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4月12日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的有效性研究:风险防范与效率提升》报告发布会以线上会议形式举办,并进行了同步直播。
2025年4月12日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的有效性研究:风险防范与效率提升》报告发布会以线上会议形式举办,并进行了同步直播。
本期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杨继东教授主持,来自天津市社会科学院、联和金融数字经济研究所、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7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报告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
论坛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廖冠民,发布题为《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的有效性研究:风险防范与效率提升》的报告。
本报告聚焦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深入探讨其在风险防范与效率提升方面的关键作用,旨在推动专家、学者及公众对该议题的关注与讨论。报告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阐述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的背景与战略意义;第二,分析当前数字化监管的建设进程与实践经验;第三,探讨数字化监管如何助力合规风险防范;第四,研究数字化手段在财务风险管控中的应用;第五,解析数字化监管对并购效率提升的促进作用;第六,总结研究贡献,并展望未来发展方向。
报告指出,国资监管数字化转型通过构建穿透式监管体系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实现了监管精准化。研究以2018年以来国务院及省级国资委推行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为场景,聚焦风险防范与效率提升双重维度。选择该研究视角源于:其一,这两大维度既是国企改革的痛点,也契合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对国企效能提升的要求;其二,经济转型期风险高企的背景下,国企常呈现高风险与低效率并存的困境,如学术研究揭示的管理者通过违规扩张谋取私利的行为,既造成投资低效又引发过度负债与财务风险。因此,通过监管数字化转型同步强化风险防控与运营效率,对破解国企发展困局具有双重治理价值。
从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的建设进程看,报告发现:2018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上宣布启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监管方式数字化转型,并随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要求各省级国资委加快跟进,如江西、浙江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启动建设。2020年,该系统全面建成,实现了国资监管机构及所监管企业的全覆盖。该系统主要包括三大建设内容:一是构建“3+N”国资监管数据资源库及指标体系,其中“3”指企业组织机构、“三重一大”决策、监管信息系统用户等基础数据库,“N”涵盖财务、产权、投资、党建等业务数据库;二是建立统一数据采集交换平台,基于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各级国资委之间、国资委与被监管企业以及与其他政务系统及外部数据库的数据对接;三是推动企业集团管控信息化协同,实施“穿透式监管”,根据不同监管需求,实现从集团到子公司的多层次覆盖,如资金监管直达底层,而部分业务则聚焦集团或二级公司。
从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与合规风险防控能力看,报告发现:针对传统监管方式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监管滞后和监管能力不足三大痛点,数字化监管平台通过三重机制发挥作用:第一,打通企业内外部数据壁垒,使国资委能够全面掌握企业运营、财务及风险动态,显著改善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二,实现实时数据获取和动态监测,大幅提升监管响应速度;第三,通过嵌入企业业务流程,构建覆盖事前审批、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特别是数字化平台完整记录每笔重要交易决策,既提高了审批效率,又形成强大的事后追溯威慑。基于此,研究发现国资监管数字化转型将显著降低国有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
从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与财务风险防控方面看,报告发现:相较于传统粗放式监管模式存在的效率不足问题,数字化监管平台通过实时对接国企人财物、产供销等核心数据,实现了穿透式监管,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难题。该系统使国资委能够动态监测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将监管频率提升至实时水平;同时运用大数据技术对高风险企业进行智能识别和分类标注,实现精准监管,既降低了监管成本又提高了监管效能。实证研究证实,国资监管数字化转型显著降低了国有企业的财务风险水平。
报告还发现,国有企业数字化监管能显著提升并购效率。传统监管模式下,并购监管面临诸多挑战:并购流程复杂、目标公司(尤其是非上市公司)信息不透明,导致定价合理性难以判断;同时,烦琐的审批程序可能延误投资机会。数字化监管通过三方面改善这一局面:一是提升决策效率,将审核流程在线化、标准化,结合内外部数据库实现高效审批;二是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利用智能财务分析功能评估并购标的,及时终止高风险交易;三是缓解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通过穿透式监管掌握全流程信息,既优化并购决策也促进后续整合。基于此,研究实证检验了数字化监管提升了国资委并购监管效能,并最终改善国企并购绩效。
第二单元,各位专家学者围绕报告内容,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春方提出需要警惕两种可能的监管偏离:一是过度监管风险,强调应落实“十四五”规划中“授权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分类分级监管,避免对竞争类国企管得过细过频,否则可能导致企业活力不足、创新受限,与当前鼓励国企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的政策导向不契合;二是监管盲区问题,指出现有数字化监管主要覆盖常规风险,而企业价值波动的86%实际来自战略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这些恰恰是孕育创新和企业家精神的关键领域。理想的监管体系应在防范风险与激发活力之间取得平衡,既要守住底线,又要为国企承担战略性风险留出必要空间。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研究院副院长陈玉罡指出,数字化监管对企业风险防范具有重要影响,但需探讨其对高科技企业或数字化程度较高企业的监管效率是否更优。在并购重组方面,陈玉罡认为业务决策本身面临较大不确定性,而监管专业度若无法匹配业务复杂度,尤其是国资监管对高专业度并购标的的估值判断等,可能难以实现预期效果。此外,他提出国企数字化监管与证监会监管之间需厘清互补或重叠关系,并强调当前国资系统监管专业度与业务需求存在差距。最后,他介绍企业研究院已历时多年构建国企数据库,致力于在专业化、体系化和法治化框架下完善监管体系。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级教授、珞珈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青原指出,国企分类改革涉及商业一类(充分竞争类)、商业二类(战略支撑类)和公益类企业,数字化监管对不同类型国企的影响应差异化考量。对于完全市场化竞争的商业一类企业,数字化监管需平衡监管效能与企业快速决策需求,避免因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影响市场响应速度;商业二类企业涉及国家战略关键领域,监管应聚焦常规风险、战略风险及新兴风险的协同防控;而公益类企业以公共产品供给为核心,监管重点在于保障基础服务稳定性,如公交行业需确保基础运营安全。他强调,不同类型国企的风险防范重点与并购效率评估标准存在显著差异,监管政策应依据企业功能定位分类施策,科学界定监管边界。
天津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双指出,当前地方国资委对国企的数字化监管呈现出三种典型模式:一是以北方地区为主的债务型监管,其核心任务聚焦于化债和风险防控;二是以合肥、深圳为代表的战投型监管,两地国资委通过大规模创投资金布局量子、核聚变等前沿领域,其数字化监管体系与地方战略布局深度绑定;三是其他地区如天津正处于的调整型监管模式。王双指出,数字化技术正推动监管模式革新——借助大模型和DeepSeek等评估工具,既能强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穿透式监管,又能破解长周期创新项目与短期绩效的考核矛盾。她特别强调,数字化手段可实现监管指标的动态优化,通过场景瘦身将数百项监管指标系统整合,最终实现监管精准度与适配性的双重提升。
联和金融数字经济研究所学术所长、首席经济学家许余洁指出,国有股权投资基金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应对国际竞争的战略工具,近年来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促进产业升级和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面对当前发展中的挑战,许余洁建议从数字化和协同化入手构建更高效的监管体系,同时通过市场化配套机制释放长期资本活力:一是健全容错和激励机制,二是打造国资基金专业化管理团队,从而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能,更好应对国际经贸环境变化。
论坛最后,杨继东教授围绕各位专家的点评进行了回应,并对各位专家的参与和指导表达了感谢。会议圆满结束。
来源:产经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