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1月29日16时05分左右,蔡某亮驾驶号牌为湘A3C**2小型轿车,沿竹韵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高新区中心幼儿园路段时,恰遇廖某驾驶湘A56**S小型轿车停放在道路中心的人行横道线上,陈某东(学龄前儿童)在此处沿人行横道跑步横过道路,由于蔡某亮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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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说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不堵别人,也不给自己添堵
但总有些人只图自己方便
随意停车
殊不知
违停=危停
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甚至会引发交通事故
今天,让我们曝光一批乱停乱放车辆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违法车辆:湘A1W51G
违法地点:长沙县东二路的望仙路至棠坡路口段
违法时间:2025-4-4 17:12:05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05E0D
违法地点:长沙县杨港子路全路段
违法时间:2025-4-4 14:40:28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C10Y1
违法地点:长沙县东三路的望仙至棠坡路口段
违法时间:2025-4-4 14:22:22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9P16P
违法地点:长沙县黄兴大道的开元路口至凉塘路口段
违法时间:2025-4-4 09:47:22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DY6361
违法地点:长沙县灰埠路的星沙大道口至东一路口段
违法时间:2025-4-4 16:32:05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来看这些案例
让我们一起敲响警钟
案例一
2024年11月29日16时05分左右,蔡某亮驾驶号牌为湘A3C**2小型轿车,沿竹韵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高新区中心幼儿园路段时,恰遇廖某驾驶湘A56**S小型轿车停放在道路中心的人行横道线上,陈某东(学龄前儿童)在此处沿人行横道跑步横过道路,由于蔡某亮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礼让行人,廖某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陈某东监护人未尽到管理、保护职责,导致湘A3C**2小型轿车与陈某东发生碰撞,造成陈某东受伤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0年9月,浙江杭州。葛某驾驶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时向南右转弯未让行,与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处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及其乘员受伤。经查,该路口西南侧停放的小型汽车违停阻挡视线,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也应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温馨提示——
规范停车有诀窍
入位、顺向、齐头
请各位驾驶员文明停车
不做道路的“添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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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沙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