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卫生健康委答复:针对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医院已会同厂家研究技术实施方案,目前正在优化电梯运行方案。医院将加强服务引导,提高电梯运行效率,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
日照12345发布
第34、35周领导干部上线接听来电
办理答复情况
PART.01
第34周领导干部
上线接听来电办理答复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上线接听来电办理答复情况
2025年8月22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海波上线接听群众来电,部分诉求办理情况如下:
来电1:许女士反映,日照市某医院新建大楼电梯口楼层显示屏字体太小,就诊人员看不清,建议整改。
市卫生健康委答复:针对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医院已会同厂家研究技术实施方案,目前正在优化电梯运行方案。医院将加强服务引导,提高电梯运行效率,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
来电2:路女士反映,日照市某医院高新院区夜间急诊没有眼科医生坐诊,希望整改。
市卫生健康委答复:针对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医院进行了情况核实。该医院高新院区因在试运行期间,暂未设置眼科住院病房。医院将进一步畅通院区间急救绿色通道,提高急诊急救效率。
来电3:张先生反映,其持军人优待证到日照市某医院就诊,挂号前台的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希望医院调查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回复:针对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医院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核查并向来电人进行了沟通解释,消除了来电人的误解。医院将持续做好军人优先就诊工作。
PART.02
第35周领导干部
上线接听来电办理答复情况
01
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上线接听办理答复情况
8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君上线接听企业和群众来电,共接听来电9个。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如下:
来电1:林先生反映,漳州路某小区附近一工厂,作业时产生灰尘污染环境,希望部门进行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经核实,来电人反映的公司,主要从事白炭黑非金属矿物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针对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责令该公司负责人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对露天物料进行苫盖,安装喷淋设施进行定期洒水喷淋,同时,生产过程中对厂房进行封闭,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目前,该企业对露天物料进行苫盖,在生产作业期间对厂区进行洒水抑尘,生产过程中对厂房进行封闭管理,并采购扫地车一台,对地面灰尘进行清扫。同时,企业在厂房门口加装喷雾设备一套,进行抑尘喷洒。
来电2:王先生反映,莒县长岭镇某工厂户外堆放高碱性赤泥,污染环境,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执法人员现场对来电人反映的“赤泥”进行检测,显示pH为8,呈弱碱性,现场地面已硬化,未发现对周边造成明显环境污染。
来电3:匿名女士反映,其是潮河镇某小区住户,近期经常闻到东南边刮过来的刺鼻臭味,夜间东南方向有肥料厂焚烧不明物,希望部门协调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会同潮河镇政府对周边企业进行了排查,经查,来电人反映的异味应是来自东侧某企业园内一有机肥加工厂,该厂近期外购一批酒糟作为原材料,因天热发酵自行产生异味;焚烧不明物问题是因为该企业园重新规划项目,原有企业正在逐步拆迁,工人将部分垃圾进行了焚烧。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厂加强原料管理,不得露天堆放,生产期间封闭车间,最大限度降低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要求园区内拆迁企业禁止焚烧垃圾。8月25日晚,我分局执法人员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露天堆放物料,周边无焚烧垃圾现象,也未闻到异味。
来电4:杨女士反映,北坛路某公寓附近夜间有刺鼻化学气味,怀疑附近工厂偷排废气,请部门查处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根据来电人反映情况沿周边路段巡查,并走访沿街商铺、群众,均称未在该时段闻到明显异味。同时结合近期气象条件,于8月28日夜间对来电人居住位置周边存在异味源的工业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大气污染物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来电5:韩先生反映,莒县安庄镇某村附近一工厂长期使用破旧衣服加工黑心棉,扬尘严重,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对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该单位环保手续齐全,沿单位厂区内及周边开展巡查,未发现明显扬尘及积尘现象。
来电6:陈女士反映,五莲县某村矿场,作业时噪音扰民,扬尘、污水污染环境,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立即到现场查看,对附近4家矿点进行现场检查,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落实好日常降噪降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生活影响。
来电7:秦先生反映,近期开发区某小区附近有刺鼻气味,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经沟通核实,来电人反映的异味源为日照某食品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猪肉产品加工、销售等,环保手续齐全。经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检查,该公司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生猪待宰间封闭不严,在其厂界下风向区域能闻到轻微异味。查阅该公司近期自行监测报告,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排放限值(限值20(无量纲))要求。同时,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厂界异味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针对异味污染问题,分局责令该公司增加对待宰车间除臭剂的喷洒频次;同时对异味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高风机功率,增强异味收集能力,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下一步,分局将持续对该公司异味治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帮扶指导企业加强治污设施运行,对企业厂房的封闭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保障现场异味问题进一步明显改善。
来电8:匿名先生反映,近期岚山区碑廓镇某村夜间有烧轮胎的味道,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关于异味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排查了该村附近6家小经营户及附近空闲院落,未发现焚烧轮胎废弃物及非法炼油等小作坊。我局与来电人协商再次出现异味可直接联系我局工作人员,我局工作人员将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排查。
来电9:徐先生反映,东港区涛雒镇某企业排污污染水源,场地内堆积的铁粉无遮挡,扬尘严重,希望部门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执法人员8月26日联系来电人,经查,来电人反映的企业主要从事铁矿石加工、磁选、销售等。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配备压滤水池一座,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厂区南侧有少量生产废水外溢,现场物料苫盖不全、场地积尘较厚,扬尘较大。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外溢污水进行清理,同时对裸露物料进行苫盖,做好现场扬尘管控工作。
0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上线接听办理答复情况
8月2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高明上线接听群众来电,部分诉求办理情况如下:
来电1:付先生反映,其是东港区某村村民,他的宅基地一直未确权,未给办理不动产证,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给办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经调查,来电人的诉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8月29日与来电人进行了沟通解释。
来电2:张先生咨询,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发布的关于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于2025年6月到期,咨询该文件是否继续执行,或者出台其他文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经与来电人联系对接,实际咨询的是学府一号项目房产办证化解问题。经核实,学府一号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已纳入化解范围,目前还有3栋楼没有竣工验收完成,五莲县工作专班正在推进,文件有效期不影响该项目的化解工作。
来电3:陈女士反映,其是东港区某小区居民,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希望相关部门协助办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经调查,来电人反映的小区房屋,建设单位还未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尚未达到办理分户登记条件,因此无法给来电人办理转移登记。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建设单位反馈该小区刚刚交房,目前正在着手准备办证材料,待材料完善后即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建议来电人积极联系建设单位督促其尽快提报办证所需材料至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我们也会积极帮助协调,共同督促其尽快提报。
来电4:周女士反映,其是东港区某小区居民,2023年冬天交房,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办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经调查,该栋楼已经办理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符合分户条件,来电人与建设单位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即可。建设单位及来电人未提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相关材料,故不动产登记部门目前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东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9月1日与来电人进行了沟通解释,建议可以按照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内容进行处理。
03
市民政局领导上线接听来电办理答复情况
2025年8月29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牟耀文上线接听群众来电,部分诉求办理情况如下:
来电1:唐女士咨询,到日照市福利院申请领养孩子的条件和流程,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解答。
市民政局答复:日照市儿童福利院抚养的未成年人暂未启动送养工作,目前可根据《山东省收养评估办法》了解收养相关要求,送养前具体要求及未成年人信息将在日照市民政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届时可根据发布信息中明确的流程进行申请。
来电2:张女士反映,其丈夫是东港区西湖镇某村低保户,至今未收到2025年8月的低保费,咨询发放时间。
市民政局答复:经核实,来电人致电热线反映该问题时,其丈夫已收到当月低保金。
来电3:申女士咨询,其2023年8月份离婚,但东港区婚姻登记处至今未给其更改婚姻状态,希望相关部门解答。
市民政局答复:经了解,来电人反映通过法院诉讼办理离婚业务在“爱山东”平台上查询不到结果。“爱山东”平台婚姻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仅限于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内保存的婚姻登记信息”,经法院办理的诉讼离婚业务尚未接入“爱山东”平台,故来电人查询不到。已告知来电人可持相应民事判决书从事相关经济民事行为。
来电4:马先生咨询,其是碑廓镇某村村民,退伍军人、党员,持有一级残疾证,没有劳动能力,想申请低保,请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市民政局答复:经了解,来电人持有一级肢体残疾证,想申请重残“单人保”。经岚山区民政局核实,来电人两个女儿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经计算子女家庭应给付的赡养费明显超出低保保障标准,其暂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经向来电人再次解释现行救助政策,来电人表示可以理解。针对其反映自己生活不能自理、老伴年纪比较大的情况,已建议其入住养老机构,可申请我市慈善帮扶照护补贴。经来电人征询女儿意见后,表示目前暂不打算入住机构,以后有需要再联系。
来电5:郭先生反映,其是碁山镇某村村民,希望村委尽快给他母亲办理低保。
市民政局答复:经了解,来电人曾为其岳母口头向村委提出过低保申请。2025年8月29日下午,莒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已与来电人沟通,详细告知低保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目前,民政部门正积极协助来电人整理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续将按程序落实好受理、审核等工作。
来源:主流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