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我公司(中电建振冲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101719030C)发现数起冒用中电建振冲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D5UXX41L)名义,以项目合作为借口,
严正声明
近期,我公司(中电建振冲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101719030C)发现数起冒用中电建振冲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D5UXX41L)名义,以项目合作为借口,对外收取“保证金”、“管理费”等款项的违法行为,此举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我公司声誉并澄清事实,特此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从未授权任何人员(包括金建根,非我公司员工)代为收取“保证金”、“管理费”等款项。所有与我公司及我公司嘉兴分公司的资金往来,均需通过合同约定的官方账户进行。
二、未经我公司的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我公司嘉兴分公司名义或代表嘉兴分公司对外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口头承诺,更无权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或前期费用。
三、为查明事实,我公司嘉兴分公司拟于近日就相关违法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违法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为此,特提请广大合作伙伴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若有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或发现类似可疑情况,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特此声明!
中电建振冲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5日
来源:中国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