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提升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9月17日,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碑林大队民警走进西安市第八中学,开展“一盔一带 ”主题宣传活动。此次活动聚焦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问题,通过警校家三方联动,构建全方位交通安全防护网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为提升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9月17日,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碑林大队民警走进西安市第八中学,开展“一盔一带 ”主题宣传活动。此次活动聚焦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问题,通过警校家三方联动,构建全方位交通安全防护网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活动现场,民警通过多媒体课件和典型案例视频,系统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针对校园周边常见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深度剖析——15岁少年骑行电动车搭载妹妹,因操作不当与轿车相撞,最终承担事故同等责任;14岁少年违规载人引发交通事故,监护人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些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的严重后果。
除安全宣讲外,校方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体系。学校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载体,持续强化学生安全意识。针对走读学生,校方建立“每日交通巡查”制度,安排教师在校门口及周边路段执勤,重点纠察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行为。
为夯实监管责任,学校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需履行的七大义务: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监督骑行安全、选购合格头盔、拒绝违规载人等。责任书特别强调,家长应与校方积极配合,履行好家庭监管责任。
此次进校园活动是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交管碑林大队将联合教育、城管等部门,加强上下学时段交通秩序管理。同时,依托“警家校”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回头看”,对违规骑行行为实施“教育+处罚”双轨治理。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靠大家。此次警校家三方协同行动,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严格落实,更是对青少年生命安全的深情守护。西安公安交警将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宣传教育,让安全意识扎根校园,让文明交通浸润城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安全伞”。
编辑 | 王乐乐 责编 | 相里珑南 核发 | 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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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交警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