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是注意重点:法律的句号不等于社会的句号,判决书能收尾,大家心里的问号可还一堆堆的:啥叫性骚扰?证据咋认?舆论跟司法到底是队友还是对手?——这才是后续的“加更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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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昕昕
武大图书馆事件,9月17号二审判了:武汉中院一句“维持原判”,算是给这场持续两年的大戏盖棺定论。
按中国法律的“两审终审制”,这已经是“Game Over”了,肖同学不用再为“性骚扰民事责任”买单。
但是注意重点:法律的句号不等于社会的句号,判决书能收尾,大家心里的问号可还一堆堆的:啥叫性骚扰?证据咋认?舆论跟司法到底是队友还是对手?——这才是后续的“加更番外”。
《民法典》里写得很清楚:违背他人意愿,言语、文字、肢体行为等等都能构成性骚扰,听起来是不是“操作指南”很清晰?结果一到现实就变成了“玄学判断题”。
举个例子:有男生在图书馆伸手挠自己的下体——这一下到底是“骚扰”还是“挠痒”?区别就卡在“主观意图”,问题是这玩意儿怎么证明?难不成要开外挂读心术?
所以性骚扰案件常常就像打王者荣耀:你觉得对面是故意越塔强杀,对面却说“手抖了”,裁判能咋办?
性骚扰案件里,证据就是个大Boss,问题是这类事往往发生在私密场合,哪有CCTV 24小时直播?于是就容易变成“他说她说”的罗生门。
法院呢只能看“法律真实”,也就是证据能证明的那一部分,而“客观真实”,比如受害人真实的遭遇和感受,往往很难百分百还原。
就像LOL比赛回放卡掉线:你知道刚才被偷家了,但录像没录下来,裁判只能说“没看到,算了”,这就是现实的无奈。
朱军和弦子案也是典型:全网热议、情绪拉满,但走到法庭,证据链不够,还是打不赢。
性骚扰问题,本质不仅是法律题,更是社会题,尤其发生在“强-弱”关系链里,比如导师-学生、上司-下属,天然不对等。
很多时候,表面上规则看起来“中立”,但一细琢磨,背后可能藏着“男频视角”,比如招聘要求“不背家庭负担、随时出差”,你说是不是默认把照顾小孩的责任甩给女性?
要真想做到性别平等,不光要平等用规则,还得反思“规则本身是不是有bug”。
法律有了,《民法典》给了条文,深圳等地还有指南,但制度是框架,文化才是底色。
比如那个“完美受害者”滤镜:有人觉得只有反应得“刚好合适”的受害者才配维权,但现实里,每个人的反应千差万别——有人会立马怒怼,有人可能吓傻,有人过后才鼓起勇气发声,这都正常。
同时保护发声者和被指控者的权利也得平衡,不然社会讨论就容易变成“满屏对线”,谁都觉得自己才是C位。
判决落地了,当事人继续各自人生,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呢,别急着总结成“胜利”或者“失败”。它更像是一个提醒:性骚扰的边界怎么划?证据的门槛怎么平衡?司法与舆论怎么互动?
这些问题远比“某某赢了”复杂得多,芒格说过一句话:“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复杂。”——对,这事就像玩大型RPG副本,地图大、怪多、任务绕,唯一的解法就是:别图速通,多刷思考副本。
来源:昕昕科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