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今年4月15日是
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主题是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国家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这些知识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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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守护国家安全,要做到八个“不”
1.照片不随意拍。不能在军事基地、军事港口等未经允许的地方拍照,更不要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2.车队不随意插。驾车外出时遇到军车车队时,不要穿插车队,更不能跟踪拍摄。
3.工作不盲目干。工作中不要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比如,提供涉密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或者利用工作之便拍摄的涉军照片牟利等。
4.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要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还要记得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5.行李箱不要胡乱装。行李箱中不要装有国外的水果蔬菜,不要带回异国他乡的土壤,也不要带回动物标本,因为这些都可能会对我国的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6.东西不随便买卖。不能非法购买或者出售卫星数据的接收卡、无线摄像笔、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仪等专用的间谍器材。
7.信息不非法传。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
8.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都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海报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