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声明称,电影《731》制片方今日发现,部分网络平台及个人未经授权,擅自通过在影院盗摄以及网络平台直播等方式,非法使用电影《731》的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影片片段、剧情、人物形象、音像素材等),严重侵犯了制片方的著作权及合法权益。
据“七三一官方微博”消息,9月18日下午,就在电影《731》票房突破2亿大关没多久,该片制片方通过社交账号紧急发布声明。
声明称,电影《731》制片方今日发现,部分网络平台及个人未经授权,擅自通过在影院盗摄以及网络平台直播等方式,非法使用电影《731》的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影片片段、剧情、人物形象、音像素材等),严重侵犯了制片方的著作权及合法权益。
制片方强调,该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损害影片的正常创作与传播秩序,现严正要求所有侵权方立即停止传播、下架所有侵权内容。
声明写道:电影《731》系重大历史题材作品,创作过程严谨、内容严肃,任何未经许可的滥用、恶搞、篡改或商业化利用均为法律所禁止。
目前,制片方已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所有侵权方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行政机关查处或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731》制片方呼吁相关平台及个人严格遵守版权保护规定,共同维护影视行业的创作环境。
今年春节档期间,
盗摄问题也曾引起关注。
大年初三开始,
多部春节档电影的盗版链接
在社交平台上疯传。
而拍电影画面发朋友圈,
算“盗摄”吗?
关于这个问题,
网友也是意见不一。
有人认为只是拍摄照片发朋友圈,应该算是自发为电影宣传的举动,不能算盗摄。有人则认为,无论这算不算盗摄,影片中途拍照会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可以选择晒海报、电影票。
网友评论
发布朋友圈打卡的行为
是否涉及版权问题?
哪种情况的偷录和传播
才涉嫌违法?
“在影院拍摄电影片段是否违法需要分几种情况讨论。”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逸芸律师指出,首先,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在影院中私自拍摄形成“枪版”电影资源,并向不特定群体传播,这种典型的“盗摄”行为当然不合法。
其次,虽未进行盈利,但其录制长视频甚至完整版的电影,向不特定公众传播,构成了对电影实质性内容之替代,影响电影的正常传播和市场秩序,导致版权方的利益受损,也可能会构成侵权违法。“以上两种情况,若是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大家可能会担心自己看电影的时候拍一两张照片用于发朋友圈是否违法,这要看是否在合理使用范围,若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仅是将摄屏得到的照片或录像保存于拍摄设备中,供个人留念、欣赏,未通过任何渠道传播,该行为落入合理使用之范畴,不会构成侵权。”
王逸芸提到,若将少量、非关键内容的摄屏照片作为配图,以发表评论、感受为主要内容的观后感发至互联网,并非是对原作品的完整展示,不会导致著作权人对其作品无法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原作品形成市场替代,亦不构成侵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如果拒不听从,有权要求其离场。”
王逸芸表示,一般情况下,影院为了维护片方利益及观影秩序,往往会在“观影须知”中明确观众不得有拍摄、录音、录像等行为,如果观众在观影过程中存在拍照行为,则构成违约,影院工作人员有权制止观众的拍照行为,若对影院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看电影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影院的规定,文明观影,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观点>>
拒绝盗摄,才是“爱护好电影”最基本的态度
据“七三一官方微博”消息,9月18日下午,就在电影《731》票房突破2亿大关没多久,该片制片方通过社交账号紧急发布声明:抵制盗摄等侵权行为。目前,制片方已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并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所有侵权方的民事责任。
戈达尔说,电影是24帧的真实。到了互联网,电影很多时候萎缩成了9宫格的打卡社交。“盗摄”早已是热门影片最容易遭遇的“老大难”问题。2023年和2024年春节档期间,不少影片就发布过“倡议书”,呼吁“保护版权、文明观影”,“抵制盗版、摄屏行为”。终于在影院看到心仪已久的影片,影迷的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在影院里举起手机的观众,大多数并没有恶意,只是一时兴起。拍下两张照片,或者录下一段视频,在很多人看来,只是一种“见证”。
但盗摄终究是一种侵权行为,且涉嫌违法。自2017年实行的《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此外,根据著作权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擅自将他人的作品用于录音录像或公开发表,都可能被认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国家版权局官方微博曾经也发布过,由雷佳音出演的保护电影版权的公益广告,其中明确指出“观看过程,放下手机,不要屏摄”。
对于片方来说,摄屏内容有可能涉及剧透,打破了全片的完整感,破坏了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会给作品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对盗版尤其是电影盗版进行了有力打击。但如今,一些社交平台UP主,为了流量,常使用片段和截图对院线电影进行二创,如果UP主使用的摄屏内容观者众多、传播很广,会容易被认定为侵权。因此,无论是普通影迷还是平台UP主,虽然大家购买了电影票观影,但并不等于拥有盗摄影片的权利,观影仍需恪守底线——当电影龙标亮起之时,请管好自己的手机。
不摄屏、不传播摄屏内容、不观看盗播盗录视频,是爱护“好电影”最基本的态度。之所以要反对和抵制盗摄并分享的行为,不仅是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还因为拿起手机拍摄的行为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影院中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影院看电影毕竟不是一个人的狂欢,在公共场所,当然要讲公德。如果总用“屏摄是否违法”来反复拉扯,甚至得出“所以我可以去做”的结论,那么推而广之,看电影时大声打电话、踢前排椅背、不断和同行人解说电影甚至剧透等并不违法的行为,难道也可以随意体验吗?
无论是现在正在热映的《731》,还是未来即将到来的国庆档,都需要网友与观众给予关心与爱护。影迷和UP主如果想要分享和解读电影,可以从公开的官方来源获取图片、视频资料,或以影院、海报、座位等场景,来体现在场感、参与感。有了拒绝盗摄的坚定立场,才会更好地形成爱护电影的氛围,进而推动国产电影的更大发展与进步。正如导演贾樟柯曾说的那样:“我愿意静静地凝视,中断我们的只有下一个镜头、下一次凝视。”
半岛新闻综合整理,素材来源:七三一官方微博、中国青年报、潮新闻、北京普法、上游新闻等
来源:吉棠说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