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批货的吊牌一定要用HYX(某知名品牌化名)的,客户点名要这个牌子。”昏暗的仓库里,余某一边清点着刚到货的商标吊牌,一边在账本上记下今天的交易量。他不知道的是,这笔看似普通的商业订单,即将引爆一场涉及多个知名品牌、案值额巨大的知识产权风暴。
——马律师全阶段辩护实现“逆转”终获缓刑
(声明:个案处理结果不具有普适性,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这批货的吊牌一定要用HYX(某知名品牌化名)的,客户点名要这个牌子。”昏暗的仓库里,余某一边清点着刚到货的商标吊牌,一边在账本上记下今天的交易量。他不知道的是,这笔看似普通的商业订单,即将引爆一场涉及多个知名品牌、案值额巨大的知识产权风暴。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某天,上海市公安局某分局接到一起看似普通的消费投诉。消费者朱先生在某电商平台某服饰店花费98元购买的“HYX”T恤,收到货后发现做工粗糙,怀疑是假货。这可能只是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但民警敏锐地发现,这件售价仅为正品三分之一不到的T恤,从包装到吊牌都仿制得惟妙惟肖。
警方顺藤摸瓜,在立案侦查后,迅速锁定了服装加工厂老板贾某。在贾某的工厂里,警方查获了大量正在缝制假冒商标的衣物。贾某交代,这些“HYX”“MTJ”“ERDS”(前述皆化名)等知名品牌的吊牌、领标,都是从余某处购买的。随着调查深入,一个专业的假冒商标标识产销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2020年9月某天,警方前往余某位于浙江嘉兴市某镇的住处实施抓捕,在余某的住处和仓库查获各类假冒商标标识3万余件。面对审讯,这位曾经在毛衫市场送货的普通工人坦言:“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看到镇上这边有人在做,都赚了钱,家里急需用钱,我就开始做了起来。起初是客户要什么牌子,我就帮忙找什么牌子的假吊牌。”后经警方审讯调查,余某交代了从上家购买假冒品牌的吊牌、领标及包装袋并转卖他人牟利的案件事实。
【马律师办案手记】
“马律师,我儿子被抓了,警察说他卖假商标……”2020年9月23日,我接到了小余家属的紧急求助。回想当年,小余是个九五后小伙子,刚结婚不久,案发时他的孩子还不满一周岁。作为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资深律师,我立即与我的团队启动了标准化的办案流程:
首次会见(2020年9月24日):在看守所见到小余时,他显得十分焦虑。“我就是个中间商,这些牌子都是从别人那买来的,我其实根本不知道上家是谁,大家卖这些都不用真名。一般是打电话或是市场上碰面拿货,平时几乎不联系”我详细记录了他的供述,了解清楚案件情况脉络,并向他解释了涉嫌的罪名和可能的量刑标准,以及当前存在法律风险。小余的爸爸和老婆托我给他带话,让他坦白从宽,争取宽大处理,全家人都在等他回来。同时,我特别询问了公安机关的审讯过程,并向他确认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情形。
首次取保候审申请(10月9日):根据首次会见获取的信息,我们认为小余具备一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但存在不能被取保的可能性,这就需要跟家属做风险告知,安抚好小余的家人。会见后当天,我们团队连夜起草了《取保候审申请书》,重点强调:(1)余某系初犯、偶犯;(2)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及余某悔罪表现;(3)涉嫌违法注册商标标识库存较少,且利润微薄;(4)认罪态度良好,保证如实供述。但10月12日第二次会见时,我们收到了《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批捕阶段辩护(10月中旬):在公安提请批捕后,我们立即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提出三点核心意见:(1)余某在犯罪链条中处于次要地位,情节相对轻微,不予批捕不会造成社会危害性;(2)涉案金额存在争议,利润微薄,且余某愿意配合退赃;(3)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家庭有老人需要赡养。同时,我们着手收集有利于当事人小余的证据材料。
2020年10月21日,检察院批准逮捕。我分别在10月28日、11月15日进行了本案的第三、第四次会见。11月24日,我向检察院递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重点强调小余向警方揭发尚未掌握的上游厂家,其中间商地位,可替代性强,社会危害性小,并陈述了小余所在地某镇存在售假行为的普遍现象,已形成成熟的产业链。
审查起诉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我组织团队成员分工协作,立即开始阅卷并制作详细的阅卷笔录,同时开始与被害品牌方接触,协商赔偿谅解事宜。
2021年1月4日,我对小余进行了第五次会见。随后,我们团队向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书》,提出“认罪认罚+退赔”的辩护策略,此时我已在积极与被侵权品牌方沟通退赔,但是由于品牌方迟迟没有答复,当时在意见书陈述中建议退赔钱款至检察院。本阶段我们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1)继续指导家属筹集赔偿款;(2)与检察机关就量刑建议进行沟通;(3)争取拿到被害单位谅解。1月20日,在我们团队辅导后,小余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拿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的检察院量刑建议,同时若审判阶段退出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在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基础上,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通过前期我与被害单位进行大量的沟通工作,在开庭前成功帮助小余得到被害单位谅解书,大大增加了本案去争取缓刑的可能性。家属知道这个消息后,情绪很激动,他们开心了好多天,给他们带来了希望。本来家属一直觉得是拿不到谅解的,毕竟对方是一家知名品牌公司。
审判阶段(2021年2月至3月):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我们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1)继续指导家属筹集赔偿款;(2)与公诉机关就量刑建议进行沟通;(3)准备庭审辩护策略。
【最终结果】
2021年2月5日,我们团队成功为当事人小余争取到取保候审,并在3月底获得缓刑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马律师,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当小余听到缓刑判决时,这个七尺男儿当场落泪。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我和我的团队律师始终坚持“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程序节点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法律简析】
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关于“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规定。该条款明确,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余某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达14万余件,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达3万余件,远超“情节严重”的立案标准,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最终适用了缓刑,这主要基于三个关键因素:一是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二是积极赔偿品牌方并获得谅解;三是其在整个制假售假链条中处于中间环节,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这种量刑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惩治中“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
从证据角度看,本案的成功侦破展示了公安机关对新型网络售假犯罪的打击能力。警方从一件98元的假货入手,通过电子交易记录、物流信息等大数据分析,完整还原了整个犯罪网络。这也提醒相关从业者,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传统“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售假模式已难逃法网。
【案件结语】
当我们在电商平台看到“品牌直销”“工厂尾货”时,是否想过这些远低于正品价商品背后的法律风险?这起案件暴露出当时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制假售假已经形成了专业化、链条化的灰色产业。
关注马律师的朋友们,可以一起思考一个问题:作为普通消费者,在遇到疑似假冒产品时,你会通过认准官方渠道、查验防伪标识等方式共同保护知识产权吗?
——马政鹏|律师
20250812凌晨定稿于江苏苏州
来源:鸿飞案件启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