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农民3个月打赏女主播50万,当事人:我有87天都是榜一!律师:侵犯了老伴的财产权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24 16:00 1

摘要:近日,河南周口,何女士突然接到亲戚的一个电话!“我在直播间看到你爸了!他在刷礼物劝不住!”一个电话,家人意外发现父亲3个月竟然将种地积蓄50多万全部打赏。

近日,河南周口,何女士突然接到亲戚的一个电话!“我在直播间看到你爸了!他在刷礼物劝不住!”一个电话,家人意外发现父亲3个月竟然将种地积蓄50多万全部打赏。

家人通过聊天记录发现,父亲告诉主播自己没钱了,可立马又去贷款了10万,何女士:我妈一辈子跟着我爸吃苦受罪被家暴,我们支持我妈离婚,但打赏的这部分钱有我妈的!

记者在现场发现,有一个按摩椅是其中一个主播寄给何先生的,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便转手送给了妻子谎称是惊喜。女儿:你62岁,主播38岁,人家图你啥?图你不洗澡!?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侵犯了老伴的财产权

老何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打赏行为是否有效?

老何打赏的60余万元中,50多万是夫妻共同存款,这笔钱的处分并未经过老伴同意,这一行为是否侵犯了老伴的财产权?答案是肯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进一步指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一“善意取得”规则同样适用于其他共同财产处分,而本案中女主播显然不具备“善意”。

老何与老伴以种地为生,50多万元是两人一辈子的积蓄,属于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老何擅自将这笔钱用于打赏,且数额巨大,远超日常生活所需,不属于“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老何的老伴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之规定,单独向法院起诉,主张老何的打赏行为无效,并要求女主播返还相应钱款。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来源:零度时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