一步控制江南地区;我将此概括为“节级控制”。宣武军牙军甚盛,一度对中央相当跋扈。张建封做节帅,受到了牙军的威胁,于是设计诛杀牙军;我发现在牙军被清洗之后,宣武军对中央的向心力加强了。日后发表《论唐代军队的地方化》,提出“中央—节度使—地方军人集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的关系乃理解藩镇问题的关键,也许即滥觞于此吧。
硕士临近毕业,沙先生正在俄罗斯访学,承吴宗国先生推荐,蒙蒋福亚先生关照,我得以考入当时的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师从宁可先生读博士。有宣武军研究这一个案的基础,于是选定了“藩镇与唐代政治”作为学位论文的题目。三年倏忽而逝,临近毕业,只完成了原定内容的一部分,不得不将时限减缩到中唐,完成《藩镇与中唐政治》(首都师范大学,1994),勉强毕业。论文中比较成熟的部分,就是不久即抽出发表在《唐研究》第一卷的《唐前期的兵制与边防》(1995)。论文还讨论了所谓“河朔故事”,当时师友建议应将散在论文各处的有关这一问题的论述,集中起来讨论。
1994年夏天,我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工作。这时,正逢陈高华先生主持《元典章》读书班,于是混迹其中,得以细读了《元典章·户部》。参加长沙走马楼吴简整理工作的罗新先生在北大中古史中心主持吴简读书班,纠集同好研读,得以接触吴简的部分释文。当时在《历史研究》编辑部工作的宋超先生向读书班约稿,这就是该刊2001年第4期以“走马楼吴简研究”为名发表的一组札记;我搭便车,写了《释“还民”》的小文。其间又逢张家山出土的汉代律令公布,又在这个读书班上读了一阵《二年律令》,恰逢一场茶杯里的风波,蒙宋超先生格外关照,帮我发表了《秦汉法典体系的演变》(2005);这可以说是读《二年律令》的收获。天一阁所藏明钞本《天圣令》发现后,交历史所同仁整理,有幸厕身其中,得读唐代的令的原文(校订整理本于2006年由中华书局出版)。不久,逢中华书局组织人力对廿四史的点校进行修订,随吴玉贵先生承担了《隋书》的点校修订工作(2009—2019)。还跟着荣新江、王振芬、孟宪实等先生,参加了旅顺博物馆藏新疆汉文文献的整理工作(2015—2020)。
在自己的研究生涯中,涉及的内容貌似较多,但多属涉略,既谈不上伤十指,更没有能断一指。颜之推在家训中曾引古人“鼫鼠五能,不成伎术”,教训子弟要“省其异端,当精妙也”。我却是随因缘,兴之所至,反其道而行之,“不成伎术”,良有以也。
唐代藩镇问题的研究工作未能及时全部完成,一方面固然有以上这些因缘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对这个课题所涉及的一些问题,一时未能想得很明白。比如,安史之乱前后,唐代的军队性质发生了变化,这是学界所共知的。但是,这个变化的实质内容是什么? 它是怎么变化的? 博士论文虽然提出了“中央军队的地方化”,也提到了“食出界粮”是军队地方化完成的标志,但怎样才能更好地加以论证呢? 再比如,藩镇的控制问题,一直是我思考唐代藩镇问题的着力点。唐后期的藩镇问题,本质上就是一个控制问题。如果能控制住藩镇,藩镇就能为中央所用,发挥其作为军队的职能;否则,便会对中央跋扈、公然对抗乃至割据。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藩镇都存在“控制问题”,江南的一些无兵或兵力甚少的藩镇,从未能对中央跋扈过,中央也不认为它们存在控制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在硕士学位论文中所提出的“节级控制”只是一种态势,本质是中央需要控制核心区域,即运河沿线的藩镇。安史之乱以后,河北已然割据,对中央来说,只存在遏制的问题,即不许它突出河北的割据范围,不存在“控制”问题了。就存在“控制问题”的藩镇而言,到宪宗用兵之后,中央也实现了对河北以外的藩镇的全面控制。但是,中央是怎么一步步做到的呢? 中央最后能实现控制,一方面得力于中央的武力征讨,另一方面又与藩镇内部的权力结构及其变化密切相关。因此,节度使与以牙军为代表的地方军人集团之间的矛盾,就进入了我们的思考视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认识,总有一个过程。有一个想法,不难,难的是,如何论证;发现一个可以作文章的点,似乎不算太难,难的是,从哪个角度、如何提出问题。问题大体想清楚了,组织文章又是个颇费脑筋的事。于是,就像挤牙膏般,自以为思考得较成熟一篇便写一篇,这就是陆续发表的几篇相关文章:《唐前期的兵制与边防》,《唐研究》1,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是为本书第一章。《论唐代军队的地方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是为本书第二章;《“姑息”与“用兵”》,《唐史论丛》12,西安:三秦出版社,2010年;是为本书第四章。《肃宗灵武即位与李唐中兴》,《丝绸之路上的考古、宗教与历史》,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是为本书第三章第二节之(一)。
其中,《论唐代军队的地方化》得到了台湾“中流基金”的资助。以藩镇为题,2009—2012年申请过本所的B类科研项目;2017—2019年与两位年轻学者李丹婕、刘子凡一起申请过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的资助项目。本书第五章、第六章的大部分内容,得以陆续初步完成,但未及整理定稿。2023年末,我陪孔伟在十里河肿瘤医院化疗;一天中午输完液,我俩一起出来吃饭,路上,她突然幽幽地说,眼看我就要退休了,出书更难了,劝我把这部书稿尽早整理出来。现在虽然勉强完成了,但其中的不足之处,一定很多。
已经发表的章节,基本未作实质性的修订——无论是引用还是指评,我都希望在这本书中仍然还能找到出处、“查有实据”。有需要补充的材料、进一步的论述,或相应的辨析、商榷,则用“补论”的方式,附在文末。技术性的改动,主要是第一章、第二章加了副标题,以突显全书主题;《肃宗灵武即位与李唐中兴》,原是从第三章中抽出,发表时另写的起首一段,今删去。将单篇文章发表时的一些表述,改为呼应全书主题的表述(如“本文”改为“本书”或“本章”,第一章起首末句“以明了府兵制的崩坏以及藩镇的起源”原作“以求教于通识”,等等)。早年论文,多是文末注,且多有互参某注者;现改为页下注,每页排序号,仍参某注,就极为麻烦且易出错。这类注释,作了有针对性的改写和调整。同时,在注释中补入了当初我发表文章时少量应引而漏引的若干论著,也偶有补充史料的。少量的文字表述,略有润色(主要是第四章)。错别字以及在复核史料时发现的错讹则径予改正。总之,已发表过的文字,不必“以此为准”;无论是引用还是批评,仍据原刊。
来源:近现代史论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