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里秦岭法徽闪耀”报道之五——四川:蜀道分涛筑云堤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4-10 01:47 2

摘要:在四川境内,秦岭余脉蜿蜒起伏,林海苍翠,溪流潺潺,孕育着万千生灵。秦岭以其博大的胸怀,滋养着四川的山水与人文。岷山的雪峰巍峨壮丽,青城山的幽静深邃,都江堰的千年不竭,皆得益于秦岭的孕育。九寨沟的碧水、黄龙的彩池、剑门关的险峻,无不彰显秦岭的伟大馈赠。

苍烟护,三百里程十万树(曾正强摄于广元市剑门关翠云廊古蜀道)

在四川境内,秦岭余脉蜿蜒起伏,林海苍翠,溪流潺潺,孕育着万千生灵。秦岭以其博大的胸怀,滋养着四川的山水与人文。岷山的雪峰巍峨壮丽,青城山的幽静深邃,都江堰的千年不竭,皆得益于秦岭的孕育。九寨沟的碧水、黄龙的彩池、剑门关的险峻,无不彰显秦岭的伟大馈赠。

四川与秦岭的亲密关系,不仅体现在自然的交融中,更深深镌刻在文化的血脉里。秦岭的巍峨为巴蜀大地筑起生态屏障,其丰沛的水源滋养了天府之国的富饶。感恩秦岭的伟大养育,我们更应以守护之心回馈这片山水,让秦岭的青山绿水永续绵延,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生态财富。

近年来,四川法院着眼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立足秦岭生态保护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秦岭生态画卷上挥洒出浓墨重彩的篇章。

2024年1月,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在翠云廊成立“驿道古柏保护司法服务站”,翠云廊古柏是秦岭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为干警定期巡护柏木(广元中院 供图)

法护秦岭佳木之绿

2022年初冬,巴中市平昌县的深山中,电锯的嘶吼声撕裂了这里的寂静。王某某、李某、罗某三人在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过程中,为牟求额外非法利润,让工人将斧刃挥向村民自留山的苍翠松林。短短数日,612株松木轰然倒地,245.712立方米的立木蓄积化作满地碎屑,更撕裂了456.8291吨碳储量的生态脉络。

“原以为伐木换钱是天经地义,谁料竟然锒铛入狱……”庭审中,王某某垂首嗫嚅。巴中市林业调查规划大队的鉴定报告如一把利刃,剖开滥伐行为的残酷真相:案涉被滥伐松木数量较大,造成的碳储量损失巨大。松木生长缓慢,要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系统需要很长时间。同时可能加剧水土流失风险,造成土地退化。巴中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三人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为尽快科学地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探索“修复+碳汇”,经调解,三人自愿以认购456.8291吨碳汇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并在市级媒体刊登致歉书。这一判决不仅填补了生态损失,更打通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司法转换通道。

“碳汇是森林吸收和储存二氧化碳的过程,滥伐林木导致碳储量损失,我们通过购买生态系统碳汇的方式修复被损害的生态资源,这是守护绿水青山的一种新模式,既能促进林业资源保护,又能及时有效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对提升生态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主审法官赖敏手持案卷,目光如炬。

近年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打击+修复+监督 +预防”的修复性司法理念,推行环境修复预赔偿制度。完善生态修复路径,建立“生态修复教育实践基地”、“法官生态林”、“增殖放流点”、皇柏林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基地等,创设“生态司法+共治模式”机制。积极探索创新碳汇补偿生态修复制度,与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巴中市林业局联合出台《巴中市涉林案件碳汇损失补偿办法(试行)》,推动生态司法与碳汇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建立“碳汇司法+碳汇检察+碳汇监督”的协同保护模式,引导被告人认购碳普惠碳汇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这不是简单的金钱交易,碳汇补偿让破坏者付出代价,更让生态修复有了科学路径。”巴中市林业局负责人抚摸着新抽的松针感慨道。如今,《巴中市涉林案件碳汇损失补偿办法(试行)》已化作护林铁律,在天马山“碳汇+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内,幼苗与法治共同生长,将“绿水青山”的誓言镌刻进秦岭深处。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山云海(马建忠 摄)

保卫秦岭水流之清

2022年9月2日,广元市昭化区剑阁镇的山道上,一声金属撕裂的巨响惊飞林鸟。谢某驾驶的危化品运输车侧翻,30吨液态粗苯如黑色巨蟒冲破罐体,毒液渗入土壤,扑向不远处嘉陵江的重要支流——清江河。

明月峡古栈道(广元中院 供图)

“苯这种化学品很容易扩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损害极大,人和动物吸入或接触皮肤后会引起急性和慢性苯中毒,是一级致癌物。这么多的液态苯要是倾泻出来,对下游嘉陵江会造成严重污染!”应急专家们一脸担忧。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交警、消防员们即刻出动,封堵罐体泄漏,对事故路面喷淋稀释、挖坑蓄水、搭坝截流、转移安置附近居民、运输转移污染废物并安全处理……最终将本次苯污染事故妥善处理。然而,90万余元的应急处置费用仅是序曲,生态环境修复的长路仍需以年岁计量。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就本次事故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司机谢某、山东某运输公司、保险公司等五被告共同承担应急处置费、生态修复费及其他合理支出。被告席上,谢某面色苍白。此案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志谦担任审判长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并首次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

“苯的半衰期、迁移路径、修复成本,都需要通过专业计算。本次事故造成苯泄漏16吨左右,发生地为饮用水源地,苯在水中不易氧化降解,如果进入水体会对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对植物、生物造成较大危害。1吨苯进入嘉陵江就需要一亿立方米的清水来稀释,按照每秒200米的流量需要6天……”环资审判专家库陈林教授手持数据图谱,将污染后果以精准数据向法庭一一解读。经审理,最终判决五被告共同承担应急处置费、生态修复费及其他合理支出共计105万余元。

2024年11月,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干警为利州区白朝乡月坝村百姓开展普法宣传(广元中院 供图)

保护秦岭这片独特的生态之美是广元市人民政府、广元市人民法院一以贯之的态度。案件宣判后,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又组织工作人员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多次巡查检测,在事故点种植吸附污染物能力强的植物。曾遭受毒液污染的土地现已片片青绿,司法与行政联动的应急机制如一张密网,将未来风险牢牢缚住。“这辆车碾碎的不只是护栏,更是生态安全的底线。法院判决不是终点,而是生态复苏的起点。”审理本案的庭长吕晶立于新植的防护林前,身后的秦岭绿意如潮。

青山不负司法志,绿水长吟法治歌。近年来,广元中院以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两大协作机制为基础,通过联席座谈、案例研讨、基地共建、庭审观摩等形式,持续加强同陕西、甘肃、重庆等法院的紧密联系,合力共护秦岭沿线生态环境。

守护秦岭生物之灵

2024年11月,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干警在秦岭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月坝高山湿地进行现场勘查(广元中院 供图)

“我是当地人,我家屋后面的山上经常有野物出没,有的时候还会跑到我家庄稼地里,把我家的庄稼给弄坏,我就想着抓几个小畜生,还能当野味来吃,哪晓得是啥子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嘛……”刘某某在法庭上无比懊悔。

2023年7月至9月期间,刘某某在位于大竹县清河镇的家中附近山林发现野生动物踪迹,他无视法律的威严,在禁猎区用自制的钢丝设置猎套陷阱,小灵猫的哀鸣惊碎月色,猪獾与小麂在陷阱中挣扎。刘某某将猎捕到的野生动物杀死后存放于家中自食。

本案由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月担任审判长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亚南出庭支持公诉并代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履行职务,法检“两长”共同履职,保障案件高效高质开庭,同时将大竹县融媒体中心请进庭审现场进行录制转播报道,把该案庭审现场变成法治公开课、生态环保课,力求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山里的野物,抓几只能犯啥子法?”庭审刚开始时,刘某某还大声辩解。四川楠山司法鉴定中心的报告冰冷如铁:被猎捕的小灵猫,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物种整体价值为12000元/只;小麂、猪獾均为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物种整体价值分别为3000元/只、800元/只。听到这些数字,刘某某一下子就懵了。

庭审中,法官进行了释法说理。刘某某才明白原来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构成非法狩猎罪,自己非法狩猎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大竹县人民法院最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刘某某相应刑罚,同时赔偿生态环境损失1.58万元。

“野生动物是秦岭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狩猎不仅会直接导致野生动物数量减少,破坏生态平衡,还会破坏动物的栖息地,进一步加剧生态系统的脆弱性。”该案的法官助理汪钰珉解释说。

案件审理告一段落,但达州两级法院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却在不断加强。在国家森林公园门前进行环境资源类案件巡回审判,拍摄制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公益广告并在各大平台投放,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讲进村庄、进山区、进学校……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如今,大竹的竹海依旧翠绿欲滴,生机勃勃。当地保护站站长指着监测影像,画面中,一只幼崽正蹒跚学步。“你们看,每只小灵猫的瞳孔里,都映着秦岭的未来。”

秦岭的巍峨壮丽,离不开司法的守护;秦岭的生态未来,更需要法治的护航。从“碳汇补偿”的巴中实践,到“专家问诊”的广元样本,从护佑生灵的大竹亮剑,到全域联动的法治长卷,四川司法以法治为经纬,为秦岭织就一件万世常青的绿裳。未来,四川法院将继续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引,让秦岭的层峦叠翠永驻人间,为子孙后代留住一片诗意栖居的天地。(本刊通讯员 敬潇泓)

来源:一品姑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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