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和前公司的版权大战,居然成了法考题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14 22:32 1

摘要:题干里讲了一个叫“郑某”的歌手,18岁签公司,转让了50首歌的著作财产权,十年后解约,问哪些行为算侵权。

2025年9月14号,法考客观题卷二的考场上,一道著作权法的多选题突然“破圈”。

题干里讲了一个叫“郑某”的歌手,18岁签公司,转让了50首歌的著作财产权,十年后解约,问哪些行为算侵权。

考生一看就乐了,这不明摆着是邓紫棋和蜂鸟音乐那事儿吗?

好多考生考完出来直呼离谱,一边翻法条一边哼《句号》:“你说我是个商品,没有你我就不可以……”但哼归哼,题还是得硬着头皮做。

选项里埋的坑,全是现实里邓紫棋破局的关键点:重新录歌算不算侵权?开演唱会唱老歌要不要赔?把MV授权给KTV播行不行?

这些事,邓紫棋本人真经历过。

2019年她和蜂鸟音乐解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不能唱自己写的老歌,连名字都不能用。

直到2023年,她突然开始“重置”旧专辑,一首一首重新进录音棚唱,重新编曲、重新发行。

很多人纳闷:版权不是在前公司手里吗?怎么还能这样操作?

答案藏在《著作权法》第42条。这条款挺冷门,但特别关键:如果一首歌第一次被录制的时候,版权方没有明确说“禁止使用”,那之后任何人,哪怕是创作者自己,只要付了报酬,就可以合法重录,不用再找原版权方要许可。

邓紫棋团队去做了公证,发现当年蜂鸟除了两张专辑外,压根没在首次发行时声明“禁止使用”。所以法律其实给她留了一扇门,她完全可以合法地重录自己的歌。

但这还没完,光重录不行,还得能传播。

这时候另一个机制起作用了:她14岁就加入了香港作曲及作词家协会(CASH),按照惯例,词曲作者会把公开表演、广播和网络传播这些权利交给协会统一管理。

所以即便版权转让给了公司,这些传播权仍归CASH管,蜂鸟反而动不了。

这就成了破局的关键,重录版本通过CASH授权上架流媒体,全世界都能听到。法律和行业规则这次站在了创作者这一边。

蜂鸟后来在2024年补发过版权声明,但法律不认这种事后的补救。首次录制时没声明,基本就等于放弃了这把锁。

这场纠纷因此成了创作者维权的经典案例,它告诉音乐人:提前了解规则、用法律给自己留后路,多重要。

而法考把它选作考题,更是一个强烈的信号:法律教育正在越来越贴近现实。那些曾经只发生在热搜上的纠纷,现在变成了卷子上的案例分析。考生不能再只会背法条,还得看懂现实中的博弈和解法。

有考生吐槽说,考试当天脑子里单曲循环《句号》,但写着写着就发现:“歌词是情绪,法条才是武器。”

邓紫棋这场仗,赢得不只是情怀,更是规则之内的智慧。它让很多挣扎中的创作者看到:哪怕早期签了不利的合同,法律仍可能给你留一条回家的路。

而这一题登上法考,也意味着,从今往后,所有法律人初入江湖的第一课,就明白了版权这回事,从来都不只是商业的游戏,更是人的权利与尊严。

来源:生活放大镜

相关推荐