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害者”到“维权者”:如何应对网络侵权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2 15:04 3

摘要:如今网络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但在网上发言、分享内容时,稍不注意就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同时我们也可能成为网络侵权的受害者。

如今网络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但在网上发言、分享内容时,稍不注意就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同时我们也可能成为网络侵权的受害者。

常见的网络侵权行为包括:

未经允许发布他人隐私(如照片、住址、聊天记录)、恶意辱骂或诽谤他人、盗用他人作品(文字、图片、视频)、传播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例如,在朋友圈公开他人病历、在评论区辱骂他人“骗子”,或未经授权转发他人原创文章并抹去作者信息,都可能构成侵权。

维权途径:

若遭遇网络侵权,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保留证据:截图保存侵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者信息(账号、头像等),必要时可通过公证固定证据;

联系侵权人:要求其删除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向平台投诉:若侵权人拒不处理,向发布平台提交投诉材料(身份证明、侵权内容链接、维权理由),要求平台删除、屏蔽侵权内容;

法律追责:若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处理,可将侵权人和平台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责任;涉及诽谤、侮辱且情节严重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普法讲堂:

上网时不随意泄露他人隐私,发布内容前确认“是否有权发布”(如转载需获授权);遇到争议时理性发言,避免使用辱骂、诽谤性语言;若发现自己被侵权,及时维权,不要因“怕麻烦”放任侵权行为;原创内容可通过版权登记、添加水印等方式保护权益。

来源:德惠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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