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全国高等艺术院校西洋器乐重奏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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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中华文脉、坚定民族自信,旨在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提供器乐展示交流平台,充分展示器乐教学成果,总结教学经验,共同提高教学和演奏水平,挖掘培养一批拔尖、创新型器乐演奏人才,促进我国音乐事业的繁荣发展。

各艺术院校、师范院校、综合大学、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中学、各级各类学校、校外艺术教育机构: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中华文脉、坚定民族自信,旨在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提供器乐展示交流平台,充分展示器乐教学成果,总结教学经验,共同提高教学和演奏水平,挖掘培养一批拔尖、创新型器乐演奏人才,促进我国音乐事业的繁荣发展。


经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由中国音乐基金会、学院杯组委会主办,成都市武侯区歌海艺术研究院、四川美育声乐艺术中心、广东省孔雀艺术研究院、广州青少年艺术协会承办的“2025第二届学院杯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器乐展演暨首届全国高校器乐教学交流活动”定于2026年2月2日至2月8日在四川音乐学院大音乐厅举行。


我们诚邀各院校(系)组织师生参演,望各院校领导支持师生参加这项艺术实践活动,为确保本展演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川音乐学院大音乐厅



中国音乐基金会


英文名称:CHINESE MUSIC FOUNDATION,缩写“CMF”,根据香港《社团条例》第151章规定,2008年经中国香港警务处批准成立,CMF由政府资助、海内外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赠的非牟利性组织。CMF是扶助贫困人士、为贫困地区援建音乐教室,捐赠音乐图书、乐器、教学器材;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奖励优秀的学生和做出贡献的机构;为大中小学校及学生提供音乐交流展示的机会及平台;为两地学校及导师、学生提供专业培训考级及演出实习机会和提供各类音乐服务;创建和发展非牟利性质的音乐学校、博物馆、公园等公益设施;举办其他有益于香港、内地音乐事业之持续发展而具公益性质的活动。



2025第二届学院杯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器乐展演暨

首届全国高校器乐教学交流活动

活动内容

将为器乐表演和器乐教学搭建学术互动与艺术交流的平台,就器乐表演实践和教学理论研究展开交流,推进高校器乐表演艺术理论的建设与发展。会议内容涵盖各类乐器与组合形式,同时开展学术研讨、示范教学、专家讲学、观摩器乐展演等。

注:参会人员须准备3-5分钟发言稿或宣讲PPT。

参会人员

邀请各音乐学院、艺术学院、综合大学和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管弦系主任、国(民)乐系主任、钢琴系主任、音乐系主任、音乐教育系主任、研究生导师,器乐教育专家、学术带头人、器乐教师、研究生、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或其他器乐教学人员,中国音乐基金会理事候选人等。

参会回执

请于2026年1月12日填写并提交参会回执,参会需缴纳会务费(公务卡可绑定微信进行支付缴费)。研究生和理事会务费400元/人、教师会务费600元/人,在线提交开具会务发票,经会议学术组审核后将确定正式参会代表、列席参会代表,并发出会议邀请函,正式参会代表需提交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全文(5000字以上,论文格式要规范),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参会报名以线上缴费成功为准,不接待现场报名,名额报满即止。

会议结束后,参会代表自行查询及下载参会证书。


关注公众号“学院杯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器乐展演”和服务号“当代音乐教育研究院”下载参会回执,服务号:当代音乐教育研究院→参会报名→上传参会回执(盖院校公章)→上传发言稿或宣讲PPT→缴费。


音乐艺术院校

教师组、研究生组、本科生组

全国十一所音乐学院和八大艺术学院在籍的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和在职青年教师。


综合师范院校

教师组、研究生组、本科生组

全国综合大学、高等师范院校中音乐学院、艺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和音乐艺术院校中在籍的音乐教育、音乐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在职青年教师。


高职高专院校

教师组、专科生组

全国艺术职业院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中音乐系、艺术系在籍的学生和在职青年教师。


中职高中学校

教师组、高中生组

全国音乐艺术院校附属中等音乐(艺术)学校、综合大学及师范院校的附属中学、中等艺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在籍的学生和在职青年教师。


全国少儿器乐展演

儿童组:年龄7岁以下;

少年A组:年龄8-12岁;

少年B组:年龄13-15岁;

国内11所音乐学院的附中高中学段在校生和综合大学、师范院校的附中、中等职业学校、艺术学校、艺术高中等在校生之外的各级各类学校、校外艺术教育机构的学习器乐演奏的青少年儿童。


获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的2025级学生和2025年毕业生均可报名。





民族器乐独奏

拉弦类:二胡、京胡、中胡、高胡、板胡、马头琴及其他

弹拨类:古筝、琵琶、扬琴、阮、柳琴、古琴、古瑟、三弦、箜篌及其他

吹管乐类:竹笛、唢呐、笙、葫芦丝、巴乌、箫、管子、陶笛、埙、排箫及其他

民族打击乐类:大堂鼓、排鼓、板鼓、锣、杈铜器打击及其他

新型乐器类:电二胡、电琵琶、电阮、电古筝、电鼓、电吹管等


民族器乐重奏(组合)

以传统民间乐种(如江南丝竹、广东音乐、福建南音、河北吹歌等多种形式及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组合)和非传统民间乐种的民乐创新形式人数限定在2-12人(应区别于齐奏或伴奏),年龄不受限制。


民族器乐合奏(乐团) 13人以上


西洋器乐独奏

键盘类:钢琴、风琴、管风琴、电子琴、手风琴等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等

管乐类: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短笛、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管(巴松)、法国号等
西洋打击乐类:小军鼓、马林巴、木琴、定音鼓、大鼓等


西洋器乐重奏(室内乐)

重奏组合、室内乐形式不限,2-9人


西洋器乐合奏(乐团)10人以上





独奏

预演:每位参演者报送两首自选作品,预演曲目与展演曲目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可使用1-5件乐器伴奏(不包括同类乐器,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两首曲目总时长共不超过10分钟


展演:报送一首作品,曲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首,展演曲目与预演曲目不得重复,演奏形式不限,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


重奏 (组合)

预演:报送两首自选作品,预演曲目与展演曲目不得重复,曲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每首)


展演:报送一首自选作品,限报一种组合形式,曲目时长限定在4-10 分钟


合奏

预演:报送两首自选作品,预演曲目与展演曲目不得重复,曲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首

展演:报送一首自选作品,民族乐团、管乐团、管弦乐团、交响乐团、行进管乐团、长笛乐团等,曲目风格不限,原创、移植、改编、节选均可,曲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为确保展演的严肃性,依照参演者所获成绩高低排序,原则按实际参演人数的 30%为宜,明日之星5%、希望之星 10%、未来之星15%、优秀70%。成绩突出者将推荐参加学院杯系列主题音乐会等演出。

明日之星将获得中国音乐基金会学院杯奖学金2000至10000 港币。明日之星、希望之星、未来之星参演者的指导教师查询及下载优秀指导教师证书,积极组织、成绩突出的院校查询及下载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院校组队:3月26日至2026年1月12日

个人预演:3月26日至2026年1月12日

展演时间:2026年02月2日至02月8日

展演地点:成都·四川音乐学院大音乐厅




独奏380元/人

组合180元/人


独奏900元/人

组合500元/人


(往返交通费及展演期间的食宿费用等均由参演演员承担)

1. 所有参演者一经报名,即表明承认本章程,必须遵守本活动过程中的各项规定。

2. 因参演者提交资料有误,或因个人原因致使无法正常参与活动,后果自负,费用不退。

3. 整个展演活动期间,参演者的往返交通、食宿及个人意外保险等费用一律自理。

4. 参演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承认本展演活动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及进行其它不正当活动,违者取消参演资格或展演成绩。

5. 展演现场不准使用伴奏带,所有乐器、化妆、服装、道具请参演者自备,组委会仅提供1台钢琴。

6. 主办方拥有本届展演所有音像的广播、电视、网络传播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或发行权。参演者有义务参加由主办方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及其他相关活动,参加上述活动组委会不再向参演者另付酬劳。

7. 所有参演者和陪同人员,都必须遵守展演规则和展演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专家教授的审定结果。对无理取闹并影响展演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演资格。

8.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组委会有权利对本次展演章程、相关细则、展演时间地点及展演方式进行调整。

9.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来源:HighC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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