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大唐电信报收于8.34元,较上周的8.53元下跌2.23%。本周,大唐电信9月18日盘中最高价报8.67元。9月19日盘中最低价报8.28元。大唐电信当前最新总市值108.72亿元,在通信设备板块市值排名36/86,在两市A股市值
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大唐电信报收于8.34元,较上周的8.53元下跌2.23%。本周,大唐电信9月18日盘中最高价报8.67元。9月19日盘中最低价报8.28元。大唐电信当前最新总市值108.72亿元,在通信设备板块市值排名36/8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730/5153。
公司公告汇总:大唐电信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及多项治理制度修订议案。公司公告汇总: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明确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会议还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3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公司201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会议将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议案,以及其他治理制度修订事项。
根据公告,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增设职工董事。《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或替换“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调整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董事任免、董事会职权等条款。相关修订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及工商变更登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定期披露使用情况。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或新项目、回购股份等。公司须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年度出具鉴证报告和专项核查报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明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额度管理,定期披露实际履行情况。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行使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表决遵循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回避、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原则。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明确对外投资包括股权类、证券类及其他合法投资,坚持战略引领、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原则。决策主体为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依据权限审批。达到一定资产、净资产、收入、利润等标准的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设立投资管理、财务、法务、董事会办公室等协作机制,实行立项、可行性研究、决策、党委会前置等逐级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子公司须及时报送信息。投资退出参照原审批权限执行。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对股东及关联人担保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统一管理对外担保,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文件。须及时披露担保决议及总额,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违规造成损失将追责。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规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职权。董事长主持会议并督促决议执行。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一般需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规定该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审议事项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方案等。涉及特别职权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其他事项经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未设提名委员会时,由该会议审查董事、高管人选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理由。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规定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过半数组成,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重大事项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究长期发展战略、审议ESG报告;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信息披露、审计监督、内控评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其他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360.3541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的权利义务,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现金分红,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公司依法进行财务会计、审计及信息披露,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为公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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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