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枫”景线④ | 合力挽救被“赠与”割裂的亲情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4-10 20:21 2

摘要:镇江中院民一庭与新闻处联合开设《最美“枫”景线》栏目,带您走进镇江15家人民法庭,聆听那些从个案解纷到社会治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基层多元共治解纷最佳解的故事,体验他们用智慧和汗水绘就的最美“枫”景线。

人间烟火气,最浓是法庭。

他们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他们是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的“排头兵”,将法治理念的种子播撒在田间地头,让法治之花在基层绽放。

他们是满足人民司法需求的“贴心人”,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用真情和耐心倾听诉求,化解矛盾。

褪去法袍,他们是儿女,是父母,是邻里乡亲;穿上法袍,他们是沾乡间雨露,裹泥土芬芳的矛盾纠纷“解铃人”。

镇江中院民一庭与新闻处联合开设《最美“枫”景线》栏目,带您走进镇江15家人民法庭,聆听那些从个案解纷到社会治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基层多元共治解纷最佳解的故事,体验他们用智慧和汗水绘就的最美“枫”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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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介绍的是润州法院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各方,倾心化解家庭纠纷的故事。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不仅仅是每个老人的愿望,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但已年过九旬的王老夫妇不曾想到,自己有两儿两女,却在晚年时也陷入了无人照料的困境,甚至两度与儿子们对簿公堂。

基本案情

这一切还得从几年前那份《赠与协议》说起。和许多老人一样,王老夫妇也抱有“养儿防老”的观念,特别是随着两人年纪增长,老太太又罹患老年痴呆后,生活起居都需要人照料,于是,夫妇俩将毕生积蓄的财产分别赠与了两个儿子,并分别签下了赠与协议,希望两个儿子可以给自己养老,但却为日后赡养矛盾埋下了祸根。

两年前,与小儿子一起生活期间,王老夫妇将大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如今与大儿子一起生活,又将小儿子起诉,要求其返还财产。每次来到法庭,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王老夫妇一口咬定赠与是附条件的赠与,儿子们则坚称赠与行为已完成,自己也未曾不愿承担赡养义务。

调解过程

“我们就是想要个安稳的晚年。” 在与王老夫妇深入沟通后,承办法官发现,老两口两度起诉,要回财产只是表象,根本原因在两个儿子对父母的财产分配有意见,进而影响老两口的赡养。故判决前,法官一直就赡养问题与王老夫妇及其子女进行调解,但双方矛盾积压已久,均拒绝调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赠与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王老夫妇要求撤销赠与,返还财产,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但本案仅仅依据法律规定一判了之并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双方纠纷并未化解,且首要问题是老两口赡养事宜,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太太,更需要保障其权益。”可还没等法官进行判后调解,一拿到判决书的大儿子便将父母送到小儿子处,小儿子则认为,大儿子居心叵测,未提前告知且家中正在装修也不方便,不愿意接收二老。最终,无处可去的二老只好向警方求助,并被公安机关安排到养老院暂住。

法官得知此事后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邀请心理专家、人民调解员一同前往养老院,对老两口进行情绪疏导和安抚,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退休金支付养老院的费用杯水车薪,其子女均不愿补足费用,老太太更是多次闹着要回家,不愿意在养老院生活。看到老两口艰难的处境,前来探望的工作人员心生恻隐。此后,老两口又提出上诉,想要回财产自己生活。

为从根源上解决老两口的赡养难题,润州法院迅速启动联动协调机制,在润州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与属地派出所、矛盾调处中心形成调解合力,并邀请亲属中德高望重的长辈参与,将王老夫妇子女召集在一起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敞开心扉将多年来的不满倾诉出来。

原来,两个儿子因分得的财产有悬殊,心结颇深,两个女儿因没分到财产,心理失衡,导致四个子女相互推诿,谁都不愿意承担赡养责任。

“父母含辛茹苦地把你们养大,如今他们老了,需要你们的照顾。”为解开兄弟姐妹间的心结,法官逐个了解情况,耐心劝导。

或许是亲情的力量,或许是法官和在场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打动了他们,经过多轮调解,从艳阳高照到点点星光,兄弟姐妹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愿意共同赡养父母,并在尊重王老夫妇意愿的基础上就赡养事宜达成一致。随后大儿子将王老夫妇从养老院接回家,这场因赠与而起、实则关乎赡养的家庭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王老夫妇感激不已,感谢法官不仅解决了他们的养老难题,还帮他们省下了一笔不菲的上诉费。小儿子也送上了“清官断家事、包公现今世”的锦旗,感谢法官帮他们解开了多年的心结,让一家人重归和睦。

法官说

王老夫妇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是应予帮助和倾斜的弱势群体。家庭中其他成员间的经济方面等矛盾不应阻碍其权益得以保障。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虽未能支持两位老人的诉讼请求,但判后调解真正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激励家庭成员主动承担家庭责任,推动亲情关系和谐美满,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美好愿景得以实现。案结不是审理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

编 辑:赵品轩

校 对:王 天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润州法院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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