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建设的“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租赁系统”)已完成系统开发和测试,已于9月15日正式启用。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7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建设的“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租赁系统”)已完成系统开发和测试,已于9月15日正式启用。
租赁系统以向自有住房产权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他网络信息平台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为宗旨,以构建官方认证的“直租”房源信息发布与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服务为目标,实现我市住房租赁各类市场主体房源信息发布、备案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查询、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承租人发布租赁住房需求信息和政策法规公开等功能,为相关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供权威、高效、便捷、安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网址:https://zfzl.qingdao.gov.cn/)。该系统主要具备以下几个功能:
一、提供出租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一)支持自有住房产权人自主发布出租房源信息和租赁住房需求信息;
(二)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布出租房源信息;
(三)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出租房源信息。
对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上的住房出租,上述住房租赁当事人应通过登录租赁系统“我要出租”模块进行出租房源信息发布。自有住房产权人可通过“我要租房”模块发布租赁住房需求信息。租赁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出租房源信息和租赁住房需求信息的发布及展示服务。
二、提供真实房源核验服务
自有住房产权人、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租赁系统“我要出租”模块获取发布出租房源信息的房源核验码和房源核验二维码后,可随时在租赁系统和其他相关网络信息平台或线下门店等不同渠道发布出租住房的区域、小区、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实现出租房源“一房一码”、“无码不上网”真实信息发布。
承租人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线下门店和网站,以及其他相关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出租房源信息,可通过扫描房源核验二维码或者通过租赁系统“我要租房”模块中的“房源核验码查询校验”功能比对相关房源核验码的真伪和有效性。
三、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服务
(一)支持自有住房出租人、承租人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及查询;
(二)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实名认证人员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及查询;
(三)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实名认证人员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及查询。
上述住房租赁当事人可登录租赁系统“合同签约”模块,使用统一示范合同文本实名签订《房源信息发布委托协议》或《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及《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完成网上签约后,进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住房租赁当事人也可通过租赁系统“合同备案”模块,单独对住房租赁合同进行网上备案。租赁系统为住房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及其备案的查询、打印服务。
四、提供住房租赁全方位信息服务
住房租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租赁系统“个人注册”、“企业注册”、“管理端登录”端口,以及“信用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模块,向各区(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住房租赁每日房源发布和成交数据、风险提示和信息公示、政策法规公布、办事指南等服务。
社会公众和住房租赁各类市场主体在租赁系统登录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82681116转0)进行咨询。(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来源:掌上青岛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