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襄州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观看“时代楷模”发布仪式,学习“渝检护‘未’团队”先进事迹。榜样力量激荡起青春的浪花,干警们迅速展开热烈讨论,在思考中凝聚前行共识。
近日,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襄州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观看“时代楷模”发布仪式,学习“渝检护‘未’团队”先进事迹。榜样力量激荡起青春的浪花,干警们迅速展开热烈讨论,在思考中凝聚前行共识。
01 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 郑棋元
作为未检战线的一员,观看渝检护“未”团队被授予“时代楷模”称号的发布仪式,我深感震撼与鼓舞。他们将法治的刚性与司法的柔情深度融合,“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渝检护“未”团队成员检察官帮助盗窃少年重返正途、为孤儿守护赔偿金,彰显了“为孩子多做一点”的初心。他们推动的“一站式”询问机制、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等创新实践,也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安全网越织越密,为我们提供了丰富宝贵的经验。
作为未检干警,我将以楷模为镜,既做犯罪的追诉者,更做未来的守护者。在办案中融入“父母之心”,竭尽所能、淬炼担当,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02 普通犯罪检察部 张旻泉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观看了渝检护“未”团队被授予“时代楷模”称号的报道,我深受触动。他们用二十一年的坚守证明,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
最让我共鸣的是他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的信念。从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的建立,到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的落地,他们始终多走一步、多做一点,将个案经验升华为制度成果,真正实现了“救一个孩子是职责,防千万个孩子受害是使命”。
03 刑事执行检察部 周子星
观看渝检护“未”团队被授予“时代楷模”称号的发布仪式后,我深受触动和鼓舞。他们以法治温度为孩子们筑起温暖港湾,不仅开创了重庆首例未成年人心理修复公益诉讼,还深入校园开展普法宣传,在孩子们心中播下知法、懂法、守法的种子。
作为刑事执行检察人员,我将在本职工作中学习他们“俯下身倾听,伸出手托举”的司法情怀,在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公正的同时,更多关注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教育挽救,将榜样力量转化为履职担当,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04 民事行政检察部 张佳乐
从“莎姐”维权岗的七颗火种到五百余名检察官的星火燎原,重庆未检人的实践深刻诠释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初心与使命,为我们指明了前行的方向:在未检工作中,要坚守初心,把“孩子的人生”放在办案核心,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内化为办案自觉;要融合创新,既做好个案中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又联动学校、社区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将专业能力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我们应当以重庆未检人为榜样,在法治宣讲中多一份巧思;在帮教矫治中多一份耐心;在社会协同中多一份执着,为孩子们托举起更美好的未来。
05 案件管理办公室 陈杰
检察权源于人民,守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便是检察工作的初心。这种初心是融入每起案件的具体实践。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无可参考判例的情况下,渝检护“未”团队采取“三步走”探索,围绕未成年保护打造 “渝检护‘未’” 品牌。21年如一日专注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他们从热爱到责任和执着,变的是工作方式,不变的是为民初心。他们的先进事迹启示我们,有进步才能推陈出新,有站位才能行稳致远,有品牌才能争先创优。我将坚守初心、争先创优,以法治温度守护民心所向,以品牌力量驱动质效提升。
06 司法警察大队 黄俊
在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荣获“时代楷模”称号的专题报道后,我内心涌起强烈的职业自豪感与责任感。我深刻体会到,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离不开检察官的辛苦付出,同时也需要司法警察的紧密配合与支持。在协助未检检察官办案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是执法环节的执行者,更是守护少年儿童的安全屏障。渝检护“未”团队的工作理念,让我更加明确自身岗位的价值——每一次警务保障、每一次现场执勤,都是在为未成年人搭建安全的法治环境。
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以楷模为镜,把德法相伴的理念融入日常警务工作中,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更多孩子的成长之路!
来源 : 以上各部门
来源:襄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