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双版纳州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州各级普查
西双版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取得重要成果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统计局
西双版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双版纳州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州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全州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州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普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高质高效推进,顺利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任务。普查全面摸清了西双版纳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经济家底,客观反映了西双版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州情。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双版纳篇章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普查准备阶段,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单位清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做好物资保障等工作;二是普查登记、数据处理阶段,开展普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验收、数据质量抽查等工作;三是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开展普查公报发布、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普查资料开发、总结成效等工作。目前,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进入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普查工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临现场指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普查工作进展汇报,多次对经济普查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州政府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及时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普查工作。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全过程参与推动普查实施,确保了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科学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普查流程规范。全州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和云南省实施方案,并结合西双版纳实际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普查,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规范有序实施单位清查、现场登记调查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
(三)创新普查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充分利用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登记资料整合形成单位底册。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四)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联合宣传部门按照“把握节点、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开展普查宣传动员。举行入户登记启动仪式、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启动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发布经济普查宣传片,通过行政服务大厅、商场、城区公交站台等LED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傣语、哈尼语等少数民族语言进行翻译播报《单位清查告知书》《经济普查登记告知书》等,多层次、多形式持续开展普查宣传,为普查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全流程管控,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及岗位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数据审核,实现数据即报即审即查,及时消除差错,举一反三纠正检查发现的数据问题。2024年5月,配合省经济普查办公室顺利完成对我州1个县(市)2个乡镇(街道、农场)2个普查小区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景洪市城区 刘超平/摄
三、普查主要数据
按行业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633个,占33.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250个,占14.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2148个,占9.4%。
按地区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景洪市14156个,占61.8%;勐海县5620个,占24.5%;勐腊县3145个,占13.7%。
按行业分,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7217人,占17.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9339人,占13.9%;制造业21541人,占10.2%。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68.73亿元,比2018年增长109.7%。其中,第二产业661.55亿元,增长96.6%;第三产业3607.18亿元,增长112.3 %。从负债看,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387.06亿元,比2018年增长72.8%。其中,第二产业366.55亿元,增长93.1%;第三产业2020.51亿元,增长69.6%。从营业收入看,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26.84亿元,比2018年增长61.0%。其中,第二产业374.96亿元,增长36.5%;第三产业851.88亿元,增长74.8%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州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20个,从业人员3974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46亿元。其中,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1个,从业人员366人,营业收入2.72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355个,从业人员2098人,营业收入24.62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183个,从业人员934人,营业收入2.72亿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州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9个。全州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3亿元;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22亿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57人年,R&D经费支出7888.5万元。
四、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情况
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国家统计局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资料,并同步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对普查年度(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进行了修订。西双版纳州2023年GDP总量修订为856.50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78.23亿元,增幅为10.1%,比2018年增加339.88亿元,名义增长65.8%,年均增长量为67.98亿元,年均名义增速10.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85.28亿元,增加2.2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96.57亿元,增加12.6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74.65亿元,增加63.4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快报数的23.5:23.6:52.9变化为21.6:23.0:55.4。
西双版纳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了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客观反映了五年来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是对西双版纳经济的一次高质量“体检”。普查资料是一笔宝贵的社会财富,是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下一步,将深入推进普查数据开发应用,积极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丰富普查数据发布手段,依法依规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普查资料的信息服务,确保普查结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为西双版纳州总结好“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编制好“十五五”规划提供数据支撑,为提升宏观经济治理能力,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