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推动我国康复医学事业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康复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暂行)》,现就2025年度康复医学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5年度康复医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
为推动我国康复医学事业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康复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暂行)》,现就2025年度康复医学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专业领域
(一)申报范围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暂未覆盖到的部分,或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细化的部分,原则上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康复医学团体标准。其中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低于现行标准、重复度超过30%以及标准名称重复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申报人需登录中国康复医学会网站(www.carm.org.cn)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www.ttbz.org.cn),查询中国康复医学会已批准发布或已批准立项的团标项目,名称或内容重复的项目一概不予受理。
(二)申报领域
按照康复医学标准体系,聚焦康复医学通用标准(101),包括基础标准(201)、管理标准(202)、技术标准(203)、服务标准(204),以及数字化标准(205)五大领域。内容参照《2025年度康复医学团体标准申报领域指引》(附件1)
二、申报渠道
所有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均须通过中国康复医学会相关分支机构申报,内容须符合分支机构专业范畴,由分支机构初审,主任委员签字后汇总上报。不受理个人或单位直接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
牵头单位必须是中国康复医学会单位会员,且2025年仍然有效,原则上为三级医院、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不受理非单位会员的申报。企业一般不作为牵头单位,但可以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项目组。
(二)项目牵头人
牵头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条:①在本专业临床、科研、教学以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学术影响力。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③目前担任本会理事、分支机构常务委员及以上职务。
(三)项目组构成
1.项目组成员 应具备相应的科研、技术和团体标准编制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兼顾地域性。
2.项目参与单位及其成员不少于5家,且不能来自同一个省市区;参与人数不少于10人;牵头单位参与人数不超过3人,第二和第三成员单位的参与人数不超过2人,其他参与单位的参与人数限定1人;项目组不少于60%成员参加过标准编制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3.企业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
(四)申报数量
项目牵头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项目牵头人申报:
1.牵头在编尚未通过验收的中国康复医学会团体标准项目有2项(含)及以上。
2.2023年及之前牵头申报的项目在申报截止之前仍未通过学会验收。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须填写《中国康复医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2)《中国康复医学会团体标准草案》编写模板(附件3),可提交其他必要的支撑材料。由项目依托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依托单位审核后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推荐分支机构初审。分支机构不能推荐超出本专业范畴的项目。
3.分支机构初审,并经分支机构主任委员签字后,请登录 https://tblxsb.sciconf.cn/cn/contribute/notes/32975 按系统提示填报基本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备注文件名:《项目名称》+项目牵头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未经过分支机构初审和主任委员签字的项目将不予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标准委员会办公室:
李老师:020-81332880(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孙老师:18566610317(非工作时间)
学会学术部:
附件:
1.2025年度康复医学团体标准申报领域指引
2.中国康复医学会团体标准编制立项申请书
3.中国康复医学会团体标准草案(模板)
中国康复医学会媒体矩阵
中国康复医学会
中国康复医学会
中国康复医学会
@中国康复医学会
中国康复医学会
中国康复医学会
微博
来源:中国康复医学会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