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请问,在这方面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冯兰成:开展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学校、医院等周边小微公共区域,对功能设置不合理、便民服务设施不足、环境卫生死角等问题开展整治提升,打造更加宜居的品质生活空间,满足群众绿色休闲、文化娱乐、运动健身、停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的惠民工程。
2024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整治类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转发了工作方案,并推荐临沂、威海、德州市为全国试点城市。三市利用城市空闲地、公园广场等区域,建设了便民疏导点和小微口袋公园,增加了停车空间和便民服务设施,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显著增强。2025年1月6日,《山东政务信息》刊发了德州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的典型经验。今年9月,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山东省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了济南市历下区、槐荫区,青岛市市南区等22个县(市、区)为省级试点。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推动小微空间整治提升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坚守为民办实事初心。始终秉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工作理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将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作为城市更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用好市民服务热线、城市管理进社区等工作机制,积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推动试点工作取得进展。坚持规划引领,特色营造,结合试点城市本地历史文化底蕴和改造空间,因地制宜,提升整治水平。发挥“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三是编制整治导则,推动全省小微空间整治工作。在试点城市取得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山东省城市小微空间整治导则》,对试点成功经验进行总结、提升,为全省开展整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切实提高全省城市更新及精细化治理水平。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和市民关注、参与,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模式。
香港商报记者:
作为一项系统性、持续性工程,城市更新离不开高效的投资管理和项目支持。请问,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杨兴水: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城市更新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领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提升城市能级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强化部门协同,不断打好政策性资金保障“组合拳”。2023年以来,全省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城市更新领域政策性资金近500亿元,重点支持了城市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1200多个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了政府投资引导带动效用。同时,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推动济南能源集团供热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全国首单供热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成功上市,募集资金14.96亿元;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实施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项目3个、吸引民间投资1.89亿元,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了更多金融“活水”。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多措并举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全力争取项目资金。抓住中央预算内投资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等政策机遇,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组织各市提前开展2026年资金申报争取工作;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核发行进度,统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等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城市安全韧性和人民幸福感。
二是聚焦“软建设”,着力优化制度供给。做好项目“硬投资”的同时,扎实推进规划编制、配套政策、运营维护、效益评价等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进一步明确未来城市更新发展的任务目标、重点内容、实施策略和路径措施,形成建设时序协调、空间布局合理的重大项目推进格局,提升精细化科学化项目管理水平,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建好用好。
三是聚焦多方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级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模式在城市更新领域的应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用好2025年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更好满足城市地下管网、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厂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领域项目资本金需求,引导支持金融机构专项借款、银行信贷资金更好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各市探索“融投建管营”一体化模式,充分挖掘项目价值,形成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山东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请问,在城市更新中,如何实现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统筹发展、相互促进?
侯晓滨:在城市更新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于赓续文脉、塑造彰显城市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重点强化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树牢保护意识。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在城市建设、城市更新中,将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自觉,守护好各类历史遗产资源。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省人大颁布了《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近期省政府将颁布《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在全国率先形成“省级条例+办法”两个保护层次。目前济南、青岛、潍坊、聊城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颁布了市级保护条例,下步将继续推动其他名城出台地方法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坚持依法保护、依规管控,在城市更新中,坚决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严防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突破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管控要求。
三是坚持应保尽保。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形成新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潜在对象名录,建立预保护制度。对涉及老街区、老厂区、老建筑的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先调查、后建设”,确保不出现建设性破坏问题。通过调查划定红线和底线,作为编制相关规划、制定项目方案、工程建设实施的重要依据和先决条件。
四是强化本体保护。推行小规模、渐进式的微更新理念,修复历史文化街区,修缮历史建筑,改善街区人居环境,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定期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评估,围绕“找、保、修、用、管”等工作维度,做到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闭环监管。
五是创新活态传承。明确历史文化产业特色和转型方向,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有机融合,打造宜居、宜业、活力街区,吸引年轻群体旅游打卡、创业生活。探索保护利用新机制、新模式,加快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加强城乡历史文化宣传阐释,形成一批展示齐风鲁韵、弘扬山东历史文化的典型案例。
来源:山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