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其中新增“保质期到期日”和“消费保存期”两项标准。
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
“尚德守法 共享食安”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其中新增“保质期到期日”和“消费保存期”两项标准。
新标准对食品标签标识进行了升级,主要变化为:将保质期调整为“保质期到期日”;为减少食品浪费,新标准鼓励标示“消费保存期”。如果消费者购买食品后没有在保质期内吃完,可以选择在“消费保存期”内继续食用,前提是按照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来存放食品。
对一些货架期较长的食品来说,过了包装标注的保质期,却并未发生腐败变质,是一种常见现象。如果轻易丢弃,则会造成严重的食品浪费。能否继续食用,需要根据生活经验判断。若风味、颜色、口味等未发生变化,仍然可以安全食用。但是,并非在保质期内就一定安全,还要留意食品包装上的保存条件,否则可能导致提前变质。此外,经过杀菌、灭菌处理后密封的食品,其保质期标示仅能保证开封之前的储藏时间。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行业生产和强化监管效能为目标,对食品标签的多项标示要求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升级。标准设有2年过渡期,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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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