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解读|从贵州毕节“三人婚礼”看重婚罪与公序良俗的边界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4-17 23:18 1

摘要:2025年4月17日,一则惊人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贵州毕节某宴会中心因一场“一男两女”婚礼引发轩然大波。社交平台流传的三人婚纱照显示,男子与两位女性身着礼服举行仪式,配文称“将共同生活”。尽管事后警方确认三人未实际登记结婚,但该事件已触及公众对一夫一

2025年4月17日,一则惊人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贵州毕节某宴会中心因一场“一男两女”婚礼引发轩然大波。社交平台流传的三人婚纱照显示,男子与两位女性身着礼服举行仪式,配文称“将共同生活”。尽管事后警方确认三人未实际登记结婚,但该事件已触及公众对一夫一妻制的底线认知。

二、法律定性:从公序良俗到刑事犯罪的边界

(一)公序良俗的挑战与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本案中,虽然三人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他们公开举办婚礼、拍摄婚纱照,并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广泛传播的行为,却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若经过调查核实,这一事件是有人故意炒作,那么相关人员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以“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论处,违法者最高可处10日拘留并罚款。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与司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构成重婚罪,最高可处二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包括两类。

第一类是“法律婚 + 法律婚”,即行为人两次婚姻均办理了登记手续。这种情况较为隐蔽,常见的手段是使用不同身份证件进行登记,试图逃避法律的监管。例如,在一些案例中,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在不同地区进行结婚登记,从而达到重婚的目的。

第二类是“法律婚 + 事实婚”,也就是行为人已有登记婚姻,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更为复杂,因为事实婚姻的认定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在【(2020)苏03刑终9号之二】案中,王某利用两张身份证与不同对象登记结婚,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这一案例清晰地展示了“法律婚 + 法律婚”这种重婚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2024)内0522刑初125号】案中,刘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最终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该案例则体现了“法律婚 + 事实婚”这种重婚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民事层面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制度以一夫一妻为基本原则,明确禁止重婚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若涉事男子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那么其后续所谓的婚姻自始无效。同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使其在遭受婚姻侵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补偿和救济。

三、重婚罪判定的核心争议与司法难点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为核心

在重婚罪的判定中,事实婚姻的认定是一个核心争议点,也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之一。“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认定事实婚姻的关键要素,具体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证据。

直接证据:共同居住的租房合同、联名账户、生育子女的出生证明;

间接证据:亲友证言、社交平台公开互动、共同参与家庭活动;

排除情形:若前一段婚姻已因配偶改嫁或死亡自然解除,后续同居不构成重婚。

(二)主观明知与客观行为

在重婚罪的判定中,主观明知与客观行为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仍参与其中,即使未进行结婚登记,但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同样构成犯罪。若行为人被欺骗不知对方已婚,例如对方伪造离婚证明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举证证明自己主观上不知情。

四、追诉时效

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重婚罪属于继续犯,其追诉时效从行为结束之日起算。

五、社会警示与法律建议

(一)“形式婚姻”的陷阱

这起贵州毕节“三人婚礼”事件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要警惕“形式婚姻”的陷阱。即使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仍可能构成犯罪。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可能出于各种目的,如规避法律、获取利益等,采取所谓的“形式婚姻”。但他们往往忽视了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一旦被认定为重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二)证据保存

对于无过错方来说,在婚姻关系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可能存在重婚等婚姻侵害行为,应及时收集关键证据,如聊天记录、共同消费凭证、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无过错方在法律程序中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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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案件前线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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