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建设要做好“最后一公里”文章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2 10:16 1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高度重视,2023年9月1日,我国首部有关无障碍环境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变。

整理:检察日报记者张鹏通讯员薛瑞才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市残疾人劳动与就业服务中心初级专技、运动员 贾红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高度重视,2023年9月1日,我国首部有关无障碍环境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变。

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全国残疾人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省已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为269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的残疾人为142万余人,残疾一级、残疾二级等重度残疾人数为137万余人。此外,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7%,老年人口逐年增长。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始终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以莘县图书馆为例,检察机关发现视障阅览区缺失、盲道不达标等问题后,迅速制发检察建议。不到一个月,图书馆就新增了盲文读物、听书机和无障碍卫生间,还专门设置了老年人阅读区。这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的模式,既解决了实际问题,又让特殊群体感受到社会的温度。

今年7月份,在受邀参与莘县检察院对莘县汽车站无障碍设施听证会时,我注意到城区新修建的轮椅坡道坡度更平缓了,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依然存在。比如《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对坡道要求不同,实践中容易造成困惑。

检察机关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完善了汽车站的无障碍设施,保障了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出行权益,成效显著。但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健全的背后,是相关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落实不到位、相关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不完善等问题,从根本上破解相关难题,才能真正打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对此,我建议:

一是整合建设标准。目前,与公共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的现行有效的主要标准为《无障碍设计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但两个标准在内容规定上存在矛盾之处,比如关于轮椅坡道坡度的规定,《无障碍设计规范》中规定最大为1∶8,《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中规定最大为1∶12,同时在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中亦未对上述矛盾规定作出处理,导致在实践中存在适用矛盾。另外,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检索发现涉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80余部,其中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之前发布的50余部,部分标准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建议修订矛盾条款,做好不同标准间的适用衔接工作,比如统一轮椅坡道坡度要求,对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依法予以修订或废除。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对既有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但我在调研中发现,部分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公共建筑、交通运输设施的相关责任人未主动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政府应主动排查既有设施,制定改造计划,对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及时进行改造,推进社会整体无障碍环境建设,避免“重建设轻维护”。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很多人对无障碍设施的认知还停留在盲道,对于无障碍卫生间、轮椅坡道等设施重视不够,建议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工作,通过案例宣传提升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盲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良好氛围。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有爱城市”的底色。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以公益诉讼推动标准落地,让“无碍”从纸面走向生活,真正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来源:安徽淮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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