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202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初评结果,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的云南晋宁河泊所遗址入围。考古人员介绍,河泊所遗址出土的封泥和简牍是中国西南地区目前出土数量最多、内容最为丰富的一批汉代文书资料。已经出土并清理的简牍里有文告、司法文书、户版
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202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初评结果,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的云南晋宁河泊所遗址入围。考古人员介绍,河泊所遗址出土的封泥和简牍是中国西南地区目前出土数量最多、内容最为丰富的一批汉代文书资料。已经出土并清理的简牍里有文告、司法文书、户版等,涉及政区建置、赋役制度、司法制度等,为世人揭开了当时西南地区律令体系的面貌,还原了历史细节在岁月长河中的独特价值和意义。简牍中发现的《论语▪八佾》残片,为儒家经典在西南边疆传播提供了实证,儒家主张的“礼之用,和为贵”,不仅是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核心原则,更在现代法治文化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作为古滇文化的延续与发展,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深耕这种以“和谐”为导向的价值观,通过“点线面体”四维同向发力,不断探索人民法庭的“无讼”实践与和谐社会构建。
以司法为民为“基点”,
用实效诠释“人民至上”
法院的工作连着民生,更连民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老百姓最担心的是打官司难,人民法庭位于基层,是靠近人民群众的最前沿,晋宁法院晋城法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将最优质的诉讼服务资源下沉,延伸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全流程深化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就地执行的“一站式”定分止争功能。
运用巡回法庭、夜间法庭、线上法庭等方式,进一步延伸司法触角,持续优化司法服务供给,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开通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与昆明市晋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共建协作机制,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聚焦人民群众的难点、痛点、堵点,从细微处着眼,从细小处抓起,扎实推进“办小案、做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的“五小”为民工程。晋宁法院在扎实办好一件件民生“小案”、做实一件件民生“实事”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让人民有温暖、有保障。
以实质解纷为“主线”
着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
纠纷实质性解决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晋宁法院持续抓好诉前调解、诉讼调解、信访化解、案件裁判、督促履行及执行完毕等重要关键节点,推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不断优化诉前调解机制,引进多元解纷力量,特邀调解组织增加至9个,16家调解组织、58名特邀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诉前调解推进纠纷快速化解。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降低法院办案成本,减少群众诉累。针对家事纠纷、邻里矛盾等高发类型,提炼“调解优先+司法兜底”的标准化流程,聚焦个案纠纷的精准化解,通过“点”的突破形成示范效应。
对于诉前化解不成的纠纷,畅通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引入诉讼程序,对简单案件通过“快执快审”,优质高效消弭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同时,不断强化释法说理、判后答疑工作,审执兼顾,督促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促进矛盾纠纷真正化解。
以机制创新为“平面”
一体推动全链条化纠纷
“调立审执”一体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一环,是法院在新时代聚焦人民群众的实际司法需求,服务保障基层,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的有力举措。
晋城法庭在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以流程优化为抓手、以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创新举措为驱动,不断优化“预防—调解—审判—回访”全流程,构建“调立审执”衔接配合多源共治格局,形成闭环管理。在源头预防和加强纠纷化解,又在审判过程中兼顾执行,从立案考量审判、从审判考量执行,推进优化送达、保全、鉴定等内部衔接配合,完善裁判文书执行部分内容审查,常态化开展督促履行,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信访案件,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以生态构建为“体系”
织密社会治理网络格局
01
纵向联动贯通矛盾“过滤网”
深入推动人民法庭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深层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路径,确保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格“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同时,利用专业优势,强化对调解员、网格员等人员的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的涉诉矛盾隐患、苗头性问题,及时与辖区村(居)委会对接联动化解。
02
横向协同扩大解纷“朋友圈”
晋城街道矛盾纠纷调审一体化中心实体运行后,晋城法庭第一时间指派工作人员入驻矛调中心,提供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立案指导、信访接待等多元化服务。与司法所、妇联、工商联等组建“法治联盟”,针对特定领域纠纷开展联合调处,建立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审判等纠纷解决方式,加深诉调、警调、访调的衔接联动,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03
社会参与筑牢共治“同心墙”
结合巡回法庭、“三进”工作,加强法官与基层网格的有效对接,对“法律明白人”“调解志愿者”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和调解难题,及时提供点对点的指导和建议,助力辖区用乡音、乡情把矛盾处置在早、处置在小,潜移默化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及自治能力。
晋宁法院通过“点线面体”四维推动,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切实将人民法庭打造成公正司法的窗口、为民服务的阵地、基层治理的纽带,不断将人民法庭从“矛盾终点站”转变为“治理发动机”。
来源: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吴沅锦
来源:云南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