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交警拉扯电动车驾驶人致两人摔倒手臂擦伤,算不算暴力执法?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4-19 08:50 1

摘要: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20名,大象新闻4月20日视频报道和认真的番茄同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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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20名,大象新闻4月20日视频报道和认真的番茄同日报道。

对这一报道的简介:

4月18日,上海一交警被指暴力执法。

普陀区中山北路一段交警在执勤时拉扯电动车驾驶人并帶倒骑车人的视频曝光。

从视频上看,戴头盔的骑电动车人要从交警身旁冲过,被交警拉扯。

知情人称,两名倒地者手臂擦伤,已送医治疗。

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首先存在一个交通违法行为,是正常拦停,而且二次示意,对方不仅不停,还加速,而不是暴力执法。

我是企业退休82岁老头,仅以上述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免责声明:不存在侵权和传播不实信息。

1.电动车驾驶人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此车有牌照,戴头盔,有网友说人家正常行驶,哪来的交通违法?

还有网友称电动车驾驶人就是在非机动车道,并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分道行驶的规定。

质疑执勤交警故意刁难电动车驾驶人。

果然如此吗?

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超速驾驶,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随意变道,逆行,过横道线未避让行人,撞红灯,或者前边有享有交通优先权的特种车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没有避让,看车行驶左右摇摆呈蛇行状疑似酒驾醉驾等等。

有沿街摄像头和交警执法记录仪为证,电动车驾驶人到底违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

确实有的,违反了哪一条?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管部门应当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单。

如果电动车没有任何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属于故意刁难,“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5条,要给交警行政处分。

2.交警拉扯电动车驾驶人并致两人摔倒,手臂擦伤,算不算暴力执法?

所说暴力,行为人用棍棒,用刀,用拳打脚踢,巴掌搧耳光,殴打他人,使受害人致轻伤以上的非法行为。

这交警将正在行驶的车上拉扯驾驶人摔倒,为执法不当,甚至说简单粗暴,不文明执法,这都可以的,尚不构成暴力执法的严重程度。

3.执勤交警对交通违法人驾车不听示意停车怎么办?

对有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危险或者其他必要的,在保证双方安全不出交通事故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措施保持一定距离逼停,而不是采取过激行为。

对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的给予罚款处罚。

有人说了,他驾车冲过去了,罚不着他。

他有牌照,不是有摄像头监控抓拍吗?

交警身上帶着执法记录仪,别当摆设,这时不用什么时候用?

拉扯摔倒仅手臂擦伤,谁都万幸。

如果重伤或者死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8条,执法不当的损失赔偿,由公安交管部门及其交警,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交警对两人手臂擦伤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来源:凡人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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