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算偷”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20 14:00 1

摘要: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及其以前,普通家庭有书房只会是奢望,一家有一个书桌就很不错了。我们家有个五屉书桌,结构对称,中间是一个大的抽屉,左右各有上下两个小抽屉。这个书桌是父亲与我们四个学龄儿子的共有领地。当然,父亲有绝对的优先使用权。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及其以前,普通家庭有书房只会是奢望,一家有一个书桌就很不错了。我们家有个五屉书桌,结构对称,中间是一个大的抽屉,左右各有上下两个小抽屉。这个书桌是父亲与我们四个学龄儿子的共有领地。当然,父亲有绝对的优先使用权。

在我们几个上小学、中学的阶段,父亲对抽屉进行了主权划分,中间的大抽屉自然是他的,两边的抽屉四兄弟每人一个——这当然是为了彼此之间不互相扯皮。插一句政治经济学的话:可能这就是家庭内部私有制的雏形吧,哈哈哈!

在父亲的中间大抽屉里面,有他的工作手册和私用少量书籍,包括一本厚厚的、大小不到新华字典一半的布面袖珍辞典、游标卡尺、不锈钢尺、三菱尺等,以及其它修理钟表的工具,安装半导体收音机的零件和工具,诸如万用电表、电容电阻磁棒、二极管三极管、电烙铁、焊锡丝……

谈到这里,想补插几句题外话,父亲虽说是国家干部,早年在民营企业和日资企业里,干的就是机械工的活,对五金修配等也很是在行、不曾丢生。我们那一栋的楼上楼下10户,共用两个水龙头,不管何时坏了,别无他人,唯有我父亲出面修换,而且是在不停水的情况下抢修(不想让整栋楼同时停水)。

我们几个的抽屉,有积攒的香烟盒子、夹糖纸的书、有邮册、娃娃书、玩具、日记本等等,春节期间发给每个人的诸如花生、酥糖、京果、杂糖等,反正是学的、玩的、吃的杂存,总在更替。说来,分配小抽屉,其中有一个起因,就是某个弟兄存放的日记被他人翻看了,要么被拿出来在兄弟间宣读,要么背出其中一段给大家听。彼此日日夜夜、随随便便摸爬滚打在一起的,这么正能量的文字肯定是学校老师教导的,这样公开念出,就有点难为添色了,也就少不了互相打嘴巴官司。所以分抽屉,按现在的观点来看,也有保护隐私的动因。

我们弟兄四人分别出生于1952、1954、1955、1956年。文革期间,我们十来岁,尽管社会上有抄家、揪斗、标语、传单、大字报、大游行、有停课闹革命、复课闹革命,对我们的视觉听觉形成纷扰,求知和自觉学习的欲望还是在我们的心底潜生。

父亲大抽屉里的东西,对我们也是一种诱惑。大抽屉虽然有锁,但是我们发现了进入的“旁门左道”,把侧边的小抽屉取出来,然后撸起袖子,将手从抽屉侧板上面的空档伸到中间抽屉里,摸索出想拿的东西……然后呢,在父亲回来之前,肯定是要物归原处的。

通常,大哥是偷拿内部报纸《参考消息》看,当然我们其他三个有时也传阅感兴趣的内容。那个年龄,还谈不上什么政治动机,多少还是为了猎奇。当年,《参考消息》可是公款给限定对象的人阅读的。

二哥则是取用电烙铁、焊锡丝、万用表、镊子等无线电工具,他喜欢这些技巧型的事情,先是安装矿石收音机、后来是晶体管收音机。

现在,硬笔软笔书法类的书籍很多,那时可是很稀少的。记得,父亲抽屉里就有一本庞中华的《汉字快写法》,那可是我们几个弟兄眼馋的。《汉字快写法》毕竟不是看一次就了结的,必须经常照着练习书写。但是长期挪用不还,肯定不行,那会被发现挨训的。一次次拿出来照着练习也太麻烦。于是,我有个野心,不满足一次次偷偷摸摸拿出来临摹。而是干脆将整本书的汉字都描摹出来,之后可以作为长期练习的蓝本。

平时,父亲上班下班,我们是上学放学,“窃取”只能是趁周末父亲外出、或者寒暑假的时间。于是,我就像地下党员那样,赶紧抄写字帖里的字,至于太复杂太冷僻的字就丢开。临摹难免会有走形。后来,想法弄到透明描图纸。这也不是那么随意的事,不能用力太过,以免在书上留下痕迹,书籍也不能压褶的太明显,更不能将墨水滴漏到书上……

应该说,书法是人际交流的重要工具,字迹是个人交际的又一脸面。如今的青少年一个个都成了电脑前的“键盘侠”、手机控,对书法的兴趣大多淡薄荒疏,字迹七倒八歪姑且不说,提笔忘字、错字也不稀罕。

记得父亲大抽屉里,还有一本载有宋词佳作名篇的小书,也需要反反复复寻味和记忆的,不可能一读了之。中学阶段,我专门买了一个小笔记本,也是偷摸出来用作抄录宋词,也附记了一些注解。这个本子不但是供我学习和记背的手册,也是我炫耀的资本,我可用它来与同学交换读物。后来,还确实有些同学借阅、转抄我的这个笔记本。我为此换得了不少人情。

这么神秘兮兮地偷学,并不是父亲不希望我们学习,只是怕我们把书弄坏了,或者借出去收不回来了。在那个红宝书、政论书盛行的年代,《汉字快写法》之类的书或许算是珍品了。我们每次偷出《参考消息》看,必须记住这份报纸是放在提包里的具体哪里,不能错位,归还也必须物归原位,最好不要有蛛丝马迹的错漏。否则父亲发现后会严厉地说:“又动了我的东西”,没有叫骂,但足以让我们吓得要死。估计一是出于组织原则,再是怕我们看了就出去嘴巴乱说坏了事。包括解放军的飞机投诚到了台湾之类的消息。

实话实说,家庭“窃书”,并不仅限于书,也包括报纸。“作案现场”也不仅仅是抽屉,也在父亲的手提包里。那年月,干部大多用的是黑色人造革拉链提包,里面也有带回来晚上、周末看的《参考消息》、《人民日报》、《红旗杂志》等报刊,文革时期的学习资料。至于工作笔记、单位文件,那不是我们感兴趣的。

记得文革时,有一本《马克思主义还是修正主义》的白皮学习资料,不是新华书店发行的,与正规出版社发行的不同在于,16开本、字号很大,白皮封面,里面全是马恩列斯的经典语录摘抄,属于以干部为对象的内部发行。我们学校的军宣队长有一本、学校整个革委会才有一本,这是我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得知的。这可是一本时髦而珍稀的书。在那个经常有批判文章、评判大会的年代,能够引用马恩列斯关于阶级、阶级斗争、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修正主义、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等经典精辟论述,那可是够权威、够档次的。不能不令我眼馋、觊觎。

记得那时正是酷暑炎热的暑假,当时是没有电风扇的,更没有丝毫空调的概念。下午,趁父亲外出,我偷拿了出来,在外屋抄写怕过往的隔壁邻居干扰,就在更热的里屋抄写。我伏着床板,十分赶紧地抄起来,完全顾不上摇扇子,我肯定记得当时的汗流浃背,为了不让汗水浸湿了书籍和抄本,我用折叠几层的干毛巾垫着手臂赶工……紧张、激动、喜悦的心情兼而有之……

而今提及这些,聊作历史回忆。

附言:

1、本文借用了鲁迅先生作品《孔乙己》中孔乙己的话“窃书不算偷”。但绝没有读书人的自视清高和穷酸难堪之意。

2、本文记述故事发生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武昌区菊湾西街 9号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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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阅读时代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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