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某与蒋某均无固定职业,二人通过网络购买制式蓝色“警服”、“应急管理”徽章及“消防维保”红袖章,冒充消防工作人员,在益阳安化、沅江、南县、大通湖等地流窜作案。他们以开展消防检查为由,先后进入18家酒店、饭店、休闲会所、茶楼等经营场所,借机推销灭火器、消防枪头、
打着消防员的旗号在多地经营性场所内以检查消防安全为由借机推销不合格消防器材
这类招摇撞骗行为该受怎样的处罚?
日前
湖南益阳大通湖区人民法院
公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依法对两名相关违法人员
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作案过程
李某与蒋某均无固定职业,二人通过网络购买制式蓝色“警服”、“应急管理”徽章及“消防维保”红袖章,冒充消防工作人员,在益阳安化、沅江、南县、大通湖等地流窜作案。他们以开展消防检查为由,先后进入18家酒店、饭店、休闲会所、茶楼等经营场所,借机推销灭火器、消防枪头、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共获利七千余元。
进行消防维保检查并推销器材
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二人在网上购买的假冒制服)
到案后李某与蒋某如实供述了
冒充消防人员
售卖消防器材的犯罪事实
经专业鉴定
二人此前销售的所有消防器材
均为不合格产品
据查,他们提供的消防器材都是废品店收购的废弃灭火器和不合格灭火器,经过简单充压处理,贴上伪造的年检合格标签后,伪装成合格灭火器再次销售。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蒋某身着网购来的制式服装冒充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以检查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为由,向被害人推销不合格消防器材。十余名被害人误信李某、蒋某为消防人员,从而购买了劣质消防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李某、蒋某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综上,法院判决:李某犯招摇撞骗罪,拘役三个月;蒋某犯招摇撞骗罪,拘役三个月;对作案工具(制服、袖章等)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近年来
冒充消防诈骗的套路层出不穷
他们打着消防部门的旗号
干着欺诈牟利、制假售假的勾当
让群众因此蒙受财产损失
蓝叔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问题来了
当社会单位
面对自称消防人员开展
监督检查、技术服务、宣传培训
这些工作的时候
蓝叔带大家从直观角度
学会一眼识破
“假消防、真搞钱”的骗局
1
监督检查
✔
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规范着装,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等有效证件,并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检查过程。
对可当场整改的违法行为,现场督促单位整改完毕;对无法当场整改的,依法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按期复查。
!
辨别方式
穿着不合规的制服甚至自称“便衣督查”,无法出示正规执法证件,无执法记录者为假冒;对检查内容和标准描述含糊其词应警惕处置;以监督执法的名义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或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均为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发现存在“收费消隐患”“花钱买合格”等任何收费行为,任何以此名义索要费用的直接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2
技术服务
✔
相关要求
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辨别方式
通过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互联网址:https://shhxf.119.gov.cn)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版块,搜索查询想了解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如查无此机构,则被查询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涉嫌不具备从业条件。
如查有此机构,则进一步查阅该机构“基本信息”版块所列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名单,如到场从业人员并未在上述名单中,或其提供的证件信息与名单中对应人员所载证件信息不一致,则该从业人员涉嫌不具备相应资格。
3
宣传培训
✔
相关要求
消防救援人员执行任务时会穿着制式服装(现为“火焰蓝”),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服务时应身着统一样式的“红马甲”,且志愿者身份均在相关部门存在登记。
合法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活动均为免费公益性质,不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
辨别方式
接到自称“消防部门”的通知,尤其是涉及转账、采购、缴费等要求时,第一时间与当地消防部门核实身份。
所以当你对上门的
消防人员身份有所怀疑时
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
1. 要求其出示有关证件;
2. 及时与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取得联系,证实活动真伪;
3. 若出现上述“假消防、真搞钱”的违法行为,提前收集好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相关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破案。
蓝叔再次郑重提醒
来源:洞庭湖边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