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销售无识别码化妆品引发的商标权侵权纠纷。法院通过深入调查、耐心沟通及双向释法,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既维护了企业知识产权,也兼顾了个体经营实际,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近日,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销售无识别码化妆品引发的商标权侵权纠纷。法院通过深入调查、耐心沟通及双向释法,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既维护了企业知识产权,也兼顾了个体经营实际,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网店成被告
调查溯源厘清实际经营者
原告某知名化妆品公司发现被告王某网店销售其品牌化妆品,经初步核查疑似售假,遂向法院提起商标权侵权诉讼。案件受理后,法院多次联系被告王某未果,随即前往其户籍地开展调查。
据当地村委会反映,王某家庭经济困难,本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法院工作人员首次拨通王某电话时,还被其误认为诈骗电话直接挂断,后经村委会出面证实身份,才获得王某信任。王某称,对网店经营毫不知情,涉事网店实际由其在上海的女儿经营,并提供了女儿的联系方式。
联系上王某女儿后,其承认网店是她一直经营,但坚称网店销售的均为正品,有正规采购发票,对被起诉表示不解,拒绝配合提供证据。法院多次通过电话释明举证责任的法律意义后,王某女儿才提交了相关发票。原告律师核实后确认发票真实,但指出发票记载的采购数量与网店实际销量不符,且涉案化妆品包装上的识别码已被刮花,涉嫌售假。面对质疑,王某女儿以“时间太久,部分采购记录找不到了”“识别码并非自己刮花,收到货就是这样”“卖的都是正品,不构成侵权”为由否认侵权,拒绝赔偿,首轮调解因双方认知和分歧过大陷入僵局。
揭“无码”真相
双向释法打破调解困局
调解未果后,本案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法开庭审理。庭后,考虑到判决金额过高,超出被告承受能力,且王某女儿此前坚称没有售假,法官助理再次拨通了王某女儿的电话。在这轮调解中,王某女儿终于道出实情:部分商品是从APP及微信群购入的正品滞销库存,来源为品牌合作主播,主播与原告化妆品公司约定固定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以获取低价进货资格,临期未达标时便刮花识别码(防止溯源)以略低于官方价出售。王某女儿委屈地表示:“每个商品就赚几块钱或者十几块钱,卖的都是真货,怎么就侵权了?而且原告当时不追究,现在过去这么久了,微信群都解散了,上哪找证据啊。”
了解到这一情况,法官助理采取“双向释法”策略:向王某女儿释明“化妆品无识别码无法证明正品身份,且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即可能承担侵权责任”,而且判决金额比调解金额高很多;另一方面,向原告化妆品公司详细说明商品实际来源,强调王某女儿主观无侵权故意,售价未构成低价倾销,涉案商品早已下架、未造成重大损失。同时提示判决后执行可能存在难度、耗时较长。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最终互相体谅、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启示:
知识产权保护需“刚柔并济”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妥善化解了企业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更揭示出当前微商等新业态中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的问题。法院提醒,经营者需强化法律意识,进货时务必留存合法来源凭证,切勿购销标识不全的商品;同时,知识产权保护需全链条发力,从品牌方合作管理到平台监管、经营者自律多端联动,源头防范侵权风险。
此次纠纷的解决,既体现了法律对知识产权的刚性保护,也通过调解的温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未来,法院将针对微商、直播电商等领域开展精准普法,推动法治与民生共生共荣,为新业态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来源:辽阳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