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那个夏天黏稠得像化不开的麦芽糖,知了声嘶力竭地叫着,仿佛要把积攒了一整个春天的力气都用完。
那个夏天黏稠得像化不开的麦芽糖,知了声嘶力竭地叫着,仿佛要把积攒了一整个春天的力气都用完。
我就在这样一个午后,收到了那封信。
信封是牛皮纸的,黄得有些陈旧,边角都磨毛了。
邮戳上的地名很陌生,一个我从未听过的北方小城。
字迹也陌生,是一种用力的、顿挫分明的笔锋,像刻上去的。
我捏着信,心里打着鼓。这年头,谁还写信?
拆开,里面只有薄薄的一页纸,是那种老式的、带横格的信纸。
“林墨先生:见字如面。您姐姐林岚,在此长眠。若您得空,请来此地一叙。地址:北川市烈士陵园,A区13排7号。落款:一个守墓人。”
我的脑子“嗡”地一声,炸了。
像一台老旧的电视机,瞬间失去了所有信号,只剩下满屏的雪花和刺耳的杂音。
林岚。
我姐。
那个87年出生,属兔,扎着两条麻花辫,笑起来有两个浅浅梨涡的姑娘。
那个在我被邻居家大黄狗追得满村跑时,能抄起一根竹竿冲在最前面的“女侠”。
那个用她第一个月的工资,给我买了人生中第一双“耐克”鞋,虽然事后被我发现是冒牌货,但脚底的软弹感,我记了十几年。
她失踪十年了。
十年前,也是一个这样的夏天,她背着一个比她还宽的帆布包,站在村口的尘土里,回头对我笑。
“阿墨,等我,姐去城里发了财,就回来给你盖大房子,娶漂亮媳妇。”
我那时候傻,信了。
我以为城里遍地是黄金,我姐那么能干,肯定能捞一大把回来。
我掰着手指头数日子,等她的信,等她的电话。
第一个月,没信。
第三个月,没信。
第一年,还是没信。
她像一滴水,汇入了城市那片名为“人海”的汪洋,再也没起过一丝涟le。
我爸妈从最初的日夜期盼,到后来的相互埋怨,再到最后的绝口不提。
“林岚”这两个字,成了我们家一个禁忌的符号,一个一碰就痛的伤疤。
我恨过她。
恨她为什么那么狠心,十年,音讯全无。
她知不知道,妈因为想她,眼睛都快哭瞎了。
她知不知道,爸因为找她,跑遍了周围几个省,头发白了一大半。
她知不知道,我考上大学那天,多想亲口告诉她,她弟出息了,再也不用她去城里打工了。
可现在,一封信。
地址,烈士陵园。
这几个字像一把生了锈的钝刀,在我心里来回地割。
烈士?
怎么可能。
我姐,林岚,一个连杀鸡都怕见血的普通农村姑娘,怎么会和这两个字扯上关系。
我捏着那封信,手指因为太过用力而泛白。
是恶作urri?还是弄错了?
可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林岚”。
我的姐姐,林岚。
我把信纸翻来覆去地看,试图从那几个刻出来的字里,再找出一点信息。
什么都没有。
只有那个冰冷的地址,像一个黑洞,要把我所有的理智和希望都吸进去。
那一刻,十年来的所有怨与恨,都烟消云散了。
我只剩下了一个念头。
我要去。
我必须去。
我要去看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得去问问那个“守墓人”,他凭什么,用这样一封信,就给我姐的人生,画上一个我完全看不懂的句号。
我几乎是立刻就订了去北川的火车票,连夜收拾行李。
我没敢告诉爸妈。
我怕他们受不了这个刺激。
我只说公司要派我去北方出长差,归期未定。
妈给我煮了十二个鸡蛋,用红纸包着,说:“出门在外,图个吉利。”
爸默默地塞给我一沓钱,很厚,都是些零零散散的票子,是他攒了很久的。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只说了一句:“照顾好自己。”
我看着他们鬓角的白发,和眼角的皱纹,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又酸又胀。
我不敢再看,抓起背包就冲出了家门。
坐在去往北川的绿皮火车上,车厢里混杂着泡面、汗水和劣质香烟的味道。
“哐当,哐当。”
火车有节奏地摇晃着,像一个催眠的摇篮。
我的思绪,却回到了很多年前。
那年我八岁,我姐十六。
村里发大水,半夜里,河水就漫进了屋子。
我吓得直哭,爸妈忙着抢救粮食。
是我姐,把我背在背上,一步一滑地往村后的高地上跑。
水已经没过了她的腰,冰冷刺骨。
我能感觉到她在发抖,牙齿都在打颤。
可她背着我的手,一直都那么稳,那么有力。
她还在我耳边唱歌,是那时候最流行的《水手》。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她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跑调跑到了天边。
可那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听的歌。
后来我们都安全了,她却因为在冷水里泡了太久,大病了一场,落下了一点风湿的毛病,一到阴雨天,膝盖就疼。
我摸着口袋里那封信,信纸的边角硌着我的手心。
这么一个怕疼的姑娘,怎么会成了烈士?
我想不通。
火车开了一天一夜。
当我踏上北川的土地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北川,一座很干净的城市,天空是那种清透的蓝色。
完全不像我想象中北方小城的灰扑扑。
我按照地址,打车去了烈主陵园。
陵园建在半山腰上,种满了苍翠的松柏。
一条漫长的石阶,通向山顶的纪念碑。
司机是个话痨,见我去陵园,便打开了话匣子。
“小伙子,来祭拜亲人啊?”
我含糊地“嗯”了一声。
“这里的,可都是英雄啊。十几年前那场大地震,要不是有他们,这座城,早就没了。”
司机叹了口气,指着窗外一栋栋崭新的高楼。
“你看,现在多好。可当年啊,这里一片废墟,惨不忍睹。”
地震?
我心里咯噔一下。
我记得,那一年,新闻里铺天盖地都是关于一场特大地震的报道。
地名,好像就是北川。
当时我正值高三,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对那场灾难的印象,只停留在电视画面里那些摇晃的镜头和哭泣的人群。
时间太久了,久到我几乎都忘了。
可我姐,也是在那一年失踪的。
一个可怕的念头,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破土而出,疯狂地生长。
不会的。
不会的。
我反复对自己说。
我姐只是去城里打工,她怎么会跑到地震灾区去?
这说不通。
车子停在了陵园门口。
我付了钱,机械地走下车。
门口的石碑上,刻着“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大字,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
庄严肃穆的气氛,压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我攥紧了口袋里的信,像是攥着唯一的救命稻草。
A区,13排,7号。
我沿着石碑铺成的小路,一个区一个区地找过去。
陵园里很安静,只能听到风吹过松柏的“沙沙”声,和偶尔几声鸟鸣。
墓碑,一排一排,整整齐齐。
像列队的士兵。
每一块黑色的墓碑上,都刻着一个名字,和一行生卒年月。
很多人的生命,都定格在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夏天。
我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我害怕。
我怕在下一秒,就会看到那个我熟悉到骨子里的名字。
终于,我找到了A区。
然后是第13排。
我的脚步,再也挪不动了。
我站在排头,像一个即将接受审判的犯人,不敢往前看。
我的心脏狂跳,血液冲上头顶,耳朵里嗡嗡作响。
我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终于鼓起勇气,抬起了头。
然后,我看见了。
第7块墓碑。
黑色的大理石,擦得一尘不染。
上面贴着一张小小的照片。
黑白的照片,已经有些褪色了。
可照片上的那个姑娘,扎着两条麻花辫,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眼睛亮晶晶的,像淬了星光。
是我的姐姐,林岚。
照片下面,刻着一行字。
“林岚(1987-2008)”
“轰——”
我脑子里的那根弦,彻底断了。
我腿一软,瘫倒在地上。
眼泪,毫无征兆地就涌了出来,模糊了我的视线。
十年。
我找了她十年,怨了她十年,也想了她十年。
我设想过无数种我们重逢的场景。
或许是在某个繁华的街角,她穿着时髦的衣服,挽着一个英俊的男人,惊喜地叫我的名字。
或许是在某个落魄的小巷,她满脸沧桑,看到我时,愧疚地低下头。
我甚至想过,她可能已经嫁人生子,过着平凡的日子,只是忘了回家的路。
我想过一万种可能。
却唯独没有想过,我们的重逢,会是在这里。
是在一块冰冷的,刻着她名字的墓碑前。
我伸出手,想要去触摸照片上她的脸。
可我的手抖得厉害,怎么也够不着。
喉咙里像是被塞了一团滚烫的炭,我说不出话,只能发出一阵野兽般的、压抑的呜咽。
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你来了。”
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我猛地回头。
是一个老人,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工作服,手里拿着一把扫帚和簸箕。
他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沟壑般的皱纹,一双眼睛却很亮,很沉静。
“你是……那个守墓人?”我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
老人点了点头,没说话。
他走到我姐的墓碑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干净的帕子,仔仔细细地把墓碑又擦了一遍。
他的动作很轻,很慢,像是在擦拭一件稀世珍宝。
“我等了你很久了。”老人说。
“你……你到底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姐她……”我语无伦次,像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浮木。
老人转过身,看着我,目光里带着一丝悲悯。
“我叫张国栋,是当年北川地震救援志愿者总队的队长。”
“小岚,是我的队员。”
志愿者?
我愣住了。
我姐,怎么会是志愿者?
她离开家的时候,明明说的是去南方的大城市打工。
“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张国栋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讲述一个与他无关的故事,“走吧,去我那儿坐坐,我慢慢讲给你听。”
他领着我,穿过一排排墓碑,来到陵园角落里的一间小平房。
屋子很简陋,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
桌上,放着一个相框。
相框里,是一张大合照。
一群穿着橙色马甲的人,站在一片废墟前,笑得灿烂。
我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林岚。
她站在最后一排,只露出了半个脑袋,但那双亮晶晶的眼睛,我绝不会认错。
张国栋给我倒了一杯热茶。
茶很烫,我捧着杯子,指尖的温暖,却驱不散心里的寒意。
“那一年,小岚其实没有去南方。”
张国栋缓缓地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遥远的回忆。
“她跟着村里的人,来了北川旁边的一个城市打工,在一家电子厂里。她说,离家近一点,想家了,随时能回去。”
我的心,猛地一抽。
原来,她不是不想家。
“地震发生的时候,她们的厂房也塌了。万幸的是,她那天上夜班,白天在宿舍休息,躲过了一劫。”
“她们厂里,死了很多人。她亲眼看着那些平日里跟她有说有笑的工友,被埋在了下面。”
张国栋的眼睛,望向窗外,仿佛穿透了时空,看到了当年的那片废墟。
“那丫头,吓坏了。但是,她没跑。”
“救援队进不去,到处都是余震和塌方。她和几个幸存下来的工友,就成了第一批自发的救援者。”
“他们没有工具,就用手刨。手上全是血泡,指甲都翻了,也没人停下来。”
“后来,我们这些从外地赶来的志愿者队伍到了,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一群半大的孩子,满身泥污,眼睛熬得通红,疯了一样地在废墟里救人。”
“我当时就注意到了小岚。她个子小小的,瘦得像根豆芽菜,但力气却大得惊人。她能一个人,背起一个比她还重的伤员。”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家是哪里的。她不说,只说,叫她‘志愿者’就行了。她说,她怕家里人担心。”
我的眼泪,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这个傻姑娘。
她什么都想着我们,却唯独忘了她自己。
“我们的队伍,当时急缺人手。我看她有股子韧劲,就问她愿不愿意加入我们。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我给她发了一件橙色的马甲,她穿上的时候,高兴得像个孩子。她摸着马甲上‘志愿者’三个字,眼睛都在发光。”
张国栋笑了笑,笑容里却满是苦涩。
“她说,‘队长,我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好看的衣服’。”
我再也忍不住,捂着脸,失声痛哭。
我仿佛能看到,那个十六岁时,穿着我送她的冒牌“耐克”鞋,在村里到处炫耀的姐姐。
那个把所有好东西都留给我,自己却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衣服的姐姐。
一件普通的志愿者马甲,在她眼里,竟然是最好看的衣服。
“小岚在我们队里,是最小的,也是最拼的。”
张国栋的声音,也有些哽咽了。
“脏活累活,她抢着干。哪里最危险,她往哪里冲。我们都叫她‘拼命三娘’。”
“她很会照顾人。每次分发物资,她总是最后一个领。她说,让伤员和孩子先吃。她把自己的饼干,偷偷塞给一个和她弟弟差不多大的小男孩。那孩子,在地震里失去了双亲。”
“她还很乐观。休息的时候,大家都累得不想说话,只有她,会给大家讲笑话,唱跑调的歌。她唱的,就是那首《水手》。”
“她说,这是她弟弟最喜欢的歌。”
我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
原来,她一直都记得。
她一直,都把我放在心上。
“我们都以为,等救援结束了,大家就都能平平安安地回家了。”
张国栋的语调,沉了下去。
“直到那天……”
他的声音顿住了,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像是要用茶水的温度,压下心里的痛。
“那是一所中学。主教学楼塌了一半,下面还埋着几十个学生。”
“我们已经连续奋战了三天三夜,所有人都到了极限。大型机械进不来,只能靠手挖。”
“就在我们快要打通一个生命通道的时候,余震来了。”
“整个废墟都在晃,头顶上的预制板摇摇欲坠,随时都可能塌下来。”
“我下了死命令,所有人,立刻撤离!”
“大家都往外跑,可小岚,她没有。”
“她听到了里面有孩子的哭声。一个女孩,被卡在了一块石板下面,腿断了。”
“她疯了一样地冲了回去。”
“我冲她喊,‘林岚!回来!危险!’。”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笑了。”
张国K的眼圈红了,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她笑得特别灿烂,就像你们家门口的向日葵。她说,‘队长,我弟也这么大,我不能不管她’。”
“然后,她就钻了进去。”
“她用她那瘦弱的肩膀,顶住了那块摇摇欲坠的石板,给那个女孩,撑出了一片生命的空间。”
“我们都疯了,冲过去想把她换下来。”
“可已经来不及了。”
“最大的一波余震来了。”
“‘轰隆’一声巨响,剩下的半栋楼,全塌了。”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张国K再也说不下去了,他别过头,用粗糙的手背,抹了一把眼睛。
我的世界,也塌了。
我感觉不到悲伤,感觉不到痛苦。
我的心里,是空的。
像被掏空了一样,只剩下呼啸而过的风。
原来,这就是真相。
这就是我等了十年的真相。
我的姐姐,那个怕疼,怕见血,连杀鸡都不敢看的姑娘。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她单薄的肩膀,为另一个女孩,扛起了一片天。
“我们后来……后来在清理废墟的时候,找到了她。”
张国K的声音,低得像蚊子哼。
“她还保持着那个姿势,弓着背,像一只护着幼崽的母鸡。她身下的那个女孩,毫发无伤。”
“在她口袋里,我们找到了这个。”
张国栋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了一个用塑料袋层层包裹着的东西。
他打开塑料袋,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已经褪了色的钱包。
钱包里,只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两个孩子。
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扎着麻花辫,笑容腼腆。
她怀里,抱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
男孩咧着嘴,笑得没心没肺,露出了两颗虎牙。
那是我。
那是我和我姐,唯一的合影。
照片的背面,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字,是我姐的笔迹。
“我的阿墨,要好好长大。”
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砸在照片上。
把照片上的我们,都打湿了。
“她一直没告诉我们她的真名,也没说家里的地址。”
张国栋叹了口气。
“我们只知道,她叫‘小岚’,有个叫‘阿墨’的弟弟。”
“救援结束后,政府追认她为烈士。我们这些老伙计,就凑钱,给她在这里立了块碑。”
“那个被她救下的女孩,叫周晴。她后来考上了师范大学,现在,就在北川的一所小学当老师。她每年都会来看小岚,给她讲讲班上那些孩子的故事。”
“我呢,年纪大了,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就在这里,当了个守墓人。也算是,陪着这些老战友了。”
“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找你们。但是人海茫茫,小岚留下的线索太少了,一直没找到。”
“直到上个月,周晴的一个学生,无意中说起,他的家乡,也有一个叫‘林岚’的姐姐,很多年前出去打工,再也没回来。”
“我这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写了这封信。”
张国栋看着我,目光里充满了歉意。
“对不起,孩子。这个真相,让你们等了太久。”
我摇了摇头,已经说不出话来。
我只是紧紧地抱着那个钱包,像是抱着我姐最后的体温。
原来,她不是失踪了。
她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活在了这个世界上。
活在了这座城市的新生里。
活在了那个叫周晴的女孩的生命里。
也活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在北川待了三天。
第一天,张国栋带我走遍了陵园的每一个角落。
他给我讲每一个墓碑后面的故事。
有为了保护学生,用身体堵住教室门的老师。
有为了抢救伤员,连续工作72小时,最后累倒在手术台旁的医生。
有为了打通生命线,牺牲在余震中的解放军战士。
他们和我的姐姐一样,都是普通人。
但在灾难面前,他们都选择了,成为英雄。
我站在山顶的纪念碑前,看着下面那座浴火重生的城市,第一次,读懂了“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这八个字的重量。
第二天,我去见了周晴。
她在一个很普通的街角咖啡馆等我。
她比我想象中要开朗,爱笑,说话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
她给我讲了很多我姐的事情。
她说,我姐是她见过最勇敢的人。
她说,我姐的歌声虽然跑调,但特别有力量。
她说,我姐总是跟她说起一个叫“阿墨”的弟弟,说他学习多好,多聪明,多听话。
“她把你,当成她所有的骄傲。”周晴说。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递给我。
“这是岚姐的遗物,当时队长怕你们家人看到伤心,就让我一直保管着。”
我打开盒子。
里面是一本日记。
封面是那种最廉价的塑料皮,上面画着一个卡通小熊。
我翻开日记。
里面的字迹,很娟秀,是我姐的字。
第一页,是她离开家的那天写的。
“2008年5月10日,晴。
今天,我走了。没跟阿墨说实话,我怕他担心。其实我没去南方,就在隔壁市的电子厂。这样,万一想他了,坐车几个小时就到了。
火车开的时候,我没敢回头,我怕我一回头,就舍不得走了。
阿墨,等姐,等姐挣了钱,就让你上最好的大学,再也不用看人脸色。”
第二页,是她进厂的第一天。
“2008年5月11日,阴。
厂里的活好累啊,一天要站十几个小时。宿舍里住了八个人,很挤。晚饭只有一个馒头和一点咸菜。
有点想家了,想妈做的红烧肉。
不过没关系,为了阿墨,我能忍。”
第三页。
“2008年5月12日,天气……我不知道。
天塌了。
我活下来了。
我好像,应该做点什么。”
日记到这里,就中断了。
后面,全是空白。
我知道,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记录自己的生活了。
她的生命,和这场灾难,和这座城市,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周晴告诉我,她现在教的,就是当年她就读的那所中学的重建校区。
“我想,替岚姐,看着这些孩子们,平平安安地长大。”她说。
临走时,她给了我一个拥抱。
她说:“谢谢你,把这么好的姐姐,带到这个世界上。”
我哭了。
为了这个迟到了十年的拥抱。
也为了我的姐姐,林岚。
第三天,我要走了。
张国栋和周晴,都来送我。
我又去看了我姐。
我把家里带来的特产,放在了她的墓碑前。
有妈亲手做的腊肉,有爸种的烟叶。
我对着照片,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话。
我说,爸妈身体都很好,就是总念叨你。
我说,我大学毕业了,现在是一名设计师,工作很稳定。
我说,我还没娶媳妇,因为没遇到像你这么好的姑娘。
我说,姐,我以前总怨你,怨你不给我们写信,不给我们打电话。
“现在,我不怨了。”
“姐,你是我的英雄。”
“你是我们全家的骄傲。”
我对着墓碑,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再抬起头时,我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张国栋拍了拍我的肩膀。
“回去吧,好好生活。别辜负了你姐。”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回程的火车上,我靠着窗户,看着窗外的风景飞速地倒退。
来的时候,我心里装满了疑问和怨恨。
回去的时候,我心里装满了姐姐的故事,和一种沉甸甸的,名为“责任”的东西。
我打开手机,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是妈接的。
“喂,阿墨啊,在那边还习惯吗?吃得好不好?穿得暖不暖?”
熟悉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我的鼻子一酸。
“妈,我挺好的。”
我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
“妈,我找到姐姐了。”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
我甚至能听到,妈妈压抑的、急促的呼吸声。
“她……她在哪儿?她好不好?她怎么不自己打电话回来?”
妈妈的声音,带着哭腔,一连串地发问。
我没有立刻回答。
我把张国栋讲给我听的故事,把周晴讲给我听的故事,把我看到的一切,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电话那头的爸妈。
我讲得很慢,很平静。
我没有哭。
因为我知道,从今以后,我就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了。
我不能倒下。
我不知道爸妈听完后,是怎样的心情。
我只知道,电话挂断前,爸爸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沙哑而又骄傲的语气,对我说:
“阿墨,把她……把咱家的英雄,带回来。”
是的。
带她回家。
一个月后,我办好了所有的手续。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带着姐姐,回了家。
一个小小的,装着她骨灰的木盒子。
村里的人,都来了。
他们没有窃窃私语,没有同情怜悯。
他们只是默默地,站在路的两旁,看着我们。
像迎接一个远征归来的英雄。
我们把姐姐,安葬在了村后那片能看到我们家炊烟的山坡上。
墓碑,是我亲手设计的。
上面没有刻“烈士”两个字。
只刻了一行小字。
“林岚,一个爱笑的姑娘,我们永远的姐姐。”
旁边,我种了一圈向日葵。
张国栋说,我姐笑起来,像向日葵。
我想,等明年夏天,这里一定会开满金灿灿的,像太阳一样的花。
安葬完姐姐的第二天,我把那本日记,和我姐的照片,一起锁进了一个盒子里。
我没有再去看。
因为我知道,姐姐的故事,不应该只被锁在回忆里。
我辞掉了城里的工作,回到了镇上。
我用这些年攒下的积蓄,和周晴的帮助,在镇上开了一家小小的公益图书馆。
图书馆的名字,就叫“岚光”。
取“林岚之光”的意思。
我希望,我姐那种善良、勇敢、无私的光,能照亮更多孩子的路。
图书馆开业那天,来了很多孩子。
他们围着我,叽叽喳喳地问:
“林墨哥哥,这个图书馆,是纪念谁的呀?”
我摸着一个孩子的头,笑着说:
“是纪念一个很厉害的女侠。”
“她有多厉害?”
“她啊,”我想了想,指着墙上我画的一幅画。
画上,一个穿着橙色马甲的女孩,背着一个比她还重的伤员,在废墟中逆行。
她的背影,瘦小,却坚定。
“她能用肩膀,扛起一座城市。”
孩子们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但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懂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图书馆的藏书越来越多,来看书的孩子也越来越多。
我每天都很忙,忙着整理书籍,忙着给孩子们讲故事。
有时候,累得倒头就睡。
但我心里,很踏实。
我好像,终于找到了自己活着的意义。
我不再是那个活在姐姐失踪阴影里的林墨。
我是林岚的弟弟。
我要带着她的那份勇敢和希望,好好地活下去。
偶尔,我还是会梦到她。
梦里,她还是那个十六岁的样子,扎着两条麻手辫,站在村口的尘土里,回头对我笑。
她说:“阿墨,你看,我没骗你吧。我回来了。”
我笑着对她说:“姐,欢迎回家。”
我知道,她从来没有离开过。
她化作了北川夜晚的星光,化作了故乡山头的向日葵,也化作了我心底,那束永不熄灭的光。
她永远,都是我那个爱笑的,最好的姐姐。
去年,我结婚了。
妻子是镇上小学的老师,一个和周晴一样,爱笑、善良的姑娘。
婚礼那天,我带着她,去了姐姐的墓前。
我把捧花,放在了墓碑前。
我对姐姐说:“姐,你看,我给你娶了漂亮媳妇了。你当年答应我的,我都做到了。”
妻子握着我的手,对着墓碑,轻声说:“姐姐,你放心,以后,我会替你,好好照顾他。”
那一刻,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山坡上的向日葵,开得正盛。
一朵朵金色的花盘,都朝着太阳的方向,用力地生长着。
就像我的姐姐,林岚。
她的一生,虽然短暂,却像这向日葵一样。
永远追逐光明。
永远,灿烂千阳。
来源:小蔚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