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名单和做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显示,普宁6所幼儿园成功纳入培育名单,其中普宁市第一幼儿园作为“带动园”,洪阳中心幼儿园、大坝中心幼儿园、高埔中心幼儿园、尚堤幼儿园、云落大池幼儿园作为“参与园”。让我
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名单和做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显示,普宁6所幼儿园成功纳入培育名单,其中普宁市第一幼儿园作为“带动园”,洪阳中心幼儿园、大坝中心幼儿园、高埔中心幼儿园、尚堤幼儿园、云落大池幼儿园作为“参与园”。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带动园(普宁市第一幼儿园)
普宁市第一幼儿园创办于1956年9月,系普宁市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示范性公办幼儿园。是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广东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项目试点园、广东省教育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揭阳市一级幼儿园、揭阳市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揭阳市巾帼文明岗、揭阳市三八红旗集体、普宁市第一幼儿园城乡教育共同体(牵头幼儿园)等。
参与园:普宁市洪阳镇中心幼儿园
洪阳镇中心幼儿园位于洪阳镇鸣岗村,创办于2022年9月,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校园占地面积3784平方米,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配套18间活动室(可同时容纳540位幼儿入学)、风雨操场、厨房、沙池等,园内环境美化、净化、儿童化浑然一体,处处体现着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是一所环境优美,功能完备的乡镇中心幼儿园。
参与园:普宁市大坝镇中心幼儿园
大坝镇中心幼儿园成立于2014年,一直致力于服务大坝镇的学龄前幼儿,为大坝镇的教育发展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大坝镇委、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投资 900 多万元,建成占地 4.03 亩、建筑面积 2800 平方的新中心园区。园区建有主楼附楼各一栋,有 9 个单元活动室,1 个多功能大厅、食堂等,配置教学一体机、空调、电子琴等设备设施。努力打造一个安全、舒适、优美、丰富的生活与学习环境,让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中心幼儿园将秉持“用爱培育,童创未来”的办园理念,坚持“健康、快乐、自信、活泼、合作”的培育目标。
普宁市高埔镇中心幼儿园,于2015年6月19日经批准设立。幼儿园占地面积共3000平方米;园内各种设施配套完善。幼儿园本着“为孩子成功的一生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为办园宗旨,用“爱"践行幼儿教育。
尚堤幼儿园位于普宁市流沙环城南路尚堤中央车库入口旁,2014年9月经普宁市教育局批准同意设立的一所园林式幼儿园。开设小班、中班、大班、大大班,共8个教学班。每班配有活动室、盥洗室、寝室一体化的空间,方便了幼儿生活和游戏,另配备多媒体设备、空调、专业过滤有温度控制的饮水机和消毒杯柜等教学生活设备。
《关于公布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名单和做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
培育对象和资金安排方式
(一)培育对象
经幼儿园自评、共同体组建、县级初审、地市审核推荐、省级复核等程序,确定首批182个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对象,覆盖21个地市,共1453所幼儿园。
(二)资金安排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5〕257号),2025年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3280万元用于省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第一笔支持资金(每个共同体20万元)。经费由县(市、区)财政划转到共同体带动园,由项目带动园牵头统筹,与参与园共同使用。深圳市18个项目由深圳市按照不低于省标准安排补助经费。
二
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目标及时间
(一)培育工作目标
以“质量引领、整体提升、注重过程、内驱牵引、协同发展”为指导,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培育一批幼儿园共同体,通过3年一周期的深化培育,建成一批“资源共享、管理共融、师资共研、文化共建、课程共生、发展共赢”的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指导和推进“学前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打造一批“办园条件达标、保教质量优质、园所管理规范、安全卫生有序、队伍充满活力、辐射带动有力”的高质量幼儿园。依托优质园引领,提升各幼儿园发展内生力,形成一批优质保育教育实践成果,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进一步辐射带动全省各类幼儿园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工作总体安排
1.起始时间。广东省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起始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与印发通知时间同步)。请各共同体3个月内(6月10日前),在所在地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和指导下,进行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论证和修改,按本通知和地方教育部门指导意见完善实施方案。
2.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间在2026年9月—2026年12月期间进行,收集共同体中期培育报告、优质案例和资源。
3.高质量幼儿园培育和评价。培育周期中,各地教育部门负责过程监督指导,各幼儿园对照高质量幼儿园培育要求提升办园条件和内涵,由区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评价。依据高质量幼儿园评价指南,由幼儿园自评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提交评价申请,各地市教育局于2027年11月底(结项前)组织和提交评价汇总结果,省教育厅进行复核和确认。
4.提交结项材料和结项。各共同体提交结项材料、过程材料和建设成果,省教育厅组织评价验收。原则上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共同体培育工作并提交结项材料。如有特殊情况的,可最多申请延期一年。
共同体实施周期内带动园、参与园原则上不得变动或退出,只允许因负责人单位调动或退休造成的信息更改。
三
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任务和要求
共同体坚持以强带弱、全面提升和共同发展的原则,贯彻落实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和《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以强化共同体建设、优化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为主要任务开展培育工作。
(一)培育任务
具体培育任务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工作的通知》。
(二)评价要求
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在3年建设周期内完成高质量共同体培育任务,由地方教育部门负责过程指导,带动园全程具体跟进,实现“示范引领、整体提升、注重过程、内驱牵引、协同发展”目标。培育周期结束后,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开展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通过分析培育过程情况和培育成果成效、评价共同体内高质量幼儿园创建情况等,对高质量共同体进行评价,对通过评价的共同体予以确认。具体评价任务有三方面:
1.共同体培育任务完成情况。共同体应围绕“基础与规模”、“规划与管理”、“共建与共享”、“成效与评价”等方面进行培育和建设。
2.共同体成员幼儿园通过广东省高质量幼儿园评价。各地教育部门调动本地专业力量加强过程指导,带动园全程跟进,经幼儿园自评、地方教育部门评价,由地市汇总提交达到高质量幼儿园要求的园所名单。
3.共同体培育成果评价。在中期检查和结项评价节点,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收集共同体培育成果材料,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体制机制文本、典型案例、保教工作和教研实践成果、论文和调研报告等,对表现突出、质量提升与协同发展成效好的经验案例材料和保教资源,予以鼓励和推广。
四
建设管理工作要求
带动园和参与园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幼儿园共同体建设工作。
(一)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
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国家和省学前教育法律规章推进培育工作,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规划,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突出建设重点,扎实开展共同体建设工作。共同体建设应立足带动园、参与园实际情况,成果要来自共同体的具体实践,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或转包其他人员、单位代为开展。
(二)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要求。
资金下达到带动园,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经费预算方案并推动实施,地市、县区统筹本级资金结合实际对共同体各幼儿园予以支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据实列支经费。资金预算应于2025年4月4日前完成编制并按照要求上传,逾期不提交的,扣减后续支持资金。预算批准后,要按照批准预算和财务规定规范报销支出和核定票据。
(三)以共同体建设为抓手促进幼儿园高质量发展。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共同体建设的过程性指导,制定年度指导计划、教研安排,定期围绕共同体建设相关问题或阶段性成果组织开展教研和指导活动,切实有效解决问题,深化成果。各建设单位要围绕发展现状、结合实际问题确立工作目标任务,系统提升共同体内幼儿园保教质量水平。鼓励各共同体在学术期刊发表阶段性成果(刊发成果应注明为“广东省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项目”);鼓励各共同体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培育体制机制、典型案例、保教资源等)报送给建设管理工作组,建设管理工作组将适时组织学习交流;在未经广东省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批前提下,不得自行以项目名义出版文本资料。
(四)坚持动态管理和过程评价结合。
教育厅委托广东省学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对共同体进行过程管理,由教指委秘书处(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组建管理工作组,推进共同体培育和管理。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围绕培育周期内工作目标开展创建工作。省教育厅对进展顺利绩效良好的共同体予以持续支持,对表现突出、质量提升效果好、发挥良好示范辐射作用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和分享;对存在问题的共同体,予以取消建设、停止经费支持或追溯经费等处理。
▍来源:这就是普宁
▍编辑:普宁风情网
资金支持!普宁这6所幼儿园入选“省培育名单”来源:生活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