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教师的遭遇引发全网热议!微信群里八卦被拘留!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19 08:26 1

摘要:杭州一女教师林女士在两个名为“果冻局长群”和“仙女下凡”的微信群里,传播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她没想到,这一行为不仅让自己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还引发了一场与警方对簿公堂的官司。

三人微信群聊八卦,女教师被行拘!私密聊天群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杭州一女教师林女士在两个名为“果冻局长群”和“仙女下凡”的微信群里,传播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她没想到,这一行为不仅让自己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还引发了一场与警方对簿公堂的官司。

林女士感到委屈不已。她解释说,这两个微信群都是只有三个人的亲密小群——一个是和父母的家庭群,另一个是闺蜜群。在她看来,这只不过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跟闺蜜之间的日常聊天,“普通人都会做的事”。

01 事件来龙去脉

事情起源于2024年11月26日,林女士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在“果冻局长群”传播了关于某教师的不实信息,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发送给赵某某。

两天后的11月28日,她又在“仙女下凡”微信群中传播了同一不实信息。

这些信息后来扩散出去,对被诽谤教师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案发后,林女士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02 警方的认定与处罚

天台县公安局经调查认为,林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且给该教师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属于“情节较重”。

鉴于林女士属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警方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最终给予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林女士的违法事实主要是将不实信息发布在两个微信群,且又将信息私发给个人,导致不实信息扩散。

03 当事人不服提出诉讼

对于警方的处罚,林女士表示不服,已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她认为自己在仅有三个人的微信群中的言论属于小范围的亲密人员内部的闲聊,具有私密性和隐蔽性。

林女士强调,她没有主观故意,更没有传播谣言的客观行为。当她谈论此事时,当地已经有各种传言。

她认为警方将信息扩散的责任归咎于她是不公平的。此案将于2025年9月24日上午在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04 类似事件屡见不鲜

实际上,类似在微信群中传播他人信息而引发的纠纷并非个例。在邓州市,一名商户因与他人有矛盾,将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发布到包含大量生意客户的微信群中,被法院判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证取证费用。

还有一起案例中,一名女子为了开玩笑,将闺蜜的私密照片发到两人共有的微信群中,本想“乐和”一下,却因为玩笑开过了头,越过了法律红线,最终不得不公开道歉。



05 小群聊同样存在法律风险

很多人认为只有大群或者公开群的发言需要谨慎,小群聊应该很安全。

然而实际上,在以微信群为代表的网络空间里,即使在特定场景下参与讨论的群友数量不多,但因为信息转发、传播的便利性,相关信息被扩散导致较大影响的可能性比现实物理空间更大。

06 法律如何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允许传播他人照片或个人信息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07 聊天群的边界在哪里

那么在微信群里发信息,边界在哪里?根据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以下行为可能踩中法律“雷区”:

未经允许拍摄、传播他人肖像,即使拍摄场景为公共场所;转发含隐私信息的内容,如转发他人身份证、家庭住址、病历等敏感信息;群主“不作为”风险,如果群内多次出现侵权内容,群主未及时制止或删除。



网络社交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大家在享受即时分享的快乐时,请多一份尊重与谨慎。

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9月24日开庭审理此案。无论结果如何,此案都已经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即使是最私密的聊天群,也不是法外之地。

“法律不计小事”,法律不会因为聊天群规模小而网开一面。
在数字时代,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哪怕是在最小的只有三个人的微信群里。

你对此次事件有什么看法?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老教师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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