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10月1日起,主播个税大变局!新政策全解析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22 14:50 1

摘要:从2025年10月1日开始,主播群体迎来了一项重要的政策变动——个税新规正式实施。这一变革影响深远,关系到每一位主播的切身利益,无论是初入直播行业的新人,还是粉丝众多的头部主播,都需要深入了解新规内容,以做好税务规划。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揭开这项新规的神秘面纱

从2025年10月1日开始,主播群体迎来了一项重要的政策变动——个税新规正式实施。这一变革影响深远,关系到每一位主播的切身利益,无论是初入直播行业的新人,还是粉丝众多的头部主播,都需要深入了解新规内容,以做好税务规划。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揭开这项新规的神秘面纱。

此次新规的核心,是改变了个人主播的个税计算与扣缴方式。以往,主播的收入纳税情况较为复杂,不同平台、不同收入类型的计税方式存在差异,导致部分主播在纳税时容易出现混淆或错误操作。如今,自2025年10月1日起,所有个人主播的直播收入、视频收入,统一按照“劳务报酬”项目进行累计预扣个税,适用3% - 45%的超额累进税率。

这一变化并非平台自行决策,而是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在2025年6月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该公告旨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的个税缴纳问题,让税收征管更加科学、公平。

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通常按照20% - 40%的三级累进预扣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超过800元就需要预缴税款。而在新规下,允许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这意味着,主播们不仅可以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还能按照3% - 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税款。

举例来说,张某6月和7月分别自A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7000元和7500元,8月和9月未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月、11月和12月分别取得劳务报酬所得7200元、6000元和8000元。按照现行预扣预缴方法,张某6月需预缴税款7000×(1 - 20%)×20% = 1120元,7月需预缴1200元 ,10月预缴1152元,11月预缴960元,12月预缴1280元,合计需要预缴税款5712元。但按照调整后的累计预扣法,张某6月只需预缴(7000×(1 - 20%) - 5000)×3% = 18元,7月预缴((7000 + 7500)×(1 - 20%) - 5000×2)×3% - 18 = 30元 。由于8月和9月未取得收入,10月份重新累计计算,10月预缴(7200×(1 - 20%) - 5000)×3% = 22.8元 ,11月因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后无需缴税,12月预缴((7200 + 6000 + 8000)×(1 - 20%) - 5000×3)×3% - 22.8 = 36元,合计仅需预缴税款106.8元,比调整前少预缴税款5605.2元。

由此可见,累计预扣法有效降低了主播在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避免了前期集中大额缴税的情况,让主播的资金流更加合理。

面对新的个税政策,主播们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纳税方式。

- 收入较低的主播:如果年收入预计不超过50万,继续采用个人身份提现并按照劳务报酬纳税即可。这部分主播适用的税率相对较低,基本在3% - 6%左右,不会对收入造成较大影响 。而且,个人提现操作相对简单,无需额外注册公司或个体户,节省了时间和管理成本。

- 收入较高的主播:若年收入超过50万,建议考虑升级为公司主体提现。当收入较高时,个人劳务报酬的税率会逐渐升高,而公司提现可以通过合理的财务规划,如给自己发工资、抵扣成本等方式,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综合税负通常比个人和个体户更低。例如,一些头部主播成立了自己的传媒公司,通过专业的财务团队进行税务筹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纳税成本。

此外,主播们还应注意,无论选择何种纳税方式,都要确保合规操作。不要轻信一些所谓的“避税秘籍”,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税务风险。比如,不能将收入性质进行违规转换,将劳务报酬所得转为经营所得来逃避较高税率;也不能通过虚列成本费用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0月1日实施的主播个税新规,是直播行业走向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一步。它在保障国家税收的同时,也为广大主播营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主播们应积极适应新规,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实现自身利益与国家税收的双赢。

来源:英英24932018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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