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汽车消费者购买的车辆确实属于自己,车辆的每一颗螺丝、每一个硬件都属于车主;而每一项硬件对应的功能也都应该可以发挥作用,在逻辑上显然是说得通的。
有关汽车“硬件付费订阅”设定的讨论热度再度升高,究其原因是个别品牌的车辆又出现类似的设计。
具体品牌就不说明了,现在来讲一个逻辑悖论。
有网友提出了犀利且有趣的观点:
你凭什么拿我的东西赚钱?
我买的汽车哪怕一颗螺丝都是属于我的,你用我买的汽车的某一项功能来赚我的钱,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乍一看确实属于悖论。
作为汽车消费者购买的车辆确实属于自己,车辆的每一颗螺丝、每一个硬件都属于车主;而每一项硬件对应的功能也都应该可以发挥作用,在逻辑上显然是说得通的。
但还有另一个相反的观点,比如以电视为例,购买了电视但想要看内容也要通过不同平台订阅,难道汽车不可以吗?类似的观点其实是讲不通的,电视的功能仅限于播放;购买的电视一定是可以用于播放的,而在各个平台订阅的内容不是“播放功能”而是“信息内容,”这与汽车有硬件而功能不可用的客观问题是不可以相提并论的。
所以笔者是认同第一个观点的,那就是车企没有权利拿我的东西赚我的钱。
可是“硬件付费订阅”的硬件是我的吗?
这是问题的关键。
假设我购买的汽车有“座椅通风”的硬件配置,车企不让我用,想要用就得花钱付费订阅——这样的设计显然是侵犯汽车用户权益的,逻辑正是“拿我买的东西所具备的基础功能赚我的钱。”
但是如果汽车生产企业说“座椅通风硬件配置的成本不在车辆售价计算范围内”又当如何呢?
已经有汽车生产企业这样解释过。
那么这项配置就不属于车主而属于车企了,随后设定出“硬件付费订阅”的程序也就不存在侵犯用户权益的问题。在逻辑上也是说得通的,所以车主遇到这种情况也就没有办法了。
但是这又引申出另一个问题:
你凭什么在我买的汽车上装本不属于我的配置?
我买的汽车没有这项功能的结果可以接受,但你在我买的汽车上预埋一个收费项目,利用我买的商品作为盈利的平台,经过我的允许了吗?如果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话,这样的做法显然也是不符合常理的,是否符合相应法规也值得商榷。
总而言之,“硬件订阅服务”的设定是不合理的,因其存在成本问题;同时存在消费者购置的汽车是交通工具而非经营平台或工具的问题,即便其成本没有计入车辆售价也存在不合理性。
不论是座椅加热、通风,亦或者是智能驾驶功能,凡是基于车辆已有的硬件平台而设定出的“功能订阅”都存在第一节所讲述的矛盾。重复收费、恶意收费,或者拿属于用户的汽车、用户手中的私人物品经营,这些做法都是不合理的。
但是汽车的“软件订阅”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
或者说无法去质疑其合理性。
道理就像是一些网友对电视机的理解一样,我购买的是具备播放功能的硬件,但是没有购买信息资讯——硬件是一件独立的商品,信息资讯是另一件独立的商品。
在汽车的智能座舱系统中销售的所有应用,或应用中有价值的导航、推荐或其他相关内容,其本质上都属于信息商品,汽车的大屏幕只是用于使用信息商品的平台,所以汽车的“软件订阅”合理性是没有办法去质疑的。
综上所述,汽车的硬件配置不应该存在“订阅”的设计,只要在我的汽车上就是我的东西;作为这个东西的实际拥有者,应当享有其所有功能的使用权,车企无权进行干涉或通过程序设定影响功能的发挥。如果车企说该硬件配置没有计入车辆售价,问题则是你凭什么在我购买的商品上放置不属于我的东西,凭什么拿我购买的、属于私人的物品当成企业赚钱的工具,这是解释不通的。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所有汽车都不应该有“硬件订阅”的设计。
软件订阅合理性没有问题。
所以还是希望一些汽车生产制造企业的吃相不要太难看,也不要过于短视;汽车已经进入智能网联化的初级阶段,目前正是座舱域智能化的关键突破期。一旦实现突破,未来的汽车则会成为真正的“智能移动终端;”届时围绕汽车系统构建的网络生态将会具备巨大的商业价值,聪明的车企已经在这一领域布局,而不是拿着属于车主的汽车赚着败品牌评价和口碑的蠢事。
来源:天和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