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张坚祎:固市中队管辖区域在渭北地区,也是韩城、蒲城、大荔、白水、合阳等县市车辆进入渭南国省道的各交叉口,日常前往城区方向的车流量通常较大。同时,我们辖区下辖四个镇,这四个镇均为渭北地区人口聚集的乡镇,总人口接近 20 万。辖区内的国省道路段多存在“穿村过镇”的
9月18日,《909帮忙热线》交警会客厅特别邀请临渭交警大队固市中队中队长张坚祎做客直播间,就辖区近期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与广大听众进行交流分享。
主持人瑛子对话临渭交警大队固市中队中队长张坚祎
【辖区交通出行特点】
张坚祎:固市中队管辖区域在渭北地区,也是韩城、蒲城、大荔、白水、合阳等县市车辆进入渭南国省道的各交叉口,日常前往城区方向的车流量通常较大。同时,我们辖区下辖四个镇,这四个镇均为渭北地区人口聚集的乡镇,总人口接近 20 万。辖区内的国省道路段多存在“穿村过镇”的特点,途经居民聚集区域,因此这些路段也是我们日常交通管理的重点管控路段。
【安全带前后排都系好 危险来临损伤小】
张坚祎:在日常执法与宣传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安全盔生命盔,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的理念,临渭交警基于辖区事故特点,持续多年开展乘车人安全带检查与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结合辖区事故典型案例分析:1、2024年10月在辖区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的后排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导致2人重伤、2人死亡。2、2025年8月31日,一辆去往白水的小型客车因恶劣天气导致车辆失控,车辆发生事故后,后排未系安全带的63岁老人与两名幼童遭遇碰撞,老人因撞击及自身疾病最终救治无效死亡。结合上述两起典型事故,基于实际经验,我们在日常宣传中向乘客和驾驶员明确要求:长途出行或国省道行驶时,后排乘客必须系好安全带。目前,前排安全带佩戴率较高,乘客已形成自觉意识,但后排安全带的必要性仍未被广泛认知。我们反复向驾驶员和乘客强调:即使驾驶技术良好,也无法完全规避因他人失误导致的交通事故,我们不应抱着侥幸心理将自己的生命安全交给他人去承担,而应通过主动防护最大化降低伤害可能性——只有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才能有效避免重伤或死亡悲剧的发生。
【占道采摘风险与防范措施】
张坚祎:占道采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我们常见的风险是,因视线遮挡或驾驶员未及时察觉路况,过往车辆易与占道停放的车辆、路边摆放的果筐,甚至作业人员发生碰撞。为防范此类风险,在日常巡逻中,我们多措并举,并与葡萄种植较为集中的蔺店镇、官邸镇和下邽镇保持密切联动,积极与镇、村两级负责人沟通协作。
首先,我们从源头加强宣传,明确告诫农户禁止过度或长距离占道,作业时应尽量靠边。如果确实无法靠边,要求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区域,使用白色泡沫箱、锥形桶等醒目物品进行提示,有些群众也会使用大树枝摆在路面,作为“土办法”,这些做法都是为了提前提醒来车注意避让,保障安全。交通安全的治理需要协同共治,不仅依靠交警部门,也离不开村镇领导的支持与配合。
对于占道作业,我们建议使用警示筒、车载三脚架或其他醒目装置放置在来车方向,以提示前方可能存在占道情况。这些措施能有效避免因视线不良、驾驶员分心或操作不当导致车辆闯入作业区,进而防止追尾等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强烈建议采摘人员尽量避免在黑色路面上聚集作业,应主动撤离至安全区域。如遇车辆超速、分心驾驶或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一旦冲入人员密集区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在日常巡逻中,一旦发现占道采摘行为,民警会立即上前制止,并对农户和作业人员开展现场安全教育,协助设置简易安全区域。此外,近期我们还专门制作了一批醒目的警示标志,黄底黑字标明“前方占道采摘,请减速慢行”,尺寸包括1.2米×0.8米和1米×0.6米。这些标志也可贴附于车辆尾部,使远处来车提前察觉、及时减速,有效提升警示效果。
【农忙与务工时段车辆重点管控】
临渭交警大队固市中队中队长张坚祎
张坚祎:在采摘季,比如在黄花菜、冬枣、葡萄、花椒和苹果等农作物成熟时期,我们会依托检查站,重点加强对过境车辆的检查,尤其对面包车等载客车辆实行严格排查,一旦发现超员载人,立即进行处理。同时,注重从源头上把控风险,对驾驶员进行唤醒服务和安全提醒,严禁疲劳驾驶和分心驾驶,向驾驶员强调他们肩负着全车人员的生命安全责任。此外,我们也重点关注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例如前排乘客系了安全带、而后排多人未系等行为。一旦发现,将车辆引导至宣教点,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乘客依法依规进行最低标准的处罚,同时组织他们接受系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经过近半年努力,辖区内许多面包车驾乘人员已逐渐养成全员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当前,我们还在重要节点和路段,如从东塬、西塬、华州、华阴到渭北、韩城、洛川、白水等集体务工的出行集中区域,加强对一车多载违法行为的重点筛查。
除面包车外,农村地区三轮车车厢载人现象也较为常见,尤其在农忙时节和逢集赶会时段,如蔺店、固市、下邽、官邸等地的集会期间。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日常巡逻中发现问题后,对老年人群体,主要以耐心劝导和教育为主,强调其行为的危险性,努力消除违法状态。对情节较严重的案例,如一辆车违法搭载五六人甚至更多,将暂扣车辆至中队,我们可能不会处罚,但是会组织老人到宣教室,通过观看事故案例视频等方式,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三轮车本身稳定性较差,加之农村路况复杂,即便驾驶人员注意安全,也常因疲劳驾驶、路况不良或其他车辆原因引发交通事故,后车厢载人更加剧了风险程度。
【安全盔 保命盔】
张坚祎:9月1日,在208省道巴邑王村段,一名83岁老人驾驶老年代步三轮车横过道路时,未观察路况便突然驶入车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中,老人未佩戴头盔,头部撞击地面,现场留下一小片巴掌大、质地粘稠的血迹。根据经验,此类痕迹往往提示颅内出血,伤势通常极为严重。不幸的是,老人在送医几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类事故在农村地区并不少见,我们一直努力深入农村,借助各类大型活动或村内集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比如,近期我们前往官邸镇庙王村组织了一场活动,吸引了约200名附近居民参与。参加活动的群众以60岁以上老年人为主,60岁以下较少,甚至不乏七八十岁的高龄老人。我们利用这样的场合,向老人讲解安全骑行的要诀,通过简单易懂、朗朗上口的口诀,如“一停二看三通过”,帮助他们记忆。例如,在骑车变道、左转、右转或即将进入村道时,应当先减速、观察后方来车,确认安全后再通过。我们将这些基本规则反复传达,力求增强老年群体驾驶两轮和三轮车时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防范事故的发生。
【农村三轮车违法载人典型案例曝光】
张坚祎:从查处案例来看,农村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主要集中于老年人群体,且常伴随不佩戴头盔的问题。近期农村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查处案例曝光如下:
1、马X吉,1957年出生,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搭载三名同龄老人。此类行为在农村较为常见,我们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其处以20元罚款,并要求他记住这个事情,同时留存了他的照片。告知他,如果下次巡逻再次发现他有此违法行为,将扣留他的车辆。
2、简X海,1962年出生,车厢内载有其老伴及孙子孙女,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头盔。
3、胡X勇,1952年出生,未佩戴头盔且违法载人。
4、贺X财,1969年出生,因违法载人行为被处以20元罚款。
5、李X艳,1955年出生,因违法载人被处以20元罚款。
6、李X安,1954年出生,存在违法载人行为。
7、孙X龙,1967年出生,在渭阳路下邽段因违法载人被查处。
8、张X娃,1958年出生,在下邽街道附近载其老伴出行,属于违法载人。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违法载人行为多发生于60至70岁年龄段人群。
编辑:吴 莹
审核:王 钊
终审:白絮飞
监制:黎 英
来源:渭南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