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长期重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发展。自2002年在全国率先出台总部支持政策以来,上海持续跟进跨国公司投资新趋势,不断优化总部经济政策。截至2025年7月,全市累计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042家、外资研发中心605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集聚程度在中国内地城市中名
上海长期重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发展。自2002年在全国率先出台总部支持政策以来,上海持续跟进跨国公司投资新趋势,不断优化总部经济政策。截至2025年7月,全市累计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042家、外资研发中心605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集聚程度在中国内地城市中名列前茅。
为进一步推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以下简称“跨总”)发展,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上海市商务委和上海市财政局于2025年8月29日联合印发《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与《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上海市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规定》和《上海市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提升能级的若干措施》形成政策组合,旨在推动跨总功能集聚和高能级发展。
相较于2024年修订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4]2号),该版管理办法进一步迭代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战略导向更突出
2024年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强调跨国公司总部的数量扩张,鼓励更多企业在上海设立总部,而此次修订则将重心放在总部功能和能级的提升上,不再单纯追求数量的堆积,而是更加注重“质”的提升。通过这一调整,在保持总部数量的领先优势基础上,更着力塑造跨国公司的项目发展与能级提升。
2.支持模式更灵活
2024年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以企业为整体,普遍适用。而本次修订则将支持范围拓展到具体项目,允许跨国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布局选择申报方向。在保持合规和信用底线的前提下,简化申报条件、突出项目实效,为企业释放出更加灵活、务实的政策信号。这一转变意味着上海对跨国公司发展的理解更加深入,也更加注重与企业实际需求的匹配。
3.功能导向更清晰
2024年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多集中在场地租赁、经营奖励等要素保障层面,帮助企业解决“落得下”的问题。而此次修订的管理办法,强调资金要引导总部企业在研发、财资、分销等高附加值功能以及创新平台建设上不断突破,不仅帮助企业“留得住”,更鼓励其“做得强”。
表1:政策目标与支持对象条件对比(新增内容以绿色标示)
结合支持类型与支持对象条件的调整,本次的管理办法在奖补类型设置上较原管理办法做出显著优化调整,删除租房资助、经营奖励等要素性补助,更突出针对项目的创新、研发等平台支持,具体如下:
表2:资助条件与内容对比(新增内容以绿色标示)
战略意义解析
《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5]3号)是上海面向跨国公司全球投资策略的深度调整,上海通过本次修订不仅进一步提升其外资吸引力,也通过调整和升级外资使用结构,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深入参与“五个中心”建设,推动总部经济由“数量扩张”迈向“能级提升”。
一是总部经济定位全面跃升,从城市竞争走向全球资源配置。据德勤观察,本次管理办法在延续总部奖励政策的基础上,首次对事业部全球总部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能级奖励,并扩大资金支持对象,从原先限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和全球研发中心”三类主体,拓展至新增“开放式创新平台”等多元功能性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创新性主体亦可参照享受资金支持。这一调整凸显了上海推动跨国公司总部由“落得下”向“做得强”的战略导向,通过吸引高能级总部和创新平台,进一步把总部企业转化为全球产业链治理和资源配置的关键枢纽。
二是制度安排深度对标国际高标准,凸显上海制度型开放的引领作用。本次管理办法从“企业普惠”转向“项目导向”,在信用底线前提下简化申报条件,并通过开放式列举,兼容新型总部功能和创新平台,释放出更加灵活、务实、国际化的制度信号。这不仅回应了跨国公司对营商环境透明、公平、便利的需求,也使上海在新一轮全球投资格局和规则制定中占据制度引领的先机。
三是激活总部经济内生动力,从财政“输血”转向企业“造血”。 在资金支持模式上,政策实现了从要素保障向功能创新的系统转型,租房补贴等传统支持逐步弱化,研发创新、跨境财资、采购分销及创新平台等功能奖励全面加强。通过精准引导企业在高附加值环节持续投入,管理办法不仅提升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还推动总部经济从依赖外部补贴转向形成内生增长动力,构建起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留得住、做得强、引得来”的长效机制。
2025年是全球投资格局加速重塑、上海总部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节点,也是“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开局的承上启下之年。《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5]3号)的出台既为总部企业能级提升提供了资金支持的制度框架,也为跨国公司在沪长远发展明确了功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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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全新发布-开启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新篇章:https://www.deloitte.com/content/dam/assets-zone1/cn/zh/docs/services/tax/2024/deloitte-cn-tax-newsflash-zh-240329.pdf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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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