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杭州一位女教师因在两个都只有三个人的微信群里聊了点“八卦”,被警方以“诽谤”为由行政拘留2天,不服气的她把警方告上了法庭,还觉得“这就是普通人常干的事,没什么大不了”。
最近,杭州一位女教师因在两个都只有三个人的微信群里聊了点“八卦”,被警方以“诽谤”为由行政拘留2天,不服气的她把警方告上了法庭,还觉得“这就是普通人常干的事,没什么大不了”。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杭州的女教师林女士,于2024年11月26日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在3人家庭群“果冻局长群”里吐槽、八卦某女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并私信转发给了一个同事。两天后的28日,她又在包含两名闺蜜的“仙女下凡”3人群中重复传播该内容。
没想到这些话被对方截屏转发,使该信息扩散,导致被诽谤女教师名誉受损、情绪崩溃。这名女教师入职不久,平时表现不错,也是班主任,她在学校同事的陪同下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了案。
最终引发了警方的介入。警方调查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认定林女士行为构成“诽谤且情节较重”,理由包括:多次传播不实信息(两群+私发一人),波及至少6人;导致受害教师身心受创,需学校心理疏导,社会评价显著降低。
但因林女士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警方减轻处罚,行政拘留2日(法定最高可拘10日)。
林女士不服,觉得很委屈。她认为,自己发消息的两个群都是私密小群,总共就六个人,根本谈不上“公开传播”。
林女士反复说:“这就是再平常不过的日常聊天,普通人谁没干过啊!”她强调:“我只是跟最亲近的人聊了两句,没有恶意扩散,更没想过会被人截图传出去。”
林女士坚称3人群聊具有私密性,不应承担信息扩散责任;而警方则强调谣言已造成实际损害。
又气又怒的林女士于是将警方告上了法庭,将于2025年9月24日上午开庭。
林女士在起诉书中主张,3人微信群属于“亲密人员内部闲聊”,其言论未进入公共领域,不应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她特别指出,同案中另一名参与讨论的孕妇教师虽被处以4日拘留,但因怀孕未执行;而群内另一名在编教师被拘留2日,培训机构音乐教师则未受处罚。这种差异化的处理结果,更令人难以接受。
林女士还表示,其曾在那名女教师供职的学校工作过,在微信群谈论此事时,当地已经有各种传言。
警方强调:微信群非法外之地,即便成员极少,若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且造成实际后果,即需担责。类似案例(如武汉教师诽谤前妻被拘5日)支持此标准。
此事一经曝光,立刻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有人惊讶于法律的“严苛”,有人质疑“言论自由”的底线,但更多的人开始反思:在这个信息爆炸、言论自由逐渐被放大的时代,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界定“言论的边界”?
有支持者认为:老师作为公众人物,更应慎言,不能因为一时的口无遮拦而触碰法律底线。另外,谣言已致受害者“社会性死亡”,后果严重。
而反对者则觉得:这是不是“过度执法”?在网络时代,言论本就应当自由,何必用法律来惩罚一句“八卦”?
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期待法院依法公正判决,既维护被侵权者的名誉权,也让公众明晰言论边界。这也警示大家,无论线上线下,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切勿因随意闲聊而逾越法律与道德的底线。
来源:特别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