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广河县融媒体中心与广河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推出交通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栏目,旨在曝光陋习普及交规,警示他人,让安全文明的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为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广河县融媒体中心与广河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推出交通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栏目,旨在曝光陋习普及交规,警示他人,让安全文明的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广河县融媒体记者
马瑞俊博
此刻我正在石那奴桥,大家可以看到,在我身边交警同志正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与劝导。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去聚焦路面,看看有哪些行为需要被曝光和纠错。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30元;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对驾驶人罚款50元。
违法行为: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原医院丁字路口
违法时间:2025年9月22日11时11分
机动车违规停车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公共停车位等妨碍通行的地方停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的,处100元罚款并可拖移车辆。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规停车
违法地点:广智街
违法时间:2025年9月22日10时50分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规停车
违法地点:马良桥北
违法时间:2025年9月22日10时30分
广河县融媒体记者
马瑞俊博
警官您好,咱们每天出动的警员人次有多少?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
队长 马世云
我们每天出动警力人员有30余人次,行动中,在县城主要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现场纠正教育,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
记者注意到,在石那奴桥头路段,交警大队还设置了非机动车AI智能劝导设备,系统采用轻量化嵌入式AI模型,结合高动态目标识别算法与多目标跟踪技术,实现全天候目标捕捉。对过往车辆进行头盔检测、载人分析、搭篷识别等,可精准识别其违法行为识并实时播报提醒。
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
队长 马世云
文明交通需全民参与,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放车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杜绝违法载人主动。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河县融媒体记者
马瑞俊博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初心。
我们希望这期节目能成为一个警钟,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对交通不文明行为说“不”,携手共建平安、和谐、文明的广河交通新环境。
来源:广河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