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省气象局通过多渠道广泛收集基层气象工作者、行业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本省近年来气象灾害数据,研究不同气象灾害的发生规律、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形成初稿。初稿通过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防灾减灾委有关成
全国科普月
《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发布
(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01
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等修订。
02
修订过程
省气象局通过多渠道广泛收集基层气象工作者、行业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本省近年来气象灾害数据,研究不同气象灾害的发生规律、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形成初稿。初稿通过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防灾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论证会。
经过对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并修改完善,形成《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拟发文稿)》。该拟发文稿于2025年6月通过中国气象局审定,7月获省政府同意。
03
预警信号与
防御指南——大雾
根据雾的能见度分为三级。
(一)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能见度小于500米。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雾准备工作;
2.能见度较低,驾驶人员应控制速度,确保安全;
3.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采取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4.航行、作业的船舶应加强瞭望,控制航速,保持航行距离,谨慎驾驶,确保航行安全。
(二)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能见度小于200米。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雾工作;
2.能见度低,驾驶人员应控制速度,确保安全;
3.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采取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4.航行、作业的船舶应加强瞭望,控制航速,保持航行距离,谨慎驾驶,确保航行安全。
(三)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能见度小于50米。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雾应急工作;
2.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轮渡暂时停航等;
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车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04
科普小知识
来源:江南水乡生活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