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19世纪丑恶现象:为何公公把手伸向儿媳,大家还认为正常?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17 07:02 1

摘要:在18-19世纪俄罗斯乡村的灰色历史中,有一种制度性的阴影,被称作“翁媳同居制”(俄语:снохачество,snokhachestvo)。这是一个几乎难以启齿的传统:当儿子远赴军役或劳作在外时,父亲却公然与儿媳同居,甚至将这种关系视为家族内部的“默许”。这

在18-19世纪俄罗斯乡村的灰色历史中,有一种制度性的阴影,被称作 “翁媳同居制”(俄语:снохачество,snokhachestvo)。这是一个几乎难以启齿的传统:当儿子远赴军役或劳作在外时,父亲却公然与儿媳同居,甚至将这种关系视为家族内部的“默许”。这种习俗并非个别的丑闻,而是长期存在于部分农民社区的潜规则,被编年史、民俗学家和革命前的社会学家们零星记载下来。

同居的原因多种多样,从早婚和公公对儿媳单纯的性吸引,到经济原因(例如已婚儿子季节性外出务工,导致儿媳无人保护,被迫与公公同居)。但这种现象的主要根源是公公不受限制的权力以及女性在家庭中几乎完全无权的地位。

在俄罗斯大型农民家庭中,通常有几代同堂的几个小家庭,而一家之主(Bolshak)通常对所有家庭成员拥有极大的权力。许多研究者认为翁媳同居制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民间习俗,父亲为儿子寻找妻子,首先是为了找一个免费的劳动力,其次才是儿子的配偶。农民在嫁女儿时,更多地是出于经济动机而非情感考虑:只有那些足够成熟且拥有体力的人才能应对繁重的田间劳作、照料牲畜以及许多家庭副业。

为了给家庭增加劳动力,俄罗斯农村的婚姻常常在新郎只有六七岁时就缔结。在丈夫未成年期间,新娘往往不得不忍受强势公公的侵犯。例如,在19世纪中叶的坦波夫省,12至13岁的男孩常与16至17岁的女孩结婚。男孩的父亲们安排此类婚姻,是为了利用他们儿子缺乏经验的弱点。此外这还导致了家庭冲突,婆婆通常将儿子的妻子视为争夺自己丈夫感情的竞争对手。

在农村的大环境,村民对翁媳同居制也采取宽容态度。例如在奥廖尔省,人们对翁媳关系持宽容态度。农民甚至说“这是自古以来的做法,不是他们开的头,而是他们的长辈开的头。”尤其是在顿河哥萨克农民更为严重。这一地区婚姻常常由父母包办,新郎的父亲们会选择自己喜欢的“儿媳”,并在婚礼后开始“照顾”她。

从官方角度看,翁媳同居制当然是乱伦行为。法律上,它被视为一种强奸形式,可判处十五至二十下鞭刑。但是俄罗斯农村显然不这么看。在19世纪下半叶的俄罗斯农村,翁媳同居制相当普遍,并且未被习惯法视为危害治安的罪行,更多是一种不体面。因此尽管有法律,但是却很少有对这种行为的法律起诉和惩罚行为。

即使在1861年农奴制废除之后,翁媳同居制仍然相对普遍。俄罗斯法学家纳博科夫愤慨地指出:“似乎除了俄罗斯,没有其他国家至少有这样一种被视为正常现象的乱伦形式,并拥有相应的专门术语。”但是一些民粹派则有不同的看法,他们承认这对年轻的农村妇女极不公平,但也要看到“成熟农民男子的情感和生理需求”。

但是似是而非的合理性,无法掩盖这种扭曲的乱伦关系。翁媳同居制导致了严重后果,在家庭内部,这会导致无休止的争吵财产的争夺,而情况更严重的话就会引发谋杀。俄罗斯学者科斯特罗夫统计在在托木斯克省,25年间(1836–1861)平均每年发生4起和翁媳同居制有关的凶杀案件,不是儿媳(或者妻子)杀死公公,就是儿子杀死父亲。

在十月革命后,由于政教分离,婚姻和家庭关系的管理权移交给国家机关,女性获得了离婚自由。随着父权制家庭的瓦解和农民阶层的分化加剧,翁媳同居制作为农村生活的一种现象开始逐渐消失。小家庭、核心家庭成为农村的主流。由于父母和已婚子女分住,公公染指儿媳在客观上也难以实现。

在俄罗斯的艺术作品中,不乏对于翁媳同居制的影射和批判。例如《静静的顿河》中儿媳达丽娅·梅列霍娃趁丈夫彼得不在场时试图勾引公公潘捷列伊·普罗科菲耶维。1927年苏联电影《梁赞妇女》则描写了一个沙俄时期农民丈夫在一战期间外出,儿媳被公公强奸并怀孕的故事。而当丈夫从战场归来时,这位妇女因羞耻而投水自尽。

来源:郑太尉观天下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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