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33年,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要素禀赋原理(H-O理论)认为,在土地、劳动和资本三种生产要素中,要素的密集度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格局。照此,美国显然应该出口资本密集型的产品,而进口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而一系列规范性、规制性和包容性的制度体系,促使美国农业突
文/刘宝成*
1933年,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要素禀赋原理(H-O理论)认为,在土地、劳动和资本三种生产要素中,要素的密集度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格局。照此,美国显然应该出口资本密集型的产品,而进口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而一系列规范性、规制性和包容性的制度体系,促使美国农业突破了古典经济学的认知框架,成就了资本和科技密集型的规模化现代产业。高度机械化、规模化和全球导向的运作模式,锻造了美国农业的全产业链优势,使之不仅在农牧产品方面占据全球重要地位,而且在化肥、农药和农用机械等领域保持强劲的国际竞争力。(见表1)
表1 美国农业主要项目与出口全球占比汇总表(2023年)
类别美国出口额(亿美元)全球出口额(亿美元)占全球份额全球排名玉米189.0(估算)598.031.6%第一大豆280.0(估算)1,040.027.0%第二小麦77.0(估算)700.011.0%第四牛肉93.2630.014.8%第二猪肉60.5500.012.1%第二禽肉(鸡肉)55.6410.013.6%第一乳制品89.0590.015.1%第二化肥49.29275.3%第五农药50.443611.6%第二农业机械91.0910(估算)10.0%第三资料来源:美国农业部对外农业服务局《2023农业出口年鉴》,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国际谷物理事会公告,美国肉类出口联合会公告,OEC 世界贸易数据平台(https://oec.world)
美国农业的发展历程
美国农业发展历经五个阶段,反映了其农业生产力与科技进步的演变,也深刻嵌入国家的制度安排、市场机制与全球经济体系之中。
(17世纪至19世纪初)殖民农业与自给自足体系
在北美殖民初期,美国农业为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式小农经济。17世纪英属殖民地的农业模式多依赖劳动力密集型手工劳动,种植作物包括玉米、小麦、烟草等。18世纪,南方大种植园经济依赖奴隶劳动力生产棉花、甘蔗和烟草,出口欧洲市场。1828年的《关税法案》限制了跨大西洋贸易,引来南方种植园主的强烈抗议,将年轻的联邦推向南北分裂的边缘。这一时期,美国农业地域分工初具端倪,尚未形成全国性市场,仍处于典型的农业社会阶段。
(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西进运动与机械化起步
1862年,随着《宅地法案》的实施和铁路网络的扩张,美国农业迅速向西部拓展,圈地运动成为农业发展的驱动引擎。此时期农业机械化得到初步发展,如约翰·迪尔于1837年发明钢犁、推广机械收割机,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Olmstead & Rhode, 2008)。1890年,美国国会颁布第一部《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严厉打击州际贸易垄断与共谋,为联邦体系建立统一市场提供了法治保障,美国农业随之从地方性的产销模式转向全国性的市场体系。
粮食贸易兴盛,棉花带、玉米带的形成,凸显了不同地区之间的规模优势和比较优势。通过市场化实现的资本积累,使农业摆脱自给自足,并初次加入组织化、雇佣化和职业化的劳动大军,为农业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20世纪上半叶)产业化与国家干预
20世纪初,美国农业进入产业化阶段,农场规模扩大,农业资本投入上升,但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如1930年代大萧条和“黑风暴”)暴露出农业部门的脆弱性。联邦政府开始介入农业治理体系,1933年《农业调整法》标志着新政时期农业干预政策的开端,联邦补贴、价格支持、生产配额、信贷支持机制相继建立(Gardner, 2002)。农业合作社在此期间得到普及,农场组织化水平大幅提升。
(20世纪中叶至21世纪初)绿色革命与全球化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农业进入“绿色革命”阶段。高产作物品种(如杂交玉米)的开发、化肥和农药的广泛使用,以及灌溉技术和机械设备的改良,显著提高了单位面积产出(Evenson & Gollin, 2003)。借助马歇尔计划等对外援助项目,美国得以将农副产品、工业食品和农用物资大举倾销海外,成为世界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国。国际市场的竞争又促使美国农业更加重视生产效率、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化经营。
1962年出版的《寂静的春天》全面讲述了过度使用农药和化肥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对美国农业和农业政策产生了深远而系统的影响,尤其在农药使用、环境监管、农业科研导向以及联邦立法等多个层面留下了深刻烙印。1970年,美国环保署(EPA)成立,其早期职能之一即评估农业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农药残留、水体污染、土壤退化等。环保评估成为农业项目审批的法定程序,并规定农业补贴项目中必须考虑环境影响。1972年修订的《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法》(FIFRA)确立了对农药进行登记审批、风险评估和市场退出机制,交由环保署执行。相继出台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清洁水法》《濒危物种法》等,分别对农业排放、栖息地保护和农田开发项目提出了限制措施,开启了“生态视角下的农业治理”进程。另外,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农业等专业,也陆续被纳入高等和职业教育体系。
(21世纪以来)现代农业:技术融合与风险治理
进入21世纪,美国农业在高科技引领下呈现出精准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新趋势。生物技术(如转基因作物)、数字农业(如GPS导航、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和自动化设备得到广泛应用。同时,农业风险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包括联邦作物保险、灾害补贴、收入保障等多层次保障体系,强化了农业部门对自然、市场与政策不确定性的应对能力(Orden & Zulauf, 2015)。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农业逐步从“高产导向”向“资源高效、生态友好”转型,同时,强调碳足迹、水资源保护及土地再生。
由于巴西、俄罗斯等国家农业生产和出口快速增长,以及与中国等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美国近年来农产品出口呈现下降趋势,2023和2024年出口总额约为1750亿美元,分别比2022年下降了11%。 从更长周期来看,美国农产品出口水平下降趋势更加明显。
美国农业制度与政策
美国农业制度确立了以土地私有、市场竞争与契约自由为基础的发展框架,并构成美国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在土地制度方面,美国绝大多数农业用地为私人永久所有,农场主对其土地拥有完全的处置权。根据美国内政部数据,约27%的土地归属公共所有,这部分土地多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科研教育场所,联邦及州政府负有监管职责,而不直接介入资源配置与农业开发活动。这种清晰的产权结构极大降低了因土地权属不明所引发的交易成本与法律纠纷,有效保障了农业投资的稳定性与连续性(Alston & Pardey, 2006)。
美国农业制度特征还体现于长期稳定、体系完善的农业政策体系之中。自20世纪以来,联邦政府持续通过立法手段构建农业公共政策框架,形成“政策—市场—技术”协同驱动的现代农业体系。代表性的农业立法包括:
1. 《农业调整法案》(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 1933):确立了联邦政府通过价格支持、作物补贴和减产激励干预农产品市场的基本机制,是美国农业政策干预的起点;
2. 《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案》(Federal Crop Insurance Act, 1938):建立了以风险分担为核心的农作物保险体系,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保障;
3. 《农业改善与改革法案》(Federal Agriculture Improvement and Reform Act, 1996):推动农业政策从价格支持向收入补贴转型,强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4. 《农场法案》:作为每五年修订一次的综合农业立法,涵盖了农业补贴、营养援助、环境保护、农村发展等多个政策领域,聚焦了美国农业政策调整。
在农业组织制度方面,美国构建了较为成熟的合作社法律体系。《合作社公司法》要求各州立法保护农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与税收优惠权利;《卡普–佩里森法案》(Capper–Volstead Act, 1922)则赋予农业合作社在农产品销售中的集体议价权及反垄断豁免,是美国合作社制度的法律基石(Hueth & Reynolds, 2010),不仅提升了中小农户的市场议价能力,也推动了农业经营模式由“分散型生产”向“组织化运作”转型。
从政策实施机构来看,美国农业部下设的农协服务局承担农业合作社及农村发展的政策执行职责,提供涵盖资金、技术、信息与教育在内的综合服务体系。其重点政策工具包括:合作社专项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农技推广项目、税收减免等。
总体来看,美国农业政策的目标主要集中在三个维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全球竞争力、推动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见,美国农业政策体现出“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基本特征。通过制度化的产权安排、多层次的政策工具和有效的组织机制,实现农业资源配置的高效化、生产方式的现代化以及产业组织的规模化。
美国现代农业的组织模式
美国农业以市场导向、资本驱动与科技赋能为核心的农业现代化体系,体现了市场机制、组织协同、科技赋能和制度保障有机结合的四维运营模式,以及以家庭农场为核心的组织体系、以合作社为纽带的协同网络、以精准农业为基础的技术体系、以农业保险与金融服务为支撑的风险管理机制。其高度规模化、专业化和全产业链一体化的特征,推动了农业的高效率与高产出,使之在全球供应链中显示出强大的竞争优势。
美国现代农业的从业者可归纳为各具特色的四类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结构性主力与制度性基石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定义,现代农场主要以“产值规模、资本密集度与市场依赖度”为指标区分。家庭农场长期构成美国农业的制度核心和数量主体。2023年,美国共有约189.5万个农场,其中约86%为小型家庭农场(年现金农业收入低于35万美元),经营着约41%的美国农业用地。相比之下,大型家庭农场(年现金农业收入超过100万美元)占农场总数的4%,经营着31%的农业用地。美国农场的平均规模为464英亩(约合187.8公顷),家庭平均收入为97984美元,高于同期美国所有家庭的中位收入(80610美元)。
尽管美国家庭农场在数量和土地占有方面占据主导地位,但其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小型家庭农场依赖非农业收入维持生计,而中型家庭农场则面临农业收入负增长的压力。大型家庭农场虽然在收入和土地占有方面具有优势,但也需应对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
近年来,家庭农场呈现出公司化和信托化趋势,普遍通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LLC)或S型公司以规范财务结构、优化税收负担并实现代际传承。在运营实践中,这些农场通过专业化分工(如作物-畜牧分业、种养分离)和外包管理,显著提升了运营效率与抗风险能力。
企业化农场:资本密集型专业主体
企业化农场通常以公司形式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其经营主体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或合伙企业,雇佣职业化管理团队负责运营决策。这类农场广泛分布于牲畜养殖(特别是牛、猪、禽类的集约化生产)和大宗农作物种植(如玉米、大豆、小麦、棉花)领域,集中体现了美国农业的资本集中和规模扩张逻辑。
企业化农场的优势在于:(1)具备整合农业科技、信息系统与市场网络的能力;(2)通过土地租赁、纵向一体化及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展经营边界;(3)对市场波动与自然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强。
农业合作社:组织协同与风险共担机制
美国农业合作社是一种由农民自愿联合、共同出资、共同受益、自主经营、民主管理、服务为本的经济组织形式,构成了美国农业社会资本的重要配置模式,体现出农业部门在资源协同、市场议价和风险共担方面的制度创新,走出了一条采购规模化、物流一体化、服务专业化的道路。
农业合作社广泛嵌入农资采购、产品销售、农机服务、农业保险、农业信贷、储运加工、电商平台建设、品牌推广等多个环节,以营销合作社、采购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等形态,贯穿于从生产到流通的完整链条。(见表2)
表2 美国农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
类型功能典型领域营销合作社协助农民统一销售农产品,议价、品牌、出口牛奶、水果、棉花、谷物等采购合作社联合采购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生产资料农资、设备、燃料等服务合作社提供农业金融、存储、运输、信息、加工等服务粮仓、农业信贷、加工厂截至2023年,美国共有1647家农业合作社,容纳包括农民、牧场主和渔业合作社在内的184万社员(农民可交叉入社),总资产为1247亿美元,总营业额为2967亿美元。由于不断合并重组,其数量减少,继而实现了规模经济,提高了运营效率。例如,蓝多湖乳制品合作社的成员已超1600家;CHS 农业公司由众多农业合作社、农民、牧场主和数千名优先股股东组成,形成了跻身《财富》500强的跨区域综合性农产品营销和供应合作社;美国乳农公司(DFA)是全国最大的牛奶营销合作社,服务1万多户奶农。
合作社按照“用户所有、用户控制和用户收益”三原则实行成员制,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性和参与性。合作社尽管同样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专业经理制,但其决策模式不同于商业公司的同股同权,而是采取“一人一票”制,其盈余分配也是按照成员的“交易量比例”,而非依据投资比例。这一机制有效保障了中小农户的参与权和收益权,构成现代农业中的“集体行动”典范。
此外,地方合作社可组成州级或国家级合作社,形成“两级合作、垂直整合”的全国网络。合作社另外三项重要服务功能包括:(1)设立信贷部门或与农业银行合作,提供贷款、信用担保;(2)通过集体储粮、销售托底、农业保险等手段帮助农户对冲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风险;(3)利用大数据、ERP系统、区块链,实现农产品可追溯与智能管理。
农业企业:全球农业产业链的核心主导者
在全球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美国农业企业因其强大的技术能力、资本实力与全球布局,成为农业产业链的核心主导者。从农资供给、种子研发、机械制造到农产品贸易与加工,这些企业不仅控制着农业生产的关键物质基础与技术路径,而且通过标准制定、知识产权控制、跨国并购等多元手段,深度参与全球农业治理结构的构建。下述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为例,概述其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定位与功能。
1. 嘉吉公司(Cargill)与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公司(ADM)。在全球农产品贸易、初级加工与物流体系中居于中枢地位,主导了全球农产品定价体系与跨国供应链配置,在粮食安全、农业市场调控与全球食品贸易格局中发挥关键作用。嘉吉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私人控股企业之一,业务覆盖粮食收购、饲料生产、食用油加工、生物燃料制造以及港口物流等环节。其在全球设有数百个粮仓、港口与加工设施,构建起跨洲际的农产品物流网络。ADM公司则专注于谷物、大豆、油籽等加工与贸易,是全球油脂和蛋白原料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亦积极拓展健康营养品与生物解决方案业务。
2. 孟山都公司(Monsanto)/拜耳作物科学(Bayer Crop Science)。属于上游种业与农化产品(转基因种子、农药)的领先者和全球转基因种子和农药领域的先驱,其“农场到田间”的综合解决方案极大提高了作物单产和抗逆能力。2018年并入德国拜耳集团后,该企业组建了全球领先的农业生物科技与植保平台。其产品线涵盖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作物的生物技术种子,以及草甘膦等关键农药产品。通过种子专利、技术许可,该企业深度塑造全球农业技术标准,强化了美国在农业生物科技方面的制度输出能力。
3. 约翰迪尔公司(John Deere)。作为全球领先的农业机械制造商,约翰迪尔提供从耕种、播种到收获的全流程智能农机设备,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精准喷药设备等。在“数字农业”趋势下,约翰迪尔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系统(如GPS导航、远程控制、田块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农业作业自动化与高效化。在推动精准农业技术与智能制造向全球输出方面,约翰迪尔重塑了农场管理逻辑与劳动组织结构。
4. 科尔特瓦公司(Corteva Agriscience)。由陶氏杜邦农业部门重组而成,致力于研发高效作物保护剂与多样化种子品种,强化作物在不同气候区的适应性。它积极部署农业数据平台与智能农业解决方案,服务全球小农户与大型农场主。其多元化产品与服务体系,既增强了农业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助于提升农业可持续性水平。
技术与市场驱动的农业供应链
技术体系与数据驱动运营
美国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动力来源于其高度制度化、系统化的农业科技支持体系。该体系由联邦政府资助的陆地赠地大学系统、农业实验站以及农业推广服务体系构成,三者协同构建了“科研—教育—推广”三位一体的技术扩散机制。在此基础上,美国农业正在迈向“数据驱动”与“智能化决策”主导的新型运营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精准农业:广泛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技术、无人机监测、物联网(IoT)传感器与人工智能算法,实现了从播种、灌溉到施肥、植保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这一技术大幅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并降低了生产不确定性(Gebbers & Adamchuk, 2010)。2.生物技术:在转基因作物(GMOs)品种培育、动物疫苗研发、微生物肥料与生物农药应用等方面取得广泛突破,不仅显著提升了作物产量与抗逆能力,也增强了农业系统的可持续性(Fernandez-Cornejo et al., 2014)。3.机械化与自动化:通过将农机设备与人工智能系统结合,美国农业已实现包括自动驾驶拖拉机、智能收割/采摘机、机器人喷洒系统等技术落地,在有效缓解劳动力短缺的同时,提升了运营效率。这些技术的集成应用,促使农业生产方式从传统的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进而推动农业管理模式从规模化迈向智能化,构建起以数据采集—算法分析—精密决策为核心的运营体系。
市场导向与供应链整合
美国农业供应链具有高度市场化特征,其农产品市场化率长期稳定在90%以上。大宗农产品(如玉米、大豆、小麦等)通过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ME)等期货市场实现价格发现与风险对冲,形成了“市场信号—生产响应”的动态调节机制(Goodwin & Schnepf, 2000)。农业企业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合同农业、纵向整合与品牌运营等方式深度嵌入产业链各个环节,以实现价值链延伸与效率提升。具体表现为:
1. 前向整合:农业生产者通过与食品加工企业、零售商建立长期采购协议或设立联合体,推动初级农产品向深加工和品牌终端延伸,从而获取更高附加值。
2. 后向整合:大型农场或农业合作社通过自建或控股农资供应商、仓储物流企业等,降低农资采购和流通成本,增强供应链控制力和成本优势。
3. 横向联合:地理邻近或产品同质的农场通过联合采购、共建设施、联合销售等方式提高议价能力和规模效应,有效应对市场波动与不确定性。
此外,美国农业在全球化格局中具有显著出口导向性。联邦政府通过农业出口信贷保障计划、贸易促进谈判与市场准入计划等政策工具,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巩固其全球农业强国地位(USDA FAS, 2023)。
来源:经济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