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增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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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增选非独立董事、

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选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公司修订《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新增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保持3名不变。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钱辰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选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增选吴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马陈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一、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钱辰斌先生,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主管。2018年3月至今任蓝特光学管理部部长,2023年5月起任蓝特光学监事会主席。

二、非独立董事简历

吴明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13年5月在苏州乙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镀膜部经理及资深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在亚洲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事业部副经理。2016年5月入职蓝特光学,历任平板光学事业部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副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马陈良先生,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政府机关职能部门;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嘉兴万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5年5月,任嘉兴康华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6月至今,任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4日以口头形式发出,于2025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

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若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并进行会议记录。”会议召集人徐云明先生就临时召开会议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徐云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确认程俊女士、潘林华先生、王芳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其中程俊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增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郑斌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 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 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 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修订《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选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鑫、罗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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